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广西北海市北京路怡海新村地苑1套房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4
发布于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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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整,在中拍平台 (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络拍卖会,按现状公开拍卖北海市北京路怡海新村地苑第1幢502号房产,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核实,标的基本情况见下:

标的竞买人须符合相应的竞买资格,登记参加的竞买人须2人以上(含2人)方可开拍。有意竞买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账号:21*开通会员可解锁*67666,以到账为准,转账需备注:人保北海地苑房产),并在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详情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15:00-18:00)向我司查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伍女士。

标的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竞买人需要看样的,请于标的展示时间内预约报名,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伍女士;如未有一人报名,则集中看样取消。如公告期顺延,标的展示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段请提前咨询、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公告刊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拍平台”和“消费日报网”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公告附件:

附件一:特别提示

1.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人购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凡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的竞买人,其主体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前,应当详细查阅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对购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房产有房屋所有权证(北房权证(2008)字第00112912号),证载登记人为中国人保控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尚未分割办理土地权属证件及不动产权证。标的资产于2007年作为存续资产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划拨至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目前标的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变更登记到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可能存在二道税费)。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对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授权方案,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权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

3.本次拍卖成交价格含增值税。拍卖标的交易过程及办理权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即从标的资产目前证载所有权人名下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若需办理多次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所产生的税赋,委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承担第一次变更登记时委托人所需承担的税赋,其余的税、费(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办理土地出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第二次及以后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标的成交后,除上述条款所述税、费外,其余一切费用(合同签署之日起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办理土地出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以及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罚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不能办理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公告之资产面积及权属状况、用途等摘自委托人现有的文件所记载的数据确定,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5.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起拍价、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不含买受人应付的手续费、税费。

6.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买受人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拍平台监管收款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

7.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拍卖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8.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可能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缺失、 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并自行承担 相应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主张解除资产转让合同或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转让价款及其它费用。

9.标的公告拍卖时披露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委托人不承担资产或有瑕疵的信息完全披露保证,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由竞买人承担。

10.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拍卖会竞买登记表》,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中拍平台网站发布的本拍卖标的拍卖信息公告及《拍卖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转让项目要求。

11.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拍卖会竞买登记表》,视为已对拍卖标的房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委托人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12.本次拍卖标的其他情况详见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可申请到拍卖人办公场所查看)。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拍卖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拍卖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 让价款不因拍卖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 产权现状等)等误差做调整。

13.竞买人若违反拍卖相关法规政策或拍卖规则的,或违反《拍卖会竞买登记表》承诺或拍卖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4.拍卖中,竞买人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起拍价,拍卖标的由出价最高且该最高出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竞买人竞得。

拍卖竞买人数需达到2人及2人以上。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且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15.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登记表》,视为接受委托人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无条件与委托人签署包含前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并按委托人拟定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买受人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视为买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委托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买受人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1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领受标的物,如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7.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房产过户到第三方名下,以此来规避纳税义务及限购限售政策。

18.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委托人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9.竞买人须对自己的竞买资格负责,因非适格竞买人参拍,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委托人及拍卖人损失。

特别提示:

20.本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含实物现状、权利瑕疵及法律状态),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对标的的权属状况、过户条件、税费负担、占有 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委托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任何形式的保证。委托人、拍卖人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竞买人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竞买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21.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登记及所需条件/时限,须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如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因政策限制、权属争议、欠缴税费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2.委托人、拍卖人不就标的的可过户性、用途合法性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及风险,成交后不得以过户障碍为由要求撤销交易或索赔。

23.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有瑕疵的信息完全披露,拍卖标的 的所有瑕疵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瑕疵,并承担一切风险,且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署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主张解除资产转让合同或向委托人、拍卖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转让价款及其它费用。

24.标的资产的交割事项

(1)买受人完全知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2)委托人收到全部拍卖价款且取得标的资产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和实物资产交接。

(3)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委托人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协助配合,双方须约定缴纳相关税费。标的资产的新产权证由买受人领取。若标的资产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面临的风险,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已支付的拍卖价款不予退还。

(4)在委托人收到全部拍卖价款且取得交易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标的资产按现状和现有资料交付给买受人,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标的资产的交接手续:

委托人交付标的资产钥匙,即视为标的资产办理完交付手续,双方签署交接确认单,此日期即为交付日,

委托人不负责任何清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清退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解除后仍占有场地的租户),由买受人自行清场,对此委托人、买受人互不追究责任。

拍卖标的交付日为标的风险转移日。

交付日之后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买受人同意,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委托人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因各种情况无法完成房产过户手续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易合同或追究委托人、拍卖人责任。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委托人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附件二:竞买登记报名流程及缴纳保证金须知:

