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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联营3号酱酒拍卖
发布时间: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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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对以下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为联营3号酱酒,(起拍价65元/斤);共1800斤,共分为59个标的,标的1至标的15为10斤/个标的,标的16至标的26为20斤/个标的,标的27至标的37为30斤/个标的,标的38标的59为50斤/个标的。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在湖南酒仓行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展示;有意竞买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实地查看标的详情,点击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

三、保证金交款账户

户名:湖南省大丰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300 1558 3640 5250 33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支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衡阳市高新区风顺西路珠江和院13栋

湖南省大丰和拍卖有限公司

湖南省大丰和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拍卖活动,为了方便竞买人参加竞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标的展示和报名时间及方式、保证金的交纳等内容详见《拍卖公告》。

二、报名和竞拍

1、竞买人须认真、仔细阅读中拍平台所发布的竞拍流程(竞拍流程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help/helpcenter_buy.html),按照竞拍流程中的步骤进行注册认证、拍前准备、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出价竞拍。竞买人确认已经完全知晓竞拍流程后再进行报名和交纳保证金。

2、本次拍卖采取线下交纳保证金的方式,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请与本公司联系,待本公司确认竞买身份信息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拍。

3、竞买人根据《拍卖公告》所公示的时间进行竞拍,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可撤回,竞买人对其所出价格负有法律责任。

三、保证金和成交款的支付及退还期限及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价5%的比例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还须按成交价0.15%的比例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成交款,成交款的差额部分和拍卖佣金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

3、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日内,本公司按原路返回的方式退还给竞买人,不计利息。

四、重要提示

1、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本公司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好标的物移交手续,自带酒瓶装酒。

2、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到标的存放点仔细查看,一经出价,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和接受拍卖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及瑕疵(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且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表明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

(1)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

(2)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拍卖标的的成交款和拍卖佣金的。

(3)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拆除和清理好标的物,并开具合法的报废证明的。

2、如竞买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形之(1)时,不影响其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委托人和本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履行拍卖成交的义务。

3、如买受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形之(2)时或不履行拍卖成交义务时,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成交合同,拍卖标的收回重新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和本公司的佣金及损失,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买受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或者,委托人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成交义务时,本公司负责催收成交价款并有权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收取违约金的比例为:按买受人所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计收),直至成交义务履行完毕。

六、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湖南省大丰和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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