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建设路36号房产八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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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点整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公开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建设路36号房产八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4077.75㎡,年租金起拍价80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日,看样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建设路36号。

三、报名方式:竞买人保证金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前支付至拍卖人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文化广场支行;账号:999*开通会员可解锁*;户名: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并于17时前由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四、公司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368号(海逸大酒店五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司网址:http://www.zjskyone.cn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1、本期拍卖会使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采取网络竞价的拍卖形式,采用增价式竞价方式(附网络拍卖规则)。

2、本期所拍标的物为象山县丹西街道建设路36号房产八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4077.75㎡,年租金起拍价80万元,保证金10万元。

3、根据《拍卖法》规定,竞买人有权查验标的物现状,竞买人一旦在网上申请参拍即视为已行使此项权利并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审视标的现状及决定竞买行为。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所作出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责任。

4、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竞买、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出扣除履约保证金及扣除佣金后退还给买受人,其他竞买人转账缴纳的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6、如拍卖标的因故撤回或暂停拍卖,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拍品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特别说明及拍卖清单等均为拍卖规则,是拍卖成交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变动,以拍卖会网络公布为准。

9、网上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至3月25日14:30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一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一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其余资料以网络拍卖平台发布为准。

拍卖地点: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即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网络拍卖会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拍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参加本期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加竞买行为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网络拍卖是指拍卖公司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以下简称网络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等信息,通过互联网,利用网络拍卖平台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竞价,根据网上竞价结束时的网上竞价结果确定权利人的行为。

第四条 网上竞价系统的管理维护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负责,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自然人及企业均可依照本拍卖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参加拍卖公司举行的网络拍卖活动,成为竞买人。

竞买人资格审查、签署文书、参加拍卖会、拍卖款交款确认等有关拍卖的一切事项,都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除法律规定的委托授权方式以外,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认任何形式的委托。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六条 拍卖公告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发布,同时也可以通过当地报刊(视委托方要求)等媒体公开发布。拍卖公告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第三章 查看标的

第七条 网络竞买人可以选择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资料;也可以选择现场查看标的,了解标的情况,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公司按照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物的真伪、品质不负任何承诺和担保,所以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看样,仔细审视其内容或品质。事先说明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不能看样的,拍卖时由竞买人自认,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不负有担保责任,拍卖资料是本期拍卖标的物的品名、面积、座向和质量等说明,为竞买人提供参考意见,竞买人在会前已查阅了拍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现场勘验了标的物现状,拍卖公司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第八条 网络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第四章 申请网上竞价

第九条 申请网上竞价

网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公告所载的拍卖登记的截止时间前缴交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日期前向拍卖公司申请办理网上竞价手续,认同本拍卖规则、竞买须知。

第十条 在申请网上竞价之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竞价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的相关信息、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等文件。

第十一条 交付保证金

1、网络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必须按拍卖公司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方可取得网上竞价的资格。

2、网络竞买人未被确认已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或者未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均不得参与网上竞价。

第十二条 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拍卖前所缴交的保证金,买受人的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及佣金后退还给买受人,其余未能竞投成交且无违反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的竞买人所缴的保证金不计息如数退还。

第五章 网上竞价

第十三条 网上竞买人办妥拍卖登记、所付拍卖保证金到达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拍卖公司进行审核并通过。

第十四条 网上竞买人获得登录权利后,即可进入网络拍卖信息系统参与网络拍卖。

第十五条 网上竞买人登陆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当有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则上一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第十六条 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

第十七条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系统确认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拍卖会的最高报价,且该报价不低于拍卖保留价,即确认为最后(高)报价成交。

第十九条 拍卖会网上报出起拍价后,若仍无人应价,即作不成交处理。

第二十条 拍品成交后,网络买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二十一条 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并不能导致拍卖无效。买受人如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六章 款项的交付及标的交付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额拍卖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并在拍卖成交两个工作日内,另须支付拍卖佣金给拍卖公司,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4%。佣金支付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文化广场支行;账号:999*开通会员可解锁*;户名: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另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为成交总价的1.5‰(千分之一点五),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使用费的,拍卖人则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缴费方式为

1、线上支付:

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即可联系处置机构和/或委托人办理交割手续。

2、缴纳期限:

软件使用费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3、发票:

买受人可在支付软件使用费时填写发票信息,完成支付后,在网页端和APP中均可查看下载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需于拍卖前自行核准,如有异议应于拍卖前向拍卖公司提出,否则,一经报价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

第二十五条 从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要求拍卖公司或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或价款(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退还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所拍卖标的物是拍卖公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权属来源资料作为参考,拍卖前竞买人需自行核准标的物成交后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成交后拍卖公司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手续及协助提供委托人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确认成交手续交由买受人。

备注:1、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买受人须缴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

2、买受人在租房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房屋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3、 买受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买受人必须保持房屋整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的损失均由买受人赔偿。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装修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委托人同意装修和搭建的,租赁期满时,除可以搬迁的动产外,其他部分无条件无偿属于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装潢部分)。如买受人擅自拆除或恶意破坏不动产(包括装潢部分)的,买受人应负责恢复原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承租房屋不得经营超市和棋牌室。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间,买受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若因买受人使用不当、不合理使用或擅自改变结构,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坍塌等意外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6、租赁期间,若委托人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应提前3日通知买受人。检查时,买受人应予以配合。

7、租赁房屋发生的房屋使用有关的其他一切税费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支付。租赁期间,若需水电增容或维护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

8、买受人应搞好街道清洁和房屋及周边环境卫生,并负责垃圾处理费的缴纳;买受人应对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废水、污水、废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为此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买受人还应保持外墙面整洁,如有裂缝、漏水、破旧等,自行负责和修缮。如有关部门责令要求其整改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9、 租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租金按年缴付。

10、委托人凭收款收据向买受人收取租金。若需正式发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章 法律责任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网络竞买人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由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导致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公司以及网络拍卖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第三十一条 因突发性事件或拍卖公司接委托人通知中止拍卖、终止拍卖的或临时更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内容,拍卖公司不承担竞买人的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因委托人或其它单位的原因造成拍卖成交被裁定无效的;或成交后无法移交标的物的,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鉴于拍卖交易的特殊性和拍卖标的性质的特殊性,拍卖公司所有拍卖标的一经拍卖成交后,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中有关“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规定的时间以网络拍卖平台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络拍卖平台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本期网络拍卖的拍卖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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