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金鸣拍卖行有限公司:位于东四镇的原东四粮库院内西北侧部分场地,面积约126㎡,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辽宁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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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对位于东四镇的原东四粮库院内西北侧部分场地,面积约126㎡,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5670元/3年。

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23日。

展示期间,请竞买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时前携带有效法律证明及2000元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到本公司现场办理参与竞买手续。

保证金账户:户 名:鞍山市金鸣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城支行

账 号:24*开通会员可解锁*41039777

注:1、所租赁标的以展样时实物现状为准。2、详情请到本公司咨询。

展示地点:本公司及标的所在地。

公司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南关三义街(三学寺正门前)。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鞍山市金鸣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拍卖竞买人须知协议书

(以下简称须知)

一、本次拍卖会采用的是网络增价方式拍卖。

二、本须知是拍卖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的规定,拍卖标的目录所列各项资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以任何方式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及评价,不构成对拍卖标的品质、现状和瑕疵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情况均以展样期间实物为准。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调档查验,对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进行咨询、了解、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四、标的物情况有关说明:

1、原承租户有优先租赁权。

2、竞买人所租赁的标的按原始状态租赁,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前需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自行查询是否存在欠费情况。承租前及承租期间如所租赁标的以前所欠的水、电、暖、物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都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即表明同意并接受本条款。

3、竞买人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后,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租赁的标的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政策等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该租赁标的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或者存放有腐蚀、污染、辐射、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并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4、租赁期间,买受人只能使用租赁范围内的场地,不能占用不在租赁范围内的场地,委托人一经发现越界,第一次警告处理,第二次直接取消其租赁资格,押金和所交租金不予返还,并列入黑名单。

5、委托人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租金,有权要求买受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标的转租或者转借。

6、委托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该租赁标的进行抵押担保或出售。抵押担保或出售的,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7、买受人经委托人许可在租用标的内进行的装修、装璜,费用由买受人负责。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标的,买受人增置的可以移动的设备设施由买受人搬走,不可移动的装修、装璜等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故意损坏。

8、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标的,不得擅自改动标的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9、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维护由买受人负责。因租赁标的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卫生、取暖费、税费、标的维修费等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结束时,买受人须交清欠费,否则委托人将向海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将买受人列入黑名单,取消租赁权。

10、本次拍卖租赁权租金收入不含任何税费。如果买受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经委托人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的。

(4) 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等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从事生产、加工或者存放有腐蚀、污染、辐射、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的。

12、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15、在租赁期间,承租的标的政府需要收回时,合同终止,买受人无条件搬走,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间计算,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16、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每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17、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标的,如买受人未经委托人同意逾期交还。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每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18、租赁期满,承租方需保证标的配套设施的完整。

19、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2000元押金,合同期满,没有任何欠费,验收合格后,押金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20、承租期间,买受人负责看管所租赁的标的,如有被别人占用(种地、堆放杂物、堆放垃圾等)情况,买受人应及时上报给委托人。

21、具体租赁要求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2、本次拍卖会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线下业务委托代理公司代为办理,买受人需向代理公司支付服务费,此项费用为代理公司收取,所以具体金额以代理公司的收费规则为准,本公司不做解释。

拍卖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本公司对已知和不知的不予负责,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并自愿承担法律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再次声明:对拍卖标的中,已知和不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具体金额由中拍平台自动生成(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方可办理交割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人成交价款5%佣金。如单项标的成交后佣金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成交后出现所有导致成交结果作废的(如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成交结果作废的、与委托人产生纠纷的等),本公司收取的佣金均不予返还,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同意此条款的约定。

八、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操作智能手机、电脑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九、竞买人须登陆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进行实名注册(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注册成功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2000元竞买保证金 。

保证金账户:户 名:鞍山市金鸣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城支行

账 号:24*开通会员可解锁*41039777

十、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后,需在平台上申请报名,报名成功后由我公司在中拍平台审核通过其竞买资格,并由系统分配竞买号牌。竞买人须妥善保管好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登记的电子竞买号牌的应价行为负责。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开始前,竞买人自行利用智能手机下载中拍平台APP或利用电脑设置浏览器(因客户端的多样性与浏览器的多样性,各客户端对于浏览器的兼容性都不一样,我们推荐您使用以下浏览器进行竞拍:chrome,360 安全浏览器极速版,Sougo 浏览器极速版,Firefox),登陆中拍平台,找到要参加的拍卖会。拍卖开始后,竞买人可以点击按钮出价,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限时竞价3分钟。竞买人的最后应价在限时竞价3分钟内如无其他竞买人再次加价,该应价即为最高价。最高应价者将成为买受人,各方的拍卖行为即确立,均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唯一依据。

十二、竞买人一经应价,无法修改,请谨慎出价。在竞价过程中,请尽可能按系统规定的竞价阶梯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及手续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和拍卖活动的全部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规定时间结束后再出价无效。

特别提示:因智能手机、电脑、网上拍卖系统对数据的输入、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欲出价时,宜及早输入,不宜在竞价即将结束时才出价,以免因数据被网上拍卖系统接受时已超过结束时间而造成出价无效。由于竞买人个人操作失误、网络、智能手机、计算机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后果均由电子号牌登记所有人承担。

十三、当出现以下情形,鞍山市金鸣拍卖行有限公司、中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竞买人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

2、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竞买人使用的智能手机、计算机的功能设置、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5、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6、在电子应价、竞价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

7、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受到他人破坏、毁损;软硬件故障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

8、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9、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十四、经网络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16时前到鞍山市金鸣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的姓名、名称必须与竞买人登记资料一致,逾期视为违约,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拍卖成交后,余款在拍卖会后次日内付清,方能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如不按时支付价款,视为买受人违约,自动放弃该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买受人承担,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办理。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全部价款付清后,拍卖人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负责同买受人办理资产的交接、签订《租赁合同》等手续。拍卖不成交的买受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返回。需本人来本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十七、拍卖成交后,拍卖各方当事人不得违约,其行为均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

十八、本场拍卖会展示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本场拍卖会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

十九、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拍卖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十、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本须知进行修改。

二十一、本竞买人须知一式二份,拍卖人、竞买人各执一份,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时,已经认真阅读,并对本须知各项条款认可、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须知均具法律效力。

竞买人(签字、盖章): 拍卖人(签字、盖章):

鞍山市金鸣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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