1.交纳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转入以下账户:开户名: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账号:21*开通会员可解锁*67666,以到账为准,转账需备注:人保北海地苑房产,以到账为准,转账需备注)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注册:首次参与竞拍的意向竞拍人需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提示进行注册。竞拍前,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提交信息认证。

3.报名:登录中拍平台已注册账号,选择本场拍卖会,请在标的详情页点 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流程。

4.提交竞买登记资料:意向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以下竞买登记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供前置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捺指印,详情请咨询),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39.com :

(1)基础主体材料:

①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竞买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登记表》《承诺书》

(3)拍卖条件中规定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5.竞买登记风险提示:因网络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意向竞买人应在拍卖 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尽早办理竞买登记中的全部事项【网上注册报名、提交报 名资料(须拍卖人审核)、线下交纳竞拍保证金(须拍卖人审核)】并应预留充分 的时间给拍卖人审核。如出现以下情形,拍卖人有权视作意向竞买人不符合竞买 资格,无权参加本场拍卖会:

(1)意向竞买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线下缴纳竞拍保证金,可能出现银行到账 延迟、保证金缴纳时间超时;

(2)意向竞买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报名资料上传,可能导致拍卖人无法进行审核。

6.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标的即视为同意标的所涉相关资产交易合同模板的条款内容(除转让价格及时间外)。成交成为买受人后,同意按成交价格、时间不作原则性修订地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附件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模板详见附件(版本为参考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版本为准)

※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标的拍卖不成交:

(1)当竞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格,方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且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该最高报价被确定为拍卖成交价格;

(2)当所有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保留价的,则委托人有权确定是否重新开启报价程序或确定收回拍卖转让标的。

二、本期拍卖会《拍卖公告》《重要提示》《竞买须知》《标的介绍》(《拍卖资料》)等一应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流程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视情况对拍卖会及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要素等进行更改及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拍卖师在拍卖会会场(含网络拍卖大厅)宣布为准。

三、有意竞买者请务必提前与拍卖机构联系,详细咨询及了解拍卖标的及拍卖会具体情况,并按规定获取相关拍卖资料及文件模板。

   竞买须知

   本次网络拍卖会由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 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举行,对 拍卖公告中 北海市北京路怡海新村地苑第1幢 502 号 房产, 标的按 现状拍卖 。

   一、本次拍卖为网络拍卖,采用“有保留价(保密底价)的增价拍卖”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具体如下:

   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竟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标的拍卖不成交。当竟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格,方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且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该最高报价被确定为拍卖成交价格当所有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保留价的,则委托人有权确定是否重新开启报价程序或确定收回拍卖转让标的。

   网络拍卖标的竞拍设置及网络拍卖系统相关规则:

   (1)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出价延时:系统设置有自由竞价及限时竞价,遵循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即: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系统线上竞价暂停,待拍卖师操作。]

   (2)出价规则:

   a,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b,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即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c,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二、竞买人一经报价(出价、应价),不得撤回。买受人应再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房产过户到第三方名下,以此来规避纳税义务及限购限售政策。

   三、本次拍卖标的竞拍保证金见拍卖页面所示。

   出现下列情况即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人或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须对自己的竞买资格负责,因非适格竞买人参拍,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委托人及拍卖人损失。

   竞买人若违反拍卖相关法规政策或拍卖规则的,或违反《拍卖会竞买登记表》承诺或拍卖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买受人未按要求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视为买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委托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买受人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领受标的物,如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委托人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有意竞买者,请按公告规定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 户名: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 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21*开通会员可解锁*67666 ,以到账为准,转账需备注 : 人保北海地苑房产 ),经拍卖机构审核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竞买人须满足以下资格:

   1、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人购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2、凡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的竞买人,其主体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房地产标的前,应当详细查阅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对购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标的即视为同意标的所涉相关资产交易合同模板的条款内容(除转让价格及时间外)。成交成为买受人后,同意按成交价格、时间不作原则性修订地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五、标的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买受人在拍卖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买受人交付的定金。剩余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下述方式向委托人支付:

   1、受人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拍平台监管收款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款,支付账号如下:

   户 名:【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账 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40】

   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买受人应当支付该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委托人再次委托拍卖时,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补偿。

