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处资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1
发布于
黑龙江七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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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七台河市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形式公开拍卖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处资产租赁权,明细如下:

序 号

标的名称

坐落位置

用途

参考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

拍卖参考价

(元/年)

1

教考中心南侧闲置土地

市教考中心南侧

旱田

63000

5

40000

2

车辆管理所院内闲置场地

八道岗村机动车检车站院内

场地

350

5

20800

展示日期、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30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联系人:战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登记手续:

一、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每个标的壹万元拍卖保证金(交款方、竞买方和成交后登记所有人三者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拍卖保证金账号:241*开通会员可解锁*05 开户行:龙江银行湖滨支行

户名:七台河市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5号(湖滨邮政储蓄银行东侧)

报名截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台河市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拍卖规则

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络拍卖会。以网络竞价形式公开拍卖以下资产:

序 号

标的名称

坐落位置

用途

参考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

拍卖参考价

(元/年)

1

教考中心南侧闲置土地

市教考中心南侧

旱田

63000

5

40000

2

车辆管理所院内闲置场地

八道岗村机动车检车站院内

场地

350

5

20800

网络拍卖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为规范拍卖活动当事人网络拍卖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网络拍卖技术规程》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互联网特点,特制定本规则。

2.本次网络拍卖依法运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3.《网络拍卖规则》属要约,与其他拍卖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办理竞买登记前认真阅读。

4.委托人、拍卖人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评价及文字说明等内容,均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成交标的的移交依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拍卖文件中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6.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和执行中拍平台关于竞买人网络竞买的相关规定。竞买人一旦网络报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遵守并履行拍卖文件的各项条款,网络报价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损失。

二、 与竞买人相关的约定

1.风险提示。由于网络拍卖存在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病毒入侵以及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情形,竞买人应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报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竞买人无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委托人及中拍平台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网络报价,即视为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等,无任何异议。

2.若发生网络无法正常竞价交易情形的,拍卖人会及时与委托人商定处置方案,并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竞买人。已成交的标的成交有效;正在竞价的标的,须重新竞价拍卖。该情形下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及中拍平台互不承担任何法律和赔偿责任。

3.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中拍平台竞买人参拍流程进行注册认证竞买报名,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4.竞买账号、密码的使用。凡在中拍平台以竞买人的账号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名称需对应交款账户名称完全相符视为报名成功。

6.网上竞价权。拍卖人对按规定报名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报价。

7.查看标的。竞买人应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查验,充分评估成交后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8.出价竞拍。竞买人在标的开拍前登录系统,根据拍卖标的当前价格提示进行出价竞拍,可按默认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竞买人必须在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和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内报价。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本场拍卖会无秒杀功能,竞买人不要秒杀报价。

9.拍卖成交确认。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成交后须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等拍卖会文件。

10.支付拍卖款项。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此次成交价×年限×5%的拍卖佣金。

11.拍卖公告等相关宣传费由买受人承担,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未签署拍卖会文件或未缴纳拍卖款项或未提取标的物等情形的,均属于买受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拍卖人的赔偿金。买受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违约责任,自行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仲裁时,以竞买人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作为邮寄送达有关通知、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因竞买人身份证件记载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或拒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4.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实无法办理标的实物交接的,经委托人同意,拍卖人可撤回该标的,买受人应将全部拍卖文件资料退给拍卖人,委托人、拍卖人无息清退买受人缴纳的全部款项,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6.网上标的介绍、网上平台上提供的图片资料和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现状为准。

三、 附则

1.拍卖文件是指因标的拍卖制定的《拍卖公告》《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文件。

2.拍卖当事人必须遵守本《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

3.竞买人网络报名即视为已阅读、接受并履行全部拍卖文件的条款,无任何其他争议。

竞 买 协 议

甲方(拍卖人):七台河市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竞买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委托人同意,就*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拍卖会签署协议如下:

标的范围

序 号

标的名称

坐落位置

用途

参考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

拍卖参考价

(元/年)

1

教考中心南侧闲置土地

市教考中心南侧

旱田

63000

5

40000

2

车辆管理所院内闲置场地

八道岗村机动车检车站院内

场地

350

5

20800

相关告知:

1.本公司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必须亲自验看标的,并对标的状况,现有手续,所交各项费用,资产移交时间及方式等方面事宜做全面了解,本公司不负任何瑕疵责任。

2.标的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拍卖。委托人和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任何标的明细表仅为参考,不作为成交标的移交依据。若有出入,拍卖款项不予调整,不找齐差价。一旦参与拍卖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所有情况,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和调整拍卖成交价。

3.本次拍卖标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不找齐数量、重量、体积及差价。委托人、拍卖人不对标的物作任何担保, 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即竞买的,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标的实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缺陷及风险,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担,公告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

4.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完全了解和认可。

5.竞买人买受成功后需与委托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为准,详情内容自行咨询委托方,买受人需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执行,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委托人依法终止合同,委托人无条件收回土地,土地租赁金不返还。

6.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面积多不退,少不补。具体租赁时间及事项均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7.本次出租的资产范围仅限于土地使用权,不包含该土地上现有的任何房屋、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以下统称“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的相关权利归属及处置与本次土地使用权出租无关。若本次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等方式由竞得人取得,竞得人需知悉:地上建筑物的权利主体为原权利人,竞得人因使用土地而可能涉及的地上建筑物利用、拆除、补偿等事宜,均需由竞得人与地上建筑物原权利人自行协商处理,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协调、补偿或担保责任,相关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由竞得人与原权利人自行承担。

8.拍卖标的经拍卖成功后,买受人交齐成交价款后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同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租赁合同。

9.本次标的全部内容由委托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与拍卖人无关,未尽事宜请向委托人咨询。

10.中拍平台上提供的图片资料仅供参考,以实际看样为准。

11.特别告知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网络拍卖规则》《竞买人须知》,本协议作为乙方拍卖成交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补充说明,本协议与《拍卖公告》《中拍协网络公告》《网络拍卖规则》中的约定互为补充,由双方共同遵守。

三、款项支付:

1.乙方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每个标的缴纳壹万元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账号:241*开通会员可解锁*05 开户行:龙江银行湖滨支行 户名:七台河市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交款方、竞买方和成交后登记所有人三者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2.拍卖公告等相关宣传费由买受人承担,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3.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七日内交齐成交价款,拍卖人为其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标的交接:

1.买受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2.在买受人交齐全部款项日后,委托人将成交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移交后,买受人自行承担看护责任。

五、乙方声明:

1.本人已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实物现状,认同标的物现状。

2.本人对报名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对所有文件、报价均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异议。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仲裁时,以本人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作为邮寄送达有关通知、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因本人身份证件记载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或拒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拍卖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网络报名即视为遵守拍卖会文件的约定。拍卖程序终结后,该标的移交、过户等一切未尽事宜,均由乙方按本协议的相关约定自行自费协调处理,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

2.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乙方网络报名起生效。

4.竞买人请认真仔细阅读《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名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场拍卖会《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若买受人违背本规则及相关资料之规定,给委托方和拍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竞买人一经参与本场拍卖会,即视为竞买人阅读并认可了以上全部条款。

七台河市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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