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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平台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警务用车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办网络拍卖会。
二、拍卖车辆明细
特别说明:
1.拍卖人以标的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旧机动车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在使用多年的情况下必然会存在程度不等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车、大修史、发动机或变速箱故障、零部件缺失损坏、机体漏油渗油、车身破损、表显里程、发动机号变更、车架号重新打刻、三元催化是否存在或更换过等显性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拍卖会相关公告、宣传、预展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
2.竞买人务必向迁入地车管等部门查询核实尾气排放、转移登记等准入条件后参拍,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3.车辆性质为警用轻型普通货车,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能保证可以进行车辆年检,若因无法年检导致车辆无法过户,成交人须报废处理(前期所有费用自行承担),车辆过户或报废完成后,成交人凭转移登记过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或宿迁地区有车辆回收资质的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后联系拍卖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网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按标的顺序依次开始拍卖。
四、标的展示
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展示时间:工作日时间提前预约,展示地点:江苏省宿迁市,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未实地查验车辆责任自负)。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3月26日下午5时前:在中拍平台注册报名;每辆车缴纳3千元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100元,交纳账户: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36147,开户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汇款时请注明竞买车辆序号并以确认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2、拍卖成交后两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5%拍卖佣金及每辆车评估费200元,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车辆过户或报废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交易发票、脱检、改漆、补证、拖运等费用),凡车辆座椅、备胎等零部件缺失的,由买受人自行配置,车辆过户或报废时间限定在5个工作日内,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过户或报废,每天按成交价1%收取滞纳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严重超期的由公安部门追缴车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车辆按展示现状拍卖和交付,车辆交付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时间由买受人和委托人协商确定,车辆交付时车牌、警灯警报器及警用设备拆除不随车。车辆有无交强险自行咨询查证,凡车辆无保险的由买受人先行购买交强险后方可提车。
5、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的准入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向当地车管部门咨询,本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如成交后不能外迁,责任自负。
6、公告未尽事宜,以《网络竞拍须知》及拍卖师网络发言为准。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司网址:www.jshc-pm.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B5栋418室
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拍须知
竞买人在参拍前须对《竞买须知》认真阅读,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了解、详细勘查,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晓、认可《竞买须知》各项条款,并自愿遵守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须知总则] 根据《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拍卖活动遵循“公开拍卖、平等竞争、价高者得”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竞价活动的当事人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品及信息由委托人提供,委托人承诺拍品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第二条[拍品简介] 详见《拍卖公告》。
第三条[瑕疵声明]
3-1、旧机动车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在使用多年的情况下必然会存在程度不等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车、大修史、发动机或变速箱故障、零部件缺失损坏、机体漏油渗油、车身破损、表显里程、发动机号变更、车架号重新打刻、三元催化器缺失、更换、损坏等显性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拍卖会相关公告、宣传、预展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
3-2、拍卖人、委托人以标的展示的实物现状及权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不提供质量保证,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报名参加拍卖前应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标的展示期间实地查看车辆状况,核算好各项成本,接受车辆现状后再参与竞买。
3-3、本次拍卖车辆以展示现状拍卖和交付,如提取车辆需维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四条[竞买流程] 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咨询、看样→注册后在竞拍界面报名,并向拍卖公司缴纳保证金→拍卖公司审核意向竞买人资质→审核通过,参与竞拍→成交后按约定期限缴清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并签署拍卖《电子成交确认书》等→办理交割。
第五条[报名参拍]
5-1、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办妥竞买报名手续且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后,方可进入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买。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拍品的有效性、合法性无异议,完全了解拍卖资料的全部内容,了解拍品已知的显性瑕疵或未知的隐性瑕疵,愿意承担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对自己按照拍品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中拍平台账户查看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异常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及时与拍卖人联系,竞买报名未通过且不联系拍卖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拍权利。曾有过未按《竞买须知》要求履行的竞买人已被本公司列为失信人员,无法获得报名竞拍资格。
5-2、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标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第六条[网络应价]
