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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详情
标的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东路165号二楼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528.96㎡,起拍价114300元/年,拍卖保证金100000元。
标的二、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北门农贸市场北侧商位一年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62㎡,起拍价22300元/年,拍卖保证金20000元。
注:
1、租赁面积大小及标的状况以竞买人实际查勘为准。
2、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年租金,租金均不递增,租金均一年一付,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3、标的目前均在租,标的一租赁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标的二租赁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支付拍卖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4、业态要求:标的一不得经营餐饮、家庭作坊、工厂、KTV、酒吧、浴室、丧葬用品、生鲜及生鲜团购配送等其它高污染高噪音项目,不得存放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标的二不得经营丧葬用品及与北门农贸市场相冲突行业且不得经营高污染高噪音项目。经营项目均须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并服从委托人统一管理。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看样请提前致电联系。
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425)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阮女士。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标的信息
标的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东路165号二楼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528.96㎡,起拍价114300元/年,拍卖保证金100000元。
标的二、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北门农贸市场北侧商位一年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62㎡,起拍价22300元/年,拍卖保证金20000元。
二、标的特别说明
1、标的物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整性。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勘查,一旦进行拍卖竞价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年租金,租金均不递增,租金均一年一付;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3、标的目前均在租,标的一租赁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标的二租赁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支付拍卖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4、业态要求:标的一不得经营餐饮、家庭作坊、工厂、KTV、酒吧、浴室、丧葬用品、生鲜及生鲜团购配送等其它高污染高噪音项目,不得存放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标的二不得经营丧葬用品及与北门农贸市场相冲突行业且不得经营高污染高噪音项目。经营项目均须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并服从委托人统一管理。
5、标的一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与租期相同期限的不低于100万保额的房屋财产险。
6、标的均有收费的停车场,标的一可购买停车优惠券(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商户按0.8元/券执行,每年可购买优惠券数量根据实际停车需求及停车场容纳量公司另行分配),标的二仅限按辆包年(对商户的停车包年收费按发改批复文件执行,1200元/年/车,包年停车数量按一标的一车执行)。
7、买受人在租赁期限内需守法经营,不得进行有违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营业执照经营者必须与买受人保持一致,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标的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8、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停车管理费等。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
9、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设立抵押。
10、租赁期间,买受人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委托人;买受人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买受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租赁物自然损坏(包括屋顶、墙体、地坪),买受人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12、在租赁期限内如买受人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委托人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委托人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买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委托人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在租赁期满后的残值归委托人所有或由买受人恢复原状。
13、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买受人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委托人。买受人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委托人支付双倍租赁费,但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买受人其不接受双倍租赁费,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4、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委托人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签订的《平湖市国有房产租赁合同》(模板),并认可《平湖市国有房产租赁合同》(模板)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调整合同条款;经委托人同意调整条款的,《平湖市国有房产租赁合同》条款以最终与委托人签订时为准。
15、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6、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未发现的瑕疵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存在着可能影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的,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57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425)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
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阮女士。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人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拍卖款项及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拍卖成交手续并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收取),如未按期支付的,则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剩余的拍卖保证金抵扣部分拍卖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拍卖成交款及租赁押金(年租金的10%)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425),并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每期租金买受人都需提前一个月支付至甲方账户。
3、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买受人须支付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5、买受人逾期未前来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或未支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八、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电子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与标的竞价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十一、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4、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人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人始终保留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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