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贡嘎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一批罚没矿石(透闪石、石英质矿物组合)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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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9号拍卖厅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共487块,约40余吨(最终以实际出让称重的重量为准);经自然资源部成都矿产资源检测中心、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检测鉴定:标的物成分以透闪石为主要,石英质玉及其它矿物质为次要;外观形状:随形;颜色:以青色、青灰色、浅青灰色为主,玻璃光泽、微透明。该批原石为罚没物品,可能存在瑕疵或未被发现的内部裂纹、杂质等,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具体外观特征见评估报告及现场实物。

二、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标的物存放地进行展示并组织集中统一看样(标的物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张先生)

三、展示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生态大道踏水段花木交易区中心

(标的物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张先生)

四、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3月19日下午17:00时前

五、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9号

六、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凡有意者竞买者可持: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竞买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件。

3、拍卖保证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贰佰万元整)

4、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 甘孜州贡嘎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甘孜分行 账号:22-571*开通会员可解锁*

5、保证金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七、其他告之及风险提示:

1.罚没物品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可能存在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裂纹、杂质、石性、皮色造假等),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矿石(透闪石、石英质矿物组合)的品质、价值判断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主观性,外观看好的原石内部未必理想(“赌石”性质)。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聘请专业人士协助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竞买人应确保其竞买和后续处置行为符合国家有关矿石资源保护、开采、交易的法律法规,应自行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矿石交易、运输的政策法规。

4.买受人若逾期不支付成交价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甘孜州贡嘎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德格县一批罚没矿石(透闪石、石英质矿物组合)

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资〔2020〕54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拍卖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竞买须知。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认可并同意接受标的物现状和本须知的全部条款、拍卖公告的内容以及拍卖人制定的相关规则。

一.本次拍卖活动由德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以下简称“拍卖人”)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一批罚没的矿石(透闪石、石英质矿物组合)(具体品种、数量、重量等以现状为准)。标的物清单及展示信息以拍卖文件及现场展示为准。

三、标的简介: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共487块,约40余吨(最终以实际出让称重的重量为准);经自然资源部成都矿产资源检测中心、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检测鉴定:标的物成分以透闪石为主要、石英质玉及其它矿物质为次要; 外观形状:随形; 颜色:以青色、青灰色、浅青灰色为主,玻璃光泽、微透明,具体外观特征见评估报告及现场实物。

四、标的物展示与现状拍卖:

1.出让人及拍卖人已对标的物进行公开展示。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亲自或委托他人现场查看标的物,并对标的物的数量、品质、真伪、价值、潜在风险等进行独立的调查、评估和判断。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进行,出让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种类、真伪、品质、成色、完整性、价值、是否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隐性裂痕、杂质、石性、内部结构、实际成分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竞买人一经提交申请即视为其已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出让人及拍卖人提供的关于标的物的文字介绍、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

五、关于标的物鉴定及查验事项说明:

标的物已委托[自然资源部成都矿产资源检测中心、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 进行专业鉴定,出具了《鉴定评估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拍卖的重要参考文件,提供给竞买人查阅。但该报告不构成对标的物任何方面的担保。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查验标的物,并对标的物的数量、品质、堆放状况及搬运难度等作出独立判断,一旦参与应价,即视为已完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

六、竞买人资格与登记: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人需独立参与竞价及履约 。

2.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竞买人(含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的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甘孜州贡嘎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甘孜分行;银行账号:22-571*开通会员可解锁*),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4.经审核通过并完成保证金缴纳的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领取竞买号牌。每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原则上只能获取一个竞买号牌。

七、拍卖保证金与成交价款:

1.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拍卖公告。若竞买人未竞得标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2.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成为买受人)后,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根据拍卖法第56条的规定)按总成交价款的 3.5% 扣除拍卖佣金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定金)。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按拍卖成交单价乘以标的物交付时实际称重计算成交价款。注:标的物移交称重程序:1、称重设备使用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地磅;2、称重过程须由出让人与买受人共同现场监磅;3、重量数据以磅单为准,双方在磅单原件上签字确认,该磅单作为《标的物移交确认单》的必备附件)后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逾期未付清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重新拍卖,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补足。

八、拍卖会规则:

1.拍卖会时间、地点以拍卖公告或拍卖人另行通知为准。竞买人应准时出席,逾期责任自负。

2、拍卖会当天只允许竞买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陪同人员共2人进入拍卖会现场参与举牌竞价。

3.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主持,起拍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拍卖师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4.竞买人应严肃、审慎应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5.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最高应价者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6、竞买人不得恶意串通,不得阻碍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正常主持拍卖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标的物移交与费用:

1.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签署《标的物移交清单》。拍卖成交所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交易相关的税费、运输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移交过程中的搬运、运输、装卸、保险、安全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及拍卖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3.标的物自《标的物移交清单》签署之日起,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运输过程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特别约定:

1.风险提示:原石类物品具有极高的不确定性和投资风险。标的物可能存在成分不符、品质差异、加工后价值低于预期等风险。竞买人务必基于自身专业判断参与竞买,竞买行为视为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2.产权瑕疵:本次拍卖标的为罚没物资,出让人确保其有权处置。

3.合法性保证:买受人承诺竞买所得标的物将用于合法用途,遵守国家关于矿产资源、珠宝玉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4.因不可抗力(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策调整等)导致拍卖无法进行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5.拍卖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1.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恶意串通竞价、扰乱交易秩序的,取消竞买或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支付款项或办理移交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3.买受人逾期支付价款的,每日按未付款项的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发生按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取消资格情形时,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违约方还应赔偿因此给委托方及拍卖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因竞买人自身操作失误导致未成交或违约的,责任自负。

十二.本须知是《拍卖公告》的补充和细化,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本须知未尽事宜,以拍卖规则及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拍卖人及出让人拥有对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三、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德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甘孜州贡嘎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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