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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在中拍平台对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上市)报废资产一批进行处置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2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二、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中拍平台竞买登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统一现场踏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30集合。
踏勘要求:1、已按要求提交现场踏勘预约登记表的竞买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8:30统一在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做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大庆石化公司职业健康(卫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分数为90分,考试不合格则严禁进场,将无法取得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培训考题及答案详见武汉光谷产权本项目挂牌公告附件,竞买人如因考试不合格导致无法进厂踏勘以及后续无法参与本项目交易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产权交易所以及拍卖人无关)。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后,竞买人委派的工作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产权公告附件处下载,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佩戴未过期安全帽、禁止携带烟火,办理进厂手续。现场踏勘日当天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携带“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未佩戴有效期内安全帽的竞买人均不得进厂踏勘。
2、现场踏勘结束后,《现场踏勘确认函》由转让方确认后竞买人自行拍照传至武汉光谷产权相关联系人,同时纸版邮寄至产权,用于报名登记。《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竞买人已参加现场踏勘的依据,未完成现场踏勘的竞买人将被取消受让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交易环节。同一人员不得同时代表两家企业参与现场踏勘。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在预约截止时间(10月13日16:00)前完成预约,并上传相关资料至产权交易所,否则转让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预参加现场踏勘的竞买人需按转让方要求在被告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现场踏勘。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转让方安全要求,否则转让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转让方规定执行。
五、踏勘集合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六、参拍标的:
标的1:(1)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车床、磨床、数控板料压弯机、喷涂机、氢气压缩机、塑料圆织机、全自动模切两用机、包本机、胶印机等。)(2)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复印机、对讲机及各类仪器仪表等。)
标的2:报废车辆(主要包括客货两用车、洒水车、吉普车、卡车、随车起重运输车、叉车、拖拉机等。)
标的资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标的资产的范围、数量、材质、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以现场踏勘展示实物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标的资产整体成批处置。竞买人应在标的资产信息披露期内参加转让方组织的现场踏勘,自行做好标的资产的价值判断。
(标的资产明细不披露,以现场踏勘实际为准。)
七、资格条件:
标的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2: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存续且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竞买人应自行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概不负责。竞买人须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石油系统或转让方资源库内未被列入违规企业名单(黑名单)。如情况与承诺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八、转让方要求:
1、标的包括多种规格,竞买人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核实、评估风险,不能挑拣、必须全部提货。
2、提货时间要求:60个工作日。
3、货物由买受人自提,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装卸、运输、清运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1)标的1均为已经拆除的设备,直接由买受人吊装、运输,龙凤仓储站、兴化仓储站需要进行相关作业的监督、配合工作。吊装、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2)该批设备交割前转让方须对所有设备及材料进行清理,保证所有设备及材料达到安全环保和拆装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买受人原则上在60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资产交割,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须在上述条款要求内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买受人逾期仍未将报废资产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标的2车辆报废后,买受人须向转让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证明。因车辆拆解、清场及转运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金额10%计算,留存在产权账户,待产权交易所收到转让方《履约结束确认函件》后无息退还至买受人)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买受人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 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买受人须完全认可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463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评估报告留存交易所备查。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2由于购置日期较早等原因,已无法提供相关入账凭证、购置合同及发票,仅有悬挂机动车牌照车辆的行驶证,但转让方不保证提供齐全的与车辆相关的材料。
(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2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为47辆,其中,悬挂机动车牌照的车辆共计22辆,有9辆车的行驶证证载权利人与产权持有单位名称不一致。转让方承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归其所有,权属无争议。
(4)标的2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第四条第4款的相关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本次处置车辆作报废处理。
(5)竞买人应参加现场踏勘,对实物核对无误后,才能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价款、履约保证金、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转让。
(6)竞买人须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参与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向转让方及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拍卖人进行追责和索赔。
(7)现场踏勘要求:进厂踏勘预约登记表须在踏勘时间前两天提交,竞买人委派的进厂踏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盖章版《现场踏勘确认函》在踏勘时间内先在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做安全教育培训及入厂登记。培训合格后按相关要求进厂踏勘。
(8)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规格型号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拍卖人不对标的质量、瑕疵相关问题作任何承诺,一切责任与转让方及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拍卖人无关。
(9)拍卖标的(如有)清单,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等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现场标的踏勘实物现状及范围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判断,转让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拍卖,视为接受标的和(如有)清单的一切现状,竞买人及买受人不得再以现场标的与(如有)清单存在差异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扣罚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10)本次转让废旧资产均已报废,不得再次利用,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产权交易所、拍卖人无关。
6、买受人在提货期间需遵守转让方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他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7、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拆除、清理、运杂费、注销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执行13%。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网拍须知规则》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本项目公示信息。
九、相关重要事项:竞买人应同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和中拍平台登记报名,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下载《现场踏勘确认函》、《预约踏勘登记表》、《外来作业(售后)人员安全教育试题》、《拍卖确认书》等相关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需加盖公章(鲜章)并带至现场,须交予转让方盖章确认并自行取回保管用于报名登记,《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竞买人已参加现场踏勘的依据,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及未对现场标的认可,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欲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
产权网址:标的1:https://otc.ovupre.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34061&callbackId=operator-1
标的2:https://otc.ovupre.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34060&callbackId=operator-1
竞买保证金:标的1:13万元;标的2:9万元。
