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康巴什区乌兰木伦景观湖二号桥北侧窑洞商业房租赁权拍卖(三年期)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拍卖下列标的:

拍卖标的: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兰木伦景观湖二号桥北侧窑洞商业房(三年期)的房屋租赁权拍卖:面积为200㎡,砖混结构,起拍价:67200元/年。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1月30日至2月5日下午17:00前在拍品所在地展示。

三、报名事宜:竞买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证件及6700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打入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网上竞买人先在中拍平台上办理报名,完成后再到东胜区煤炭大厦402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说明:本次拍卖的资产(租赁房屋)均为现状拍卖,本公司对展示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租赁等情况,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详情和竞买须知请来人来电联系我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拍卖标的: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兰木伦景观湖二号桥北侧窑洞商业房(三年期)的房屋租赁权拍卖:面积为200㎡,砖混结构,起拍价:67200元/年。

二、竞买资格及提交资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及社会组织竞租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存续的实体;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4、报名时需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的身份证上传至平台;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缴纳6700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打入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买人先在中拍平台上办理报名,完成后再到东胜区煤炭大厦402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前在拍品所在地展示。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会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拍卖,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拍卖

五、网络报名和竞价

意向竞买人必须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要求的网拍流程自行操作网络,完成注册、实名认证(须使用真实、准确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网上报名。详见该拍卖平台释明的《竞买人操作手册》。本次网络竞价分为两个竞价时间段,即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时间段每个标的30分钟;限时竞价每个周期5分钟。本次拍卖标的按照标的号依次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直接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两个不同阶段的竞价时间以总时长的方式显示在页面上,阶段之间跳转无任何提示。

六、成交价款缴纳及标的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清所有的租金并办理手续。成交价款缴至指定银行账户,款清后持成交确认书、交款收据、成交文件与委托方办理租赁房地产移接交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每逾期缴款一天应承担成交价款0.1%的违约金。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租赁房产均为现状拍卖,本公司对展示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等情况,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成交后标的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数据为准,成交价不以最终实际面积发生变化而改变,竞买人最终竞拍交易成功,均视为竞买人、买受人同意以成交价格以及资产实际面积接受竞拍资产。

3.租赁期限为 3 年,自《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计算。

4.本次拍卖标的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拍品保留价,拍卖师有权收回拍品。

5、以上数据与拍卖师现场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拍卖师网络公布的数据为准。

6、承租方应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首年租金,后续年度租金应于该租期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例如:合同签订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第二、三年租金需在每年10月1日前支付)。窑洞商业房押金为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并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还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及设施完好无损,押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房屋或设施有损坏、遗失,承租方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相关费用可从押金中扣除。

7、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我公司缴纳3%佣金;线上竞买成功的买受人还需向中拍平台缴纳0.15%的平台使用费。

8、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房产税、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根据实际发生额自行承担。

9、买受人竞买成功并缴清成交价款后,房屋整体水、电、暖气、燃气、其他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等由买受人负责。

10、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11、有关房屋经营项目设置、房屋移交、房屋装修及维修、租赁要求及价款交纳等具体事宜按照委托方制定的《出租方案》执行。

八、房屋现状、装修及维修

(一) 房屋现状确认

承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已被告知并建议其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现有装修状况、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消防系统)的性能与现状进行实地勘察和确认。出租方予以必要配合。承租方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其已对房屋现状有了充分了解并予以接受,愿意承担基于此现状进行经营和装修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与成本。

(二) 装修规定

1.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不破坏建筑立面及功能分区的前提下,可因经营需要进行室内装修。

2.如装修涉及水、电、暖、消防等设施的改造,承租方必须事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图纸,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同时须获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办理装修所需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如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等),并确保装修全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消防、建筑安全等法规要求。出租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4.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物安全,不得妨碍出租方及相邻商户的正常经营。因装修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三) 维修责任

1.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装修不当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房屋主体结构、公共设施等非因承租方原因出现的自然损耗性问题,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九、租赁要求

(一) 经营要求

1.承租方须合法经营,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

2.租赁开始时,双方应对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清点、登记并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3.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卫生、防盗、防火等责任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二) 转租限制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三) 合同终止与装修处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对于装修所形成的 不可分割或分割会严重损坏其价值的固定装修及附属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动产则由承租方自行取回。

1.租赁期满或承租方主动提出不再续租(包括提前退租);

2.因政府规划调整或出租方整体运营需要导致合同提前终止;

3.承租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承租方存在恶意诋毁出租方及其关联单位声誉的行为。

买受人如反悔或未按约定完成有关事宜,视为违约行为,依照《拍卖法》的规定由拍卖公司全额扣收其所缴款项,并将拍卖标的收回再次拍卖,如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补足差额,并承担相关费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