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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丹江口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公司”)破产申请,同日指定湖北遇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祥和公司资产价值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委托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以24小时在线竞价方式对祥和凰城破产资产进行拍卖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右岸新城水都大道南侧祥和凰城小区“祥和一期酒店”-101号房屋,建筑面积1251.30平方米,起拍价303万元,竞买保证金60万元。
2.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右岸新城水都大道南侧祥和凰城小区“祥和一期酒店”401、501、601号房屋(合计建筑面积1719.28平方米),合并拍卖,起拍价548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网拍平台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除外)
拍卖平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中拍平台(以下称中拍平台)
网 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公开展示以及现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人预约看样(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73 6335 9882)
四、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与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丹江口市支行
账 号:1720 1201 0400 16116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抵扣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用于拍卖费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支付与分配。
五、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现状移交(因祥和一期酒店101、201、301号房屋已在第一次拍卖结束后抵偿给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施工单位之前对401、501、601号房屋进行的改造装修在移交买受人前未拆除的,归买受人无偿所有)。
2.房屋内电梯系101、201、301号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安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有法定的相邻通行权利。但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并协商解决电梯的使用和费用分担问题。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买受人通过诉讼解决。
3.拍卖标的建筑面积来源自测绘报告,实际办理产权登记时面积若有误差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4.拍卖标的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管理人协助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分别负担。
5.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网络拍卖程序中,遇有法定情形需要中(终)止拍卖的,除退回竞买人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外,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2.本拍卖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丹江口电视台》《水都网》《秦楚网》以及《中国商报网》发布。其他媒体(含自媒体)转发本公告时,应当确保所转发的内容与原始公告内容一致,不得对公告内容进行篡改或添加,并同时注明公告的来源和发布时间,以便公众查证。
3.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发布在中拍平台的拍卖文件载明为准。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真阅读发布在中拍平台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说明书》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理解并接受拍卖文件。
4.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和拍卖文件文本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丹江口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4-4号(体育馆旁)
联系人:陈律师 189 7249 8928
2.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路116号
联系人:黄女士 159 7257 7800
丹江口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丹江口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8月17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下简称中拍平台)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方式举行丹江口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拍卖会,为方便各位竞买人参加竞买,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
二、拍卖原则
网络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网络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 1 |
“祥和一期酒店”-101号房屋,建筑面积1251.30平方米 |
303万元 |
60万元 |
| 2 |
“祥和一期酒店”401、501、601号房屋(合计建筑面积1719.28平方米) |
548万元 |
100万元 |
四、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现状移交(因祥和一期酒店101、201、301号房屋已在第一次拍卖结束后抵偿给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施工单位之前对401、501、601号房屋进行的改造装修在移交买受人前未拆除的,归买受人无偿所有)。
2.房屋内电梯系101、201、301号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安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有法定的相邻通行权利。但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并协商解决电梯的使用和费用分担问题。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买受人通过诉讼解决。
3.拍卖标的建筑面积来源自测绘报告,实际办理产权登记时面积若有误差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4.拍卖标的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管理人协助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分别负担。
5.以上瑕疵声明根据委托人提供资料作出,不代表拍卖标的不存在其他未作说明的隐形瑕疵,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亲临展示现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实状况后决定竞买行为;现场看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和财产损失,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竞买资格取得
(一)实名注册
竞买人应当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后取得网络账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实名注册成功后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进下列银行账户内(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应当在转款凭证中注明“祥和公司破产资产竞买保证金”字样):
户 名: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丹江口市支行
账 号:1720 1201 0400 16116
竞买保证金应当从竞买人账户中转出;竞买保证金转出账户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不一致的,交款人和竞买人应当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至本公司共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抵作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注:竞买保证金不是定金。竞买保证金是对竞买人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的救济行为,作为参与竞买并遵守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的担保。
(三)办理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当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持下列竞买申请资料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
1.竞买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网络竞买登记申请表;
4.拍卖标的现场踏勘声明。
竞买人提交的竞买申请文件必须按规定签章,以表明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拍卖人只对竞买人提交的竞买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凡提供虚假文件或是加盖伪章的后果自负,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并与本公司签订竞买协议后,本公司即赋予其竞买资格并为其开通竞买权限,竞买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拍平台参加竞买。
六、拍卖规则及相关责任
1.网络拍卖中,凡在中拍平台上以竞买人网络账号进行的竞价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的行为。
2.本次网络拍卖采用24小时在线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请竞买人自备竞价工具,拍卖人不提供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3.本次网络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每次10000元及其整倍数。低于起拍价的出价或是未按照增加幅度加价的出价无效。
4.本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结束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除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拍平台参与竞价。
5.竞买人一经网络出价,不可撤回,当有更高出价出现时,其应价自动丧失约束力。
6.竞买人出价以网络竞价系统记录的时间和数据为准。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记录每一次有效出价。同一价位有竞买人出价的,其他竞买人便无法报出相同价格。
7.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5分钟内(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55分至10时整,下同)无人出价的,在此之前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该出价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8.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5分钟内有最新出价的,系统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以此类推。(延时竞价周期可以是一个5分钟也可以是N个5分钟,具体以竞买人出价次数为限,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就自动延时5分钟)。延时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拍卖标的买受人。
9.竞买人可通过中拍平台或至本公司了解网上竞价具体操作办法。
10.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若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因受到黑客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的,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网络服务者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予以公告。
11.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建议竞买人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发生下列情形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①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时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号无法登录的;
②竞买人不熟悉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竞价过程中出价错误、出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等误操作的;
③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④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⑤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其未按时参与网络竞价的;
⑥其他非因拍卖人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原因造成的原因。
七、拍卖成交
1.网络竞价结束,网络竞价系统显示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后,拍卖即告成交。
2.软件服务费由拍卖人向中拍平台交纳,无需买受人负担。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拒不签署成交文件的行为不能对抗网络竞价系统显示的实际成交结果,拍卖人有权按照法释(2023)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并按照拍卖成交价款的3%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八、移交
1.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管理人递交《拍卖标的移交通知书》,买受人应当按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移交手续。
2.房屋具备办证条件时,由管理人协助配合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主体分别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房屋办理权证时间不确定或者办理权证时面积和测绘报告不一致为由要求调整拍卖成交价款或取消拍卖成交结果。
3.房屋具备办证条件时,产权所有人名称须与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名称一致。因买受人名称不一致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其他涉及房屋交付条件以及电梯的使用按照拍卖公告第五条规定办理。
九、违约责任
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买成功后拒不签署拍卖成交凭证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3.未按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的。
竞买人违约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用于拍卖费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支付与分配。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网络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拍卖人已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文件,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其它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参拍行为。
2.竞买人一旦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愿意遵守拍卖文件的各项声明和约定,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4.竞买人在现场看样过程中和参加竞买时有下列行为的,拍卖人有权不予办理竞买登记或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阻挠其他竞买人现场看样的;
②现场看样过程中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操纵、垄断竞拍价格的;
③阻扰其他竞买人参加竞买的;
④其他恶意串通等有损公平竞买行为的。
5.网络拍卖中,出现法律规定情形应当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的,拍卖人除全额无息退回竞买人已交竞买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竞买人可向拍卖人咨询。
十一、附则
1.拍卖人发布在媒体上的拍卖公告与本文件不同的,以本文件文本内容为准。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
3.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对本文件进行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与本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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