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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公开拍卖字画、玉器、工艺品等资产一批。有意竞买者,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在中拍平台注册报名,向我公司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者全额无息退还。
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9--30日
展示地点: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19层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河南省清风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确保网络拍卖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地进行,特制定本竞买须知。凡参与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视为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本须知全部条款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标的展示
1、本次拍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拍卖人将组织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竞买人应主动咨询了解标的及拍卖活动详细情况。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竞价的,即视为已完全知悉拍卖活动全部内容、认可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品质、瑕疵、权利限制等),自愿承担因参与网络拍卖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依据《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次拍卖按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人、委托人不对标的承担任何品质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真伪、完好度、性能、权属瑕疵等)。竞买人竞拍前必须亲自现场查验标的,充分了解瑕疵状况、真伪及实际价值,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未到现场查验”“无法辨认真伪”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反悔,不得以此作为违约或免责依据。
3、拍卖标的资料(含印刷、图像、文字介绍、媒体宣传等)仅为一般性参考,拍卖人或其代理人对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均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实际状况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4、竞买人在竞拍前应现场查验,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并认真鉴别拍品的真伪等。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没到现场查验拍品、无法辨认拍品真伪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不能作为买受人违约和免责的依据。
二、拍卖方式:
本次网络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具体竞价规则以中拍平台系统设定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根据法律、法规和拍卖公告的要求,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四、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本次拍卖指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为唯一网络竞价平台,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完成平台注册、资料上传、保证金缴纳等手续,经拍卖人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竞买人账号(用户名)仅限本人使用,账号及密码由竞买人自行保管。凡使用该账号及密码登录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该账号项下的所有操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若因自身保管不善、黑客攻击、操作失误等导致账号被盗用或非法使用,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发现账号异常应立即书面通知拍卖人,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买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以下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员姓名与转账户名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账户名称:河南省清风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 号:1702 0292 1920 0075 841
开户行:工行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
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数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需按平台提示上传身份证、机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签署拍卖文件,经审核通过后取得合法竞买资格。
保证金处理规则:
拍卖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佣金,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应付款项、反悔拍品、未按要求完成标的交割清运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不足部分拍卖人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五、拍卖结算方式
1、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2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款项支付至河南省清风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价款缴纳账户:(户名:河南省清风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1702 0292 1920 0075 841 开户行:工行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按期将标的接受完毕后,申请办理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清运完毕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需要邮寄拍品的买受人,请向河南省清风拍卖行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出邮寄拍品书面申请,按照双方约定当我公司将成交拍品交于快递公司,且快递公司收到成交拍品时,即视为买受人与我公司双方的拍品实物交接完毕,由买受人承担邮寄费、拍品保价费以及其他邮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需另行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千分之一点五(1.5‰)的软件使用费,具体缴费标准及方式按《平台收费规则》执行,该费用由买受人独立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六、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同时买受人应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拍卖的差价、律师费、诉讼费等)。
2、买受人成交后反悔拍品、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完成标的交割、清运的,视为实质性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的经济损失;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拍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剩余损失,同时保留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标的交割及产权变更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在网上成功竞得拍卖标的,须在2日内签署书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我公司有权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并且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2、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与拍卖人进行标的实物移交,拍卖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问题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或税费。标的在交割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出现的所有瑕疵(包括已知和未知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4、需邮寄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提交书面邮寄申请,双方约定邮寄相关事宜后,拍卖人将标的交付快递公司即视为标的实物交接完毕。邮寄费、保价费及其他邮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等一切意外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拍卖标的瑕疵声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为罚没资产,均未经过任何鉴定,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竞买人竞拍前必须亲自现场查验标的,充分了解瑕疵状况、真伪及实际价值,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未到现场查验”“无法辨认真伪”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反悔,不得以此作为违约或免责依据。
2、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实际规格、瑕疵、数量等与《拍卖标的清单》记载不一致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因资料记载与实际不符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等)。
3、本次拍卖标的一律不予退换货,不提供质量三包服务及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谨慎竞拍。
4、网络拍卖可能因互联网不稳定、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瘫痪、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正常进行,竞买人应充分预估该等风险,若因此导致竞价失败、操作失误等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要求拍卖人、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拍卖过程中,若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故障等导致多数竞买人无法正常出价的,拍卖师有权宣布拍卖会暂时中止,待故障清除后通知竞买人继续举行,原有效应价继续保留;若竞价记录可恢复,重新拍卖的起始价为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起始价为标的原起拍价。
6、拍卖会开始前,因委托人要求、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导致拍卖会中止、终止的,拍卖人有权单方作出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或损失赔偿。
7、竞买人参与竞价时,应严格遵守中拍平台关于出价时间、竞价阶梯的规定,因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误出价、出价后未及时付款等)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竞买须知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内容将在中拍平台公示,公示后即对所有竞买人具有约束力。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本须知全部条款,自愿接受本须知约束。
九、凡因本次拍卖活动产生的或与本须知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均须在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诉讼。
拍卖人:河南省清风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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