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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友诚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竞买登记手续: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拍卖保证金:咨询拍卖企业(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退还);
3、保证金缴纳:汇款账户咨询项目经理
六、其他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拍卖成交款的0.15%的软件使用费,缴纳拍卖佣金1000元。
七、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兴路161-1号和兴园八楼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瑕疵声明 1.本次转让的待报废车辆,转让成交后,买受人需严格按照相关手续办理,处置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应到委托方了解转让资产的相关情况。 3.竞买人不得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不得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拍。 4.重大事项披露: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有意者必须亲自实地看样。 5.车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车辆材料缺失,能否过户及报废拆解应提前自行咨询了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6.车辆交接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年检欠费、违章等 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如达到报废标准的,按要求报废。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所有权属变更及交接事宜。成交后需缴纳过户、报废保证金1000元,待 车辆交接过户完成后退回。 7.达到报废的车辆不能过户、不能年审、不能上路行驶、不得转让。车辆交接产生的所有税费、年检欠费、违章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所有事宜。买受人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对买受的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并办理报废及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废材料给委托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8.该车辆为报废车辆,竞买企业竞买后需提供黑龙江省内报废汽车回收单据,车管所注销证明,拆解照片和拆解视频,如乙方人为拖延收购处理报废设备或缺少报废必要单据及视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资产所有权,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方须认真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 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 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方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 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 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 二 )确定竞得方后,竞得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 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 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方具有法律效力, 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转让活动,并通知竞买方: 1.意向竞买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 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转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的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 定时限与出售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 九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发包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徐瑞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物查看地点:委托方所在地 业务咨询 报名 :武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