6-1、竞买人在竞价时间内(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根据网拍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根据系统设定的加价阶梯应价。系统自动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应价予以记录,应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成为该拍品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竞买信息是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网络拍卖应价延时事项请竞买人详察网拍平台的延时设定信息。
6-2、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竞价幅度、竞价时间。
6-3、委托人及我公司有权对标的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起拍价、保留价、竞价阶梯、竞价时间、标的竞价的顺序、有关图像、文字资料)在标的未开始竞价之前进行修改和解释,竞买人应当予以充分理解并在竞价标的竞价过程中注意。买受人在成交后不得以竞价标的的有关情况在开拍前改变为理由反悔,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及我公司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6-4、竞买人出价时留意自己的竞买号牌竞价状态(出价/出局/领先/成交)。
第七条[拍卖结算]
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日内:(1)缴清竞买标的全部拍卖成交价款、5%佣金每辆车200元评估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2)向委托人提取标的;(3)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详见平台首页《收费规则》);(4)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账户: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36147,开户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委托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第八条[标的交付]
8-1、买受人延迟提车的,延迟期间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需支付每天2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拍卖人对逾期3天以上(含3天)仍未提车的买受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委托人收回车辆。标的交付后、转移登记办结前,委托人有权实施过程监督,买受人予以配合。
8-2、买受人收到成交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资料后即视为交付完毕。标的以现状交付,不提供质量保证,一经交付不支持退、换,或减价等要求。买受人自行负责提车过程中产生的车辆修理(更换配件)、配车钥匙、清除车身标志、补齐座椅等,并承担费用。自车辆移交时至完成过户前全部安全责任和车辆保管均由买受人全权负责,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车辆毁损、车辆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负责。
第九条[车辆过户]
9-1、车辆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转移登记或报废手续,逾期每天收取200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3天以上仍未办理完车辆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委托人有权对买受人进行法律诉讼后将车辆强制注销,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2、车辆过户或报废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过户或报废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交易发票、脱检、改漆、补证、拖车等费用),凡车辆座椅、备胎等零部件缺失的,由买受人自行配置。
9-3、拍卖车辆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如出现标的不能过户的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退货退款、解除合同关系等要求;
9-4、成交车辆如需外迁的,竞买人参加拍卖前须向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查询核实尾气排放、转移登记等准入条件,拍卖人不对拍卖成交后能否转移登记做任何承诺和保证。
第十条[办理退保]
10-1、未拍成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回。
10-2、买受人提供转移登记过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外迁车辆凭落户后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或宿迁地区有车辆回收资质的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我公司确认后,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第十一条[拍卖变更] 拍品目录、竞拍须知、网络拍卖系统信息等相关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前通知竞买人,也可在拍卖会进行时修改或补充。凡竞买人应价的,均视为已知并自愿接受该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拍卖撤回] 若委托人提出撤拍要求,拍卖人可在拍卖过程中撤回拍卖并即时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拍卖人若发现竞买人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法参拍行为时有权直接撤回拍卖,由此给合法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参拍的竞买人承担。
第十三条[网络操作]
13-1、竞买人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凡以竞买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的行为,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提请拍卖人予以应急处置。因黑客行为或竞买人故意、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2、竞买人应对网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系统故障、其他突发问题等可能造成网络出价延时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情况做好充分估计,对上述原因所导致的竞价风险以及竞买人自身操作失误、差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拍卖人及中拍平台不对此做出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3、拍卖过程中因竞价系统遇到网络、服务器、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拍卖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拍卖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
第十四条[风险责任] 因特殊事由导致最终无法交付标的,由委托人收回标的,拍卖人无息退回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竞买人、买受人违约:所支付的保证金、已付款项不予退回;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及附件;有权收回成交的标的物。因竞买人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拍品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买受人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
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
15-1、拒绝或拖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15-2、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服务费等相关款项的;
15-3、不按时或拒绝提取拍品,或者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条件提取拍品的;
15-4、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15-5、相互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拍卖会秩序的;
15-6、违反竞买号牌或网拍账号管理规定,对拍卖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15-7、其他违反拍卖法规、竞买须知和拍卖交易惯例行为的。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