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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起至10时32分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概况: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6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及一批变配电设备产权转让,具体如下表。
| 拍卖标的 |
租赁面积 (㎡) |
起拍价 (元) |
拍卖保证金 (元) |
备注 |
| 标的1、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底层东起第四、第五间房屋三年租赁权 |
76 |
10000/年 |
2000 |
仍在租,租期均至2026.6.30止 |
| 标的2、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底层东起第六、第七间房屋三年租赁权 |
76 |
10000/年 |
2000 |
|
| 标的3、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底层东起第八、第九间房屋三年租赁权 |
76 |
10000/年 |
2000 |
|
| 标的4、变配电设备一批 |
/ |
670000 |
100000 |
1000KVA |
注:1、1-3号标的租赁房屋用途:商业;必须符合卫生、环保、安全消防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标的禁止经营水产类、家禽类、餐饮类项目;2、1-3号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年租金;3、1-3号标的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报名参拍视为放弃优先权;4、1-3号标的成交后另须向委托人支付履约金保证金2000元。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出价满足交易条件即可成交。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1-3号标的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4号标的展示地点于平湖市新埭镇创强路118号,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东湖支行,账号:367586475814)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报名地址:平湖市汇银大厦A座4楼423室。
五、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标的详情: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6间门面房三年租赁权及一批变配电设备产权转让,具体如下表。
| 拍卖标的 |
租赁面积 (㎡) |
起拍价 (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备注 |
| 标的1、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底层东起第四、第五间房屋三年租赁权 |
76 |
10000/年 |
2000 |
仍在租,租期均至2026.6.30止 |
| 标的2、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底层东起第六、第七间房屋三年租赁权 |
76 |
10000/年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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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3、平湖市新埭镇中大街57号底层东起第八、第九间房屋三年租赁权 |
76 |
10000/年 |
2000 |
|
| 标的4、变配电设备一批 |
/ |
670000 |
100000 |
1000KVA |
二、标的特别说明:
(一)通用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1-3号标的物为毛坯房屋;4号标的物处于使用状态。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勘查,一旦进行拍卖竞价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出租方/出让方(委托人)与承租方/受让方(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协议》样本,并认可《房屋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协议》样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入场后的竞买人即认为已同意遵守《房屋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协议》样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4、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未发现的瑕疵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存在着可能影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的,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1-3号标的特别说明:
1、1-3号标的预计租赁起讫日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年租金。
2、拍卖成交后,1-3号标的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买受人将租赁物交返还委托人后,若买受人无任何赔偿责任,委托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3、租赁房屋用途:商业;必须符合卫生、环保、安全消防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标的禁止经营水产类、家禽类、餐饮类项目。
4、租赁期内,买受人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及时完成政府或社区要求完成的工作,配合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社会治安、搞好安全经营、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因买受人的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一切损失。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出借委托人的物业(包括建筑物、场地等不动产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可动产)。
5、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费、排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按照规定直接向相关部门交纳。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其它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6、买受人在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发现租赁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委托人。
7、买受人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加附属设施、设备等时,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批,待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均不得改变或破坏租赁物的原有结构。
8、买受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租赁物自然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墙体、地坪),买受人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拒不修复的,委托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委托人有权另行主张。买受人在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应承担租赁物的妥善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义务, 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此给委托人、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9、因租赁期届满,或因租赁合同被依法解除等,买受人应自合同终止日将租赁物返还给委托人。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买受人逾期未将其物品搬出租赁物,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物品所有权,委托人有权处置该物品,买受人不得对委托人提出异议和追索。除原本属于买受人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外,买受人应连同装修等完好、无偿地交给委托人,不得拆除和损坏。如买受人拆除和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修缮或赔偿。
10、买受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1、在租赁期内,如遇开发区拆迁、规划等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委托人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搬离,租金按实际使用日计算。
12、因买受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支付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3、租赁期内,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买受人已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而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买受人应予以赔偿:
(1)未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从事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或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经委托人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他人使用的;
(4)因买受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拖欠租金或物业费等累计3个月以上的;
(6)买受人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
(7)买受人擅自搭建违章建筑的:
(8)其他买受人严重的违约的情形。
(三)4号标的特别说明:
4号标的若成交,双方签订正式资产转让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时限完成设备现场移交、资产权属确认等全部交割手续;设备移交完成前,设备保管、安全管理等相关权责由委托方承担;设备移交完成后,所有权、使用权及后续运维、维护、拆除、安全等全部权责一并转移至买受人,由买受人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有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按序号依次拍卖,单个标的自由竞价时间(6分钟),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本次拍卖设定加价幅度:1-3号标的为500元,4号标的为5000元),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东湖支行,账号:367586475814)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
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罗女士。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起至10时32分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拍卖款项及佣金的支付
1、1-3号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首年成交款及租赁保证金2000元,4号标的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全额支付成交款。
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三日内办理完拍卖成交手续,1-3号标的买受人并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3.0%收取,未按时支付的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三日内或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每年的租金应在下年度租赁开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剩余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可抵作部分拍卖成交款。
3、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4、买受人逾期未前来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或未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八、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电子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与标的竞价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十一、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拍卖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4、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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