   3、成交价款不包含手续费、税费。

   (1)拍卖成交价格含增值税。拍卖标的交易过程及办理权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即从标的资产目前证载所有权人名下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若需办理多次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所产生的税赋,委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承担第一次变更登记时委托人所需承担的税赋,其余的税、费(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办理土地出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第二次及以后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标的成交后,除上述条款所述税、费外,其余一切费用(合同签署之日起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办理土地出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以及 以上税、费的所产生的滞纳金、罚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不能办理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拍卖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并承担因本次拍卖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可能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等风险,买受人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主张解除资产转让合同或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转让价款及其它费用。

   (4)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委托人不承担资产或有瑕疵的信息完全披露保证,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由买受人承担。

   4、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平台服务费

   (1)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拍卖佣金,具体请联系拍卖人告知。拍卖佣金支付至中拍平台监管收款账户:

   户 名:【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账 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40】

   ( 2) 平台服务费

   中拍平台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平台收费规则》(具体详见拍卖页面显示),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包含系统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软件使用费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中拍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标的拍卖成交,因非拍卖人的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交割或交付的,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5、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前提下,必须按委托人及拍卖人要求的时限进行标的房地产实物及产权交割、完成拍卖标的实物交付及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具体以《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标的资产的交割事项

   (1)买受人完全知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2)委托人收到全部拍卖价款且取得标的资产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和实物资产交接。

   (3)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委托人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协助配合,双方须约定缴纳相关税费。标的资产的新产权证由买受人领取。若标的资产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面临的风险,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已支付的拍卖价款不予退还。

   (4)在委托人收到全部拍卖价款且取得交易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标的资产按现状和现有资料交付给买受人,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标的资产的交接手续:委托人交付标的资产钥匙,即视为标的资产办理完交付手续,双方签署交接确认单,此日期即为交付日。

   (5)委托人不负责任何清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清退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解除后仍占有场地的租户),由买受人自行清场,对此委托人、买受人互不追究责任。 拍卖标的交付日为标的风险转移日。

   (6)交付日之后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7)买受人同意,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委托人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因各种情况无法完成房产过户手续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易合同或追究委托人、拍卖人责任。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委托人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六、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

   本场拍卖会所拍卖的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现状、标的的产权情况、拍卖标的的信息及风险、过户手续的办理、过户风险、过户税费的支付以及标的风险及瑕疵特别提示等详见《标的物业明细表》、标的相关评估报告(备索)、租赁合同等信息。

1、标的情况说明:

   (1)标的基本情况见《标的物业明细表》

   本次拍卖标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怡海新村地苑第1幢5楼502号,建筑面积为151.59平方米,尚未分割办理土地权属证件及不动产权证,建于1991年,混合结构7层,无电梯,根据评估报告中委托方的《估价委托书》披露:标的所在小区已办理整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士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建成于1991年,所在项目容积率为 2.0。标的房产目前空置,内部装修维护情况较差。

   (2)标的房产有房屋所有权证( 北房权证(2008)字第00112912号),证载登记人均为中国人保控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尚未分割办理土地权属证件及不动产权证。

   2、特别提示:

   (1)标的资产于2007年作为存续资产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划拨至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目前标的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变更登记到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可能存在二道税费)。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对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授权方案,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权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

   (2)拍卖人按现状拍卖上述标的,拍卖人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对标的信息、瑕疵、风险进行披露,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权利完整性与有效性、品质,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负品质及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竞买人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竞买人参与拍卖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资料等资料均由委托人提供,我司仅根据标的权属现状及相应的实物进行拍卖,拍卖人提供的全部资料仅供参考,不提供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是否符合拍卖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委托人、拍卖机构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竞买决定,亦不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拍卖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3)标的的现状信息、瑕疵、风险、缺陷及成交价款的支付等详见《拍卖公告》、《拍卖会资料》及《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拍卖人已于拍卖前向竞买人充分披露,竞买人签字确认同意接受本《拍卖会资料》(《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所载明的所有条款及内容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参与竞买的资格。

   (4)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金等费用,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产权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

   (5)意向竞买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登记表》等相关报名资料的,即视为:

   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中拍平台网站发布的本拍卖标的拍卖信息公告及《拍卖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转让项目要求。

   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委托人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接受委托人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无条件与委托人签署包含前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按委托人拟定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买受人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视为买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委托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买受人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6)过户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提供力所能及协助办理,合同不因过户时间、能否过户影响效力,不因此解除合同。委托人不承担未能成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

   (7)网络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视为已实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联系、自行打印并签署一应纸质拍卖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资料》等),一式四份寄交拍卖人。

   七、竞买人应按照规定签署拍卖标的相关文件资料,按其规定或约定参与竞价活动,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同时享有相关权利。

   八、标的现状、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详见《拍卖公告》及后附的《标的物业明细表》及《委托人声明》。

   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认真核对,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作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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