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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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11: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举行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会。

拍卖标的: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项(云南安康社区康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欠款),拍卖保留价566,256.37元。

一、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现场查询明细。

二、竞买报名登记、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现场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竞买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时需持相关证件及有效委托书签署竞买须知,未签署竞买须知的视为报名登记无效。

三、竞买报名条件:竞买人须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竞买保证金须在竞买人完成现场报名登记后,在竞买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买人可凭手机发送竞买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图片到微信(号码*开通会员可解锁*)。未按时间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未按前述第二条要求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径行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报名无效的,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添加微信接收资料),*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先生)

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会具备法律效力。参加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项(云南安康社区康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欠款)

四、瑕疵声明

拍卖标的所包含的其他应收款或存在超过诉讼时效、合同及其他权利凭证不完整等不利情形。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其他应收款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基础,如出让人的权益有瑕疵及附随义务,买受人将同样受到该权益瑕疵及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五、拍卖时间、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11:00(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现场查询明细。

七、竞买登记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现场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的详情、瑕疵等情况已完全知晓并接受,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的有效性、回收可能性、可诉讼性等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自行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八、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竞买保证金须在竞买人完成现场报名登记后,在竞买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

九、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低于保留价(不包含保留价本数)不成交。

十、保留价

人民币566,256.37元

十一、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起拍价566,256.37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十二、成交后付款结算方式

1.买受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到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西段鑫苑别墅9栋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付款账号“户名: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圆通支行,账号:48322*开通会员可解锁*43245”。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0.15%的软件服务费。

十三、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前述第十二条列明的全部款项后,由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凭证及法律文书的移交。

2.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的处置责任,并承担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应当由卖方和买方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权属调查费、交易服务费等),委托人、拍卖人予以协助。

3. 本次拍卖标的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十四、违约责任

买受人在成交后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或未按时支付任一款项的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合约终止,委托人有权将标的物另行处置。

因买受人违约导致拍卖合约终止的,拍卖人、委托人可追索按成交总价款计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自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中予以扣除。

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次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本次拍卖的佣金、软件服务费。

买受人还需承担拍卖人、委托人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担保。

十六、本此拍卖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办公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先生)

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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