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须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竞买保证金作为惩戒。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标的1: 45万元(含税); 标的2: 32万元(含税)。
十、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 开始
十一、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拍卖人按照拍卖标的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佣金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汇至吉化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如为单价拍卖,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1、本次举办的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
2、本须知是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3、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在应价结束时点限时竞价时间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规定的限时竞价时间,以此类推,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4、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等上网电子产品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5、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 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
- 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 已针对选定标的进行网络报名,竞买人需要保护好网拍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
6、请使用微软 IE 8.0 以上版本浏览器,以免不能正确访问,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7、竞买人点击确认后,进入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同意遵守拍卖人公布的全部拍卖文件。
8、竞买人应对竞拍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其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10、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吉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11、经网络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本须知由拍卖人制定并解释,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修订。
网络拍卖规则
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民法典》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拍卖规则》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网络竞价规则。
2、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期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获得相关信息、资料。一旦参加网络竞价拍卖活动即表明已全面了解情况,认同拍卖须知、规则的全部条款并愿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
第二章:竞买资质材料
竞买人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报名时,按公告要求将相关资质材料上传至中拍平台,也可发送至jh_qix@petrochina.com.cn邮箱或送达至拍卖人办公场所。
第三章:进场交易咨询、报名及交付竞买保证金
1、咨询、报名地点:产权交易机构、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2、意向竞买人须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和中拍平台报名,在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上传拍卖确认书等符合本项目相关资料,报名成功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买资格。拍卖人为意向竞买人在中拍平台确认开通网络竞买权限。
3、竞买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第四章:退还竞买保证金
按照产权交易机构规定执行。
第五章:拍卖标的声明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方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这一规定,拍卖人向各位竞买人声明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上市)报废资产一批处置拍卖项目,以踏勘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成批处置,共计2个标的。
二、因拍卖物资的特殊性质,所以拍卖标的一旦售出不退不换。拍卖方式为网络拍卖。拍卖人对标的描述、图片、数据、存放地点等信息均不作为承诺,竞买人在勘验时可自行留存标的信息,以备不时之需,否则风险自担、后果自负。标的物数量、质量、完整程度以及能否使用等,委托方与拍卖人不做承诺,标的以委托方移交时现状为准。如果买受人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物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约定:
1、拍卖标的如有清单(须自行到产权查询),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破损或损毁情形,清单仅供参考使用,不做为提货依据,请竞买人以现场标的勘验为准,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各种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参与此项目,委托方、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拍卖,视为接受标的和清单的一切现状,竞买人及买受人不得再以现场标的与清单存在差异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处罚。
2、参加标的勘验的人员,严格服从属地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攀爬行为及其他危险行为。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竞买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与我司拍卖业务1-3年的处罚,并且保留使用法律手段追偿的权利。
3、标的起拍价、自由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加价幅度等相关信息以网络平台为准。拍卖师可以在拍卖会进行中予以调整竞价时间、加价幅度等。
4、请竞买人仔细查看拍卖公告及标的起拍价等价值信息,然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报名参与竞买,在拍卖会开始后,所有报名竞买人均未应价导致标的拍卖未成交的,则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所有竞买人保证金将予以扣除。
5、拍卖标的物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必须按照委托方相关要求执行,履约完毕经委托方确认后,从履约保证金所在账户将扣除罚款及赔偿后的剩余款项(如无罚款及赔偿,则为全额)向买受人无息返还。
6、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资产提取前应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并承担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责任及由此带来的所有处罚和赔偿。
7、由于违反委托方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等所产生的罚款、赔偿及相关事项处理,由买受人负全责及承担全部费用。
8、拍卖人依照国际惯例,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并在网拍平台报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9、除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有较大争议的情况出现,否则买受人必须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按委托方要求给予扣罚全部竞买保证金的处罚。委托方有其他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0、买受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委托方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为普通发票。
第六章:竞价方式及确认买受人
1、竞买人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按操作程序,登陆网拍平台系统,以免不能正常登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网络点击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竞价程序设定操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网络出价系统自动关闭,并以网络竞价结束时间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网络竞价拍卖成交的买受人。
3、竞价结束后拍卖人以电话、电子邮件、通讯信息等方式告知竞买人竞买成交。买受人应在3日内联系拍卖人,通过邮件接收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签字,将其扫描件发送至 jh_qix @petrochina.com.cn邮箱,并需要将原件邮寄给拍卖人,不接受到付(邮寄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齐先生收,*开通会员可解锁*)。签署姓名与竞买登记姓名相符,否则不予变更。
第七章:违约责任
1、网络报价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网络竞价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拍卖标的物委托方保留向悔拍的买受人继续追偿后续拍卖与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权利。
2、买受人未按规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缴纳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章:拍卖佣金及收取方式
一、拍卖佣金计取规则: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付佣金。佣金按照拍卖标的成交总值为基础进行计算,当采用单价竞拍时,佣金收取额=成交单价*拍卖标的预估数量*相应百分比率;当采用总价竞拍时,佣金收取额=成交总价 *相应百分比率。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人阅读公告提示事项。
二、除另有约定外,买受人每个标的所付的拍卖佣金在成交时按如下规则计付:
1、拍卖转让按照成交总价*3%收取拍卖佣金。佣金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三、拍卖佣金收取方式: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账户名称: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1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
开户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九章:交付成交价款
拍卖标的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将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基本账户汇入产权交易机构。相关违约事宜按照产权交易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章:免责声明
1、拍卖人作为拍卖服务的中介机构对委托方委托拍卖的标地物不承担任何质量保障,并提醒竞买人未实际查验标的物,请不要参加竞买。
2、网络拍卖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
3、如遇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规则如与网络拍卖平台设置或公告信息不一致,需以拍卖人最终解释为准。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