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海洋食品产业园7#-103加工车间一层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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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宏岚拍【2026】014号

受日照市岚山区兴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在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岚山会议室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现状拍卖岚山海洋食品产业园7#-103加工车间一层租赁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如下: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起拍价

保证金

(万元)

租赁

期限

备注

1

岚山海洋食品产业园7#-103加工车间一层租赁权

683.54m2

120元/㎡/年

2

3年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二、竞买手续办理

1、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竞买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3、竞买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开通会员可解锁*6537,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参加线上拍卖会。

三、特别提醒

1、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足额缴纳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在每年度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租金,逾期不缴纳视为买受人违约,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双方无纠纷,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本项目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自委托人正式将标的物交付给竞买人之日起,给予竞买人6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内不计算租赁时间,期间所产生水电费须由买受人承担。

4、本项目仅限食品冷藏加工类及相关行业,不得用于其他行业生产,竞买人所从事的加工作业,必须满足工商、环保等主管部门及街道主管部门的要求。

5、如合同期间,因买受人加工生产行为与本区域主管部门的要求不符,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本项目要求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保持厂房的原有结构,不得擅自破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铺设地面及必要的装修改造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合同期内,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委托人对租赁使用场所的设计、装修和利用进行审核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8、本次拍卖价格为不含税单价,买受人须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费以及土地使用、房产及其他税费等各种费用,委托人不承担相应费用。

9、本标的使用期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按电费0.85元/度,水费4.5元/立方米收取,委托人按照国家税率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物业费按实际租赁面积1.2元/㎡/月收取,成交后第一年免收物业费。

10、买受人帮助委托人开展产业园招商活动的,根据实际招商情况,委托人可以以延长免租期形式给予买受人奖励。

11、本项目合同到期或因乙方违约,除活动的物品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外,其他装修、装饰物品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11、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政策或建设需要,需终止本合同的,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其余返还买受人。

四、其他要求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足额缴纳拍卖标的价款,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拍卖合同,则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双方无纠纷,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买受人需在成交后缴纳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竞买合同,并按照拍卖成交额的0.15%另行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4、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5、本次拍卖前竞买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拍卖会前3日,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的最终解释权在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项下‘特别提醒’等条款,系委托人提出并提供的未来《租赁合同》之核心内容,其法律效力及解释权归属于委托人与最终买受人。拍卖人已尽合理审慎义务进行形式披露,但不对其公平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竞买人应于拍卖前自行咨询并完全理解相关条款,独立判断商业及法律风险。

咨询电话:

委 托 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徐主任)

拍卖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经理)

报名地址:日照市岚山区万斛路南段日照人家东侧路北

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岚山海洋食品产业园7#-103加工车间一层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

受日照市岚山区兴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在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岚山会议室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现状拍卖岚山海洋食品产业园7#-103加工车间一层租赁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起拍价

保证金

(万元)

租赁

期限

备注

1

岚山海洋食品产业园7#-103加工车间一层租赁权

683.54m2

120元/㎡/年

2

3年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本次拍卖按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我公司和委托方对标的数量、质量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现就有关拍卖的须知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岚山海洋食品产业园7#-103加工车间一层租赁权(详见公告)。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共计1个标的物,价高者得(标的设有保留价,未达保留价的不能成交)。

四、竞买手续办理

1、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竞买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3、竞买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开通会员可解锁*6537,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参加线上拍卖会。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3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3分钟。

六、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不作为任何保证及承诺,拍卖人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请于拍卖前认真察看拍卖标的原样及现状,并对标的物规格、数(重)量、质量、外观、品质状况等信息予以确认,竞买人已了解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所有瑕疵,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九、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租赁合同履行完成后,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买受人请于拍卖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金)和拍卖佣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

拍卖佣金费用:以实际拍卖成交金额为准,收取佣金详见《竞买协议》。拍卖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和拍卖佣金。另需向中拍平台支付0.15%软件服务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的,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首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买受人需要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后,方可移交拍卖标的。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及网络拍卖软件使用费。委托人、拍卖人不能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标的的成交款发票,不接受买受人任何理由提出的退换货要求。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提取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成交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标的进行详细踏勘,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次拍卖会中,未成交者或因委托人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支付到我公司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或撤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扣除相关转账费用后返还(不计利息)。

十五、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公司: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日照市岚山区万斛路南段日照人家东侧路北

联系人及电话:

委 托 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徐主任)

拍卖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经理)

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特 别 说 明

1、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足额缴纳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在每年度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租金,逾期不缴纳视为买受人违约,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双方无纠纷,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本项目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自委托人正式将标的物交付给竞买人之日起,给予竞买人6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内不计算租赁时间,期间所产生水电费须由买受人承担。

4、本项目仅限食品冷藏加工类及相关行业,不得用于其他行业生产,竞买人所从事的加工作业,必须满足工商、环保等主管部门及街道主管部门的要求。

5、如合同期间,因买受人加工生产行为与本区域主管部门的要求不符,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本项目要求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保持厂房的原有结构,不得擅自破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铺设地面及必要的装修改造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合同期内,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委托人对租赁使用场所的设计、装修和利用进行审核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8、本次拍卖价格为不含税单价,买受人须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费以及土地使用、房产及其他税费等各种费用,委托人不承担相应费用。

9、本标的使用期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按电费0.85元/度,水费4.5元/立方米收取,委托人按照国家税率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物业费按实际租赁面积1.2元/㎡/月收取,成交后第一年免收物业费。

10、买受人帮助委托人开展产业园招商活动的,根据实际招商情况,委托人可以以延长免租期形式给予买受人奖励。

11、本项目合同到期或因乙方违约,除活动的物品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外,其他装修、装饰物品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11、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政策或建设需要,需终止本合同的,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其余返还买受人。

本人/本单位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特别说明与约定》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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