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阳光拍卖:商铺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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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对下述商铺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杨陵区康乐路30号,四间商铺(标的1面积15㎡、标的2面积30㎡、标的3面积15㎡、标的4面积45㎡并含室内桌椅)5年期租赁权。(商铺具体面积及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说明:标的1、2、3号具有优先租赁权人。

二、竞买条件: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有底价增价网络拍卖。

四、竞价时间:每个标的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在标的物坐落位置展示。

六、竞买手续:

有意竞买者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1和标的3保证金5000元;标的2和标的4保证金10000元)并按要求办理完毕竞买手续。

七、联系人及地址:李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西安市碑林区中财金融大厦502室。

陕西公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位置:

竞买须知

陕西公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位于杨陵区康乐路30号,四间商铺(标的1面积15㎡、标的2面积30㎡、标的3面积15㎡、标的4面积45㎡并含室内桌椅)5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一部分 拍卖规则

一、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制定。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二、本公司的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下进行的,它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或竞买协议等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得参加竞买。

四、拍卖标的系特定物品,本公司对标的的介绍说明、图片仅作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品质、附属物品的承诺与担保。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咨询、了解、查看、鉴定拍卖标的,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同标的情况。竞买人应充分重视本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拍卖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须遵守本公司对不同标的制定的《拍卖特别规定》。

六、拍卖开始前,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形,宣布中止拍卖或者终止拍卖,悉数退还该标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及相关材料,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七、委托人和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竞买人不得恶意串通,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另行签订“合同或协议”情况的,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应提前向委托人确认“合同或协议”条款。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即代表认可并接受 “合同或协议”条款。

十、竞拍过程中,各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使用其竞买号牌或竞买登录密码,若他人使用该号牌竞价,则该竞价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缔约竞买人承担。

十一、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即为成交价,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成交价中不含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也不含买受人应承担的其他税、费。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有关文件合同。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未能签署的,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

十三、买受人按约定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后才从法律上获得拍卖标的。

十四、拍卖会竞买人须遵守本场《网络拍卖规则》、《竞买协议》或《竞买承诺书》的相关条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未成交的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拍卖人3个工作日内悉数退还,不计利息。

第二部分 拍卖特别规定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杨陵区康乐路30号,四间商铺(标的1面积15㎡、标的2面积30㎡、标的3面积15㎡、标的4面积45㎡并含室内桌椅)5年期租赁权。(商铺具体面积及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本次标的拍卖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三、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转账方式向本公司交纳规定数额拍卖保证金并办理完毕竞拍手续。

四、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及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经营活动。

五、本次拍卖,采取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和现状交付。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充分完成对标的了解、考察核实,本公司已将所知情况及所掌握材料全部告知竞买人,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的品质、质量等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及连带责任。

六、商铺瑕疵及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1、标的2、标的3均具有优先租赁权人(即: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配套设施均有电(有独立电表)、无天然气、无卫生间、无暖气、无水。

(二)标的4无优先租赁权人;配套设施有电(无独立电表)、无天然气、无卫生间、有暖气、无水。租赁权包含室内桌椅。

七、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每个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竞价规则按照标的一年度全年租金价格增价竞价。拍卖设有保留价(即最低成交价格),拍卖价格未达保留价,拍卖不得成交。

八、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应提前确认《租赁合同》各项条款。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即代表认可并接受 《租赁合同》各项条款。

九、拍卖成交后:

(一)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下列款项:

1.向出租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标的一年度全年租金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后6个月租金);

2.向陕西公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交纳成交标的一年度全年租金的5%(百分之五)拍卖佣金;

3.向中拍平台交纳成交标的一年度全年租金的0.15%软件使用费。

(二)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和拍卖佣金后,2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三)标的由出租人现状交付买受人。出租人不负责买受人标的经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等办理。

(四)附着于建筑物、无法拆分或拆分将造成房屋损毁的固定装修、建筑配套设施,随租赁权一并移交买受人使用;所有可独立拆卸、移动、不依附建筑主体使用的动产(含分体式空调、外机、热水器、货架、家具、电器等),不纳入本次拍卖成交范围。标的4包含室内桌椅。

(五)租赁费依《租赁合同》约定按年交纳。买受人需在每期租金支付周期起始前3个工作日内,将当期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人指定专用银行账户,不得拖欠、抵扣,不得转入其他非指定账户。

(六)除政府统一政策外,买受人不得以经营不善、市场波动等自身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七)标的无装修免租期。

(八)如买受人未能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买受人对于拍卖人和出租人的违约赔偿,并按照《拍卖法》的规定,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即出租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十、租赁期内,买受人需合理、妥善使用商铺及内部现有设施设备,严禁擅自拆改商铺主体结构、承重构件、消防设施、水电主管网,严禁擅自搭建、扩建、改建商铺,严禁随意改动商铺门窗、墙面外观及公共区域设施。对于房屋漏水、墙皮脱落、墙体裂缝、管道堵塞、门窗损坏、防水层失效等房屋及设施的自然损耗或损坏,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维修义务及费用。

十一、租赁期内,买受人全额承担因商铺使用、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暖气费、网络费、卫生费、停车费;(2)装修垃圾清运费、消防设施日常维护费、经营相关税费、商铺财产保险费;(3)因逾期缴纳各类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罚款。

十二、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擅自提前退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需退租的,须提前 60 日向出租人提交书面退租申请,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协商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买受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 3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出租人无息退还买受人已缴纳且未产生费用的剩余款项。

十三、买受人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涉及消防、规划等部门审批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全部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同时须对出租人进行报备与审批。买受人不得随意改变标的原结构和布局,不得损坏房屋的安全。

十四、买受人需转租、转借商铺的,需提前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转租对象、期限、用途及履约保障措施,经出租人审核通过并备案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买受人对第三方的经营行为、履约情况承担全部连带责任,第三方违约视为买受人违约。

十五、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买受人如需续租,应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续租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出租人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承租方,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租赁合同到期或依法解除后,买受人需在3日内腾退商铺,将商铺清理干净,移除自有物品(自然损耗除外),恢复至交付时基本状态,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后完成返还。出租人对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进行的维修、装修、装饰物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自行添加的不可拆卸装修及附属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十七、租赁合同到期或依法解除后,买受人按约定腾退商铺、清理完毕所有物品,经出租人验收合格,且结清全部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应缴费用后,出租人在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买受人。

十八、因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征用、责令停业、政策调整、检查整改等)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按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出租人、买受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仅无息退还买受人未实际使用期间的剩余租金,出租人不对买受人的装修、装饰、停业损失等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十九、商铺租赁的其他相关补充内容,以《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二十、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完全知晓、认可并接受上述规定。

二十一、本次拍卖会竞买须知的解释权归陕西公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网络拍卖规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本次拍卖会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拍卖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它的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次拍卖公告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办理竞买手续,否则不得参加竞买。

四、参与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不得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网络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将无法出价。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拍卖师有权在拍卖系统启动后随时调整加价幅度、暂停拍卖等。

七、本次拍卖采用同步拍,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起,每个标的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八、拍卖成交价为拍卖竞价周期内的最高应价。

九、因网络延时、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对竞价产生影响,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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