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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络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联荣村村委会北2工业厂房五年租赁权,租赁建筑面积合计约904.25㎡,工业用途。
起拍价:129345元/年(不含税),保证金:6.5万元。
特别提醒:
1、标的租赁用途需符合当地环保、环评、规划、城管、交警、路政等要求。
2、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资产出售、其他政策因素、相关部门要求以及不可斥力因素须终止合同,委托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
3、拍卖成交价即为一年租金,每年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租金,不足一年的按月结算。
4、委托人对拍卖成交款只开具“宁波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不提供发票,如买受人需要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开票,所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标的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日(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登记手续: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时之前将拍卖保证金缴至本公司账户(户名:宁波亚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塘湾支行,账号:393*开通会员可解锁*74,以银行到账为准),同时在中拍平台注册并报名。
六、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6864950
七、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755号新锋商务楼三楼
宁波亚德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拍卖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联荣村村委会北2工业厂房五年租赁权,租赁建筑面积合计约904.25㎡,工业用途。 起拍价:129345元/年(不含税),保证金:6.5万元。 ★本次拍卖会加价幅度为1000元以及整倍数 二、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国拍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以下简称“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 2、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3分钟)和限时竞价(2分钟)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在限时竞价时间启动,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重置限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无更高报价为止,以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竞价结束。 3、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网上注册报名 1、中拍平台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企业或其他组织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注册竞买人账号,并交纳拍卖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2、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参拍手续及期限 1、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包括:①公告规定期限已经在中拍平台进行竞买报名;②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时之前交纳本次拍卖标的相应拍卖保证金。 2、竞买人如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可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如竞买成功,其缴纳的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凭《姜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3、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代缴、代付(户名:宁波亚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塘湾支行,账号:393*开通会员可解锁*74,以银行到账为准)。 六、展示看样: 有意者与拍卖公司联系预约看样,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看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2日。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标的情况说明: 1、该标的按现状进行租赁;房产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其中公告所示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状实样为准,建筑面积的差异不影响本次租赁成交价。 2、标的租赁用途需符合当地环保、环评、规划、城管、交警、路政等要求。 5、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资产出售、其他政策因素、相关部门要求以及不可斥力因素须终止合同,委托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 6、拍卖标的用途为工业,租赁用途仅作为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违法经营活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如需转租,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7、在租赁期间,买受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合同租赁期内发生工伤事故由买受人自负,与委托人无涉。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姜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五年,每年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租金,不足一年的按月结算,先付后使用,租金必须实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额外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合同终止后,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费用和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 10、租赁期间,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服务等一切事宜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11、租赁期间,买受人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且应按时缴纳。 12、租赁期满后,如买受人未按期退还房产的,委托人有权责令承租人强制搬出,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3、买受人不得利用所租赁的房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必须自觉遵守业主的有关规定,服从业主管理。 14、标的权利瑕疵以我公司提供的有关权证文书为准,对标的其他未发现的瑕疵本公司不能保证。 八、竞买成功签署文件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下午4时前到拍卖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755号新锋商务楼310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拍卖须知》等相关文件。 九、拍卖成交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联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姜山支行丽水分理处,账号:8111*开通会员可解锁*6)。 逾期付款按违约处理,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规定向买受人追偿违约责任。 十、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拍卖成交后,中拍平台的0.15%软件使用费由拍卖人支付,买受人无需支付。 十一、涉及税费等: 委托人对拍卖成交款只开具“宁波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不提供发票,如买受人需要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开票,所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标的交割 买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款项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与委托人签订《姜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房产由委托人移交至买受人,具体移交日期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 十三、法律责任: 1、买受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标的,拍卖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应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关责任。 ⑴ 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⑵ 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 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的效力,不因本合同无效而失效。 2、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十四、特别声明: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交付、提取、转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等相关费用。 2、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竞买人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查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5、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6、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宁波亚德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日
本人确认已对以上《网络拍卖须知》进行了认真研读,并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一旦参与拍卖视为予以认可,现承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条款。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