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耀拍卖有限公司:酒水、手表、电子产品等罚没财物一批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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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30分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罚没酒水一批,未进行真伪品质鉴定,主要品牌有五粮液、国窖1573、尧治河、霸王醉、珍珠液等。

2、罚没电子产品一批,主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平板等。

3、罚没手表一批,主要品牌有瑞宝、欧米茄、卡地亚、西铁城等。

以上标的,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不限定买受数量。

二、拍卖标的展示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月5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需查看标的物现场的意向竞买人请提前预约。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

1、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点30分(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2、竞买人办妥网络注册及线上报名,交纳保证金后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授权。

3、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户 名:湖北凯耀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205 0164 6408 0000 12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注:关于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拍卖人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交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付款账户必须是本项目参拍竞买人名下银行账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春园路15号火炬大厦17楼

湖北凯耀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拍卖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及《中拍平台拍卖规则》,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的时间、地点、展示

1.1拍卖标的名称:

罚没财物一批,主要包括各类相机、摄像机、手机、手表、酒水等,详见中拍平台附件《拍卖清单》。

1.2拍卖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30分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

1.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月5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二、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2.1本次拍卖的标的为涉案罚没财物, 因其罚没性质,加上经过数次交接、搬运、存储,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法对拍品的真伪、类型、品牌型号、是否完整、有无损坏、实际外观、成色、数量、质量等相关情况予以保证,无法保证其标识的真伪以及标识、标牌与实物是否完全一致。

2.2本次拍卖的标的为涉案罚没财物,由于初始来源不明,拍卖人根据拍品现状进行展示和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品展示期间仔细查看,并认真鉴别拍品的真伪。部分拍品,委托方已委托相关公司对拍品进行了鉴定,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本次拍品提供任何真伪承诺及瑕疵担保。

2.3鉴于拍卖交易和拍品的特殊性,所有成交拍品均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中有关“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2.4 罚没酒水类未进行真伪品质鉴定。由于拍卖的酒类物品出厂年份比较久,难免受到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限制以及长期存放的环境因数影响,有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跑酒(酒精度数降低)或变质现象,但酒类物品鉴定无法逐一开瓶检验,因此委托人和拍卖人而对其在保存期间的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竞买人注意此项风险,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品可能存在的上述瑕疵并对此无异议。

2.5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品不做市场酒类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酒类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市场流通环节所需的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2.6罚没电子产品类,未进行真伪品质鉴定及检测,因长期仓储,部分拍品存在表面发霉、划痕、氧化、小磕小伤、变形等情况,所有已披露以及委托人和拍卖人并不知晓的、未披露的瑕疵敬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竞买人确认其现状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现状已完全接受及认可。

2.7罚没手表和皮带类,仅对资产编号为XF36、XF57-15、XF93-20、XF93-22进行了鉴定,其余拍品未进行真伪品质鉴定及检测,部分拍品存在表面发霉、划痕、氧化、小磕小伤、变形、表带开线等情况,所有已披露以及委托人和拍卖人并不知晓的、未披露的瑕疵敬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竞买人确认其现状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现状已完全接受及认可。

三、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3.1竞买人经拍卖会前的标的物展示或预展阶段,已对拍卖标的物本身及其相关权利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人以现状对其进行拍卖。拍卖人通过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不代表拍卖人的任何承诺,即拍卖人依法对拍品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2竞买人应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拍卖标的,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竞买人进入网络拍卖会现场出价,即表明竞买人已了解和认可拍卖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及瑕疵,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拍卖人和委托人在网络拍卖现场对标的不再作任何答疑。

3.3竞买人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内到标的现场作详细的了解和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和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移交可能存在的风险,一切按照本须知的约定办理。

四、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

4.1线上报名申请

①竞买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中拍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同时在中拍平台系统中完成拍卖项目的线上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拍平台帮助中心或致电客服电话:400-898-5988。

②竞买人注册参拍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4.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①竞买人线上报名成功后,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拍卖公告》要求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竞买人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参加竞买。

交纳账户如下:

户 名:湖北凯耀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205 0164 6408 0000 12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注:拍卖人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交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付款账户必须是本项目参拍竞买人名下银行账户。

②竞买保证金不是定金,经拍卖成交,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按规定签署相关文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款项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交款账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经济责任。

③竞买人未成为买受人的,保证金收款单位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交款账户。保证金划入竞买人账户后,拍卖人开具的一切有关保证金的收款收据自动作废。

4.3竞买资格的确认与授权

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妥网络注册及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成功的,请及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将在报名截止后对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然后进行拍品授权。

五、网上出价及成交文件的签署

5.1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竞价阶梯,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确认后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络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5.2本次网络拍卖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各个拍品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的除外),限时竞价时间为30秒(每最后30秒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30秒)。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持续关注竞价倒计时,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3经拍卖成交确认为买受人的,买受人应当于 2 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笔录》和《电子成交确认书》,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六、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费用的支付

6.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

6.2买受人按照《拍卖法》的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逾期支付的,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6.3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向中拍平台另行支付,具体标准按照中拍平台要求办理,该笔费用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当日向中拍平台交纳。

七、拍卖标的交付

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的成交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凭《电子成交确认书》、标的缴款凭证,身份证原件等到标的展示地移交实物,仅接受买受人本人到标的展示地现场自提,不支持邮寄。

八、关于网络竞价的风险提示

8.1鉴于手机设备有可能存在网络不稳定以及呼入来电对出价的干扰,建议竞买人应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优先使用网速快、信号稳定、配置高的电脑进行网上出价。

8.2竞买人最好在竞价开始前20分钟登录中拍平台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等待竞价开始,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限时竞价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中拍平台系统或者拍卖师判定标的成交或者流拍。

8.3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系统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拍卖人可暂停竞价,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择日重新竞价或调整拍卖方式,调整情况拍卖人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九、违约责任

9.1拍卖人根据委托人的正当理由有权在网络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撤回本场拍卖。若出现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依法暂缓、中止、延期、变更、终止拍卖等情形,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次拍卖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的,拍卖人应及时通知竞买人,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9.2竞买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3竞买人人为操纵、 阻挠、干扰网络拍卖等违规行为,拍卖人将如实举报并取消竞买人竞买资格,禁止其参与拍卖,如造成损失,拍卖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的权利。

9.4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中拍平台系统确认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具体情形有:

①竞买人无故单方面终止履行本须知的。

②竞买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而导致拍卖无效的。

③竞买人公开表示买定后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的。

④竞买人未按约定付款,拒绝或者拖延支付买受人佣金和拍卖价款达5日以上的。

⑤由于买受人的原因,经拍卖人通知恶意拖延办理实物交割手续超5日以上的。

⑥经监管部门查实买受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9.5竞买人实质性违约的,拍卖人有权无责任解除成交合同,收回拍卖标的,竞买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①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和已交纳的成交款项不予退还。

②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③拍卖人为维护权益,拍卖人向竞买人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竞买人承担。

④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十、拍卖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

10.1本场拍卖会的拍卖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本须知确定。拍卖人提供的《拍卖公告》、《标的介绍》、《重要提示》、《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是本须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拍卖人。

10.2意向竞买人完成网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自愿履行全部条款,对参与竞拍的行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10.3拍卖人和买受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4本须知未作规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师网络拍卖现场宣布为准。

拍卖人:湖北凯耀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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