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沈丘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区域路灯杆广告位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河南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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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沈丘县财政局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拍平台 (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标的为沈丘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区域路灯杆广告位租赁权,该标的为国有公共资源配套资产,仅限用于户外商业广告发布,严禁改变用途、违规搭建及改造,按现状整体拍卖,单处标的竞买保证金壹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北京时间)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后,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并提交报名资料,同时联系我公司完成线上审核。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原银行周口八一北支行,账号:41*开通会员可解锁*00501,报名资格以资金到账为准。

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展示地点:沈丘县城区各路灯杆广告位标的现场

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及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昌建 MOCO 新世界 A 栋 2913室

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

沈丘县城区路灯杆广告位租赁权竞买须知

总则

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原则。受沈丘县财政局委托,由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开展网络拍卖,拍卖标的为沈丘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区域路灯杆广告位租赁权(初始租赁期限5年)。 本《竞买须知》、《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标的现场现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约定。竞买人完成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全面理解并自愿接受全部条款,认可标的实物、权属现状及全部已知、未知瑕疵,自愿承担竞买及后续履约的全部风险与法律责任。 拍卖人与委托方仅按标的现状进行展示、拍卖及交付,所提供的评估报告、图文资料等仅供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沈丘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区域路灯杆广告位租赁权,初始租赁期限5年。 标的概况:本标的属于国有公共资源配套资产,产权人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依据豫合正资估报字 (2026) 第 037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6 年 06 月 04 日,标的整体评估价值人民币 1,523,188.00 元,评估结论有效期至 2027 年 06 月 03 日。标的当前为待招租状态,无抵押、担保、租赁、涉诉等权利限制,产权持有人承诺对标的拥有完整所有权。标的仅限用于户外商业广告发布,严禁改变用途、违规搭建、私自改造。 展示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 —2026 年 6 月 26 日 展示地点:沈丘县城区各路灯杆广告位现场。竞买人须自行实地踏勘查验标的,未踏勘视为自愿放弃标的异议权。 拍卖时间:2026 年 7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竞买人报名条件及流程

报名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竞买的主体须自行回避。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0 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竞买保证金:本次标的竞买保证金为壹万元,竞买人须足额缴纳。 保证金账户 户名: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周口八一北支行 账号:41*开通会员可解锁*00501 平台操作:竞买人需提前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与实名认证,保证金到账后提交报名资料,并联系拍卖人完成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平台实名信息保持一致,电子牌号仅对本次标的有效。

委托竞买

竞买人可自行参与竞买,也可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竞价、签署文件等事宜,委托代理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因委托手续不全、代理行为不当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络竞价规则

本次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价未达到保留价则标的不予成交。 竞买人需提前登录拍卖平台,检查网络、终端设备并熟悉操作流程。因自身设备故障、网络卡顿、操作失误、账号泄露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错失机会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同一台终端设备同一时间仅可使用一个账号参与本场拍卖,禁止一机多号操作。 竞价计时以中拍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因网络攻击、服务器故障、停电、系统瘫痪等不可抗力或平台技术问题导致拍卖会中断、暂停、终止的,拍卖人有权择期重拍,不承担竞买人损失。 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恶意抬价、无实际购买意愿恶意竞价等扰乱拍卖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拍卖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文件、规则进行补充修正,相关内容通过平台或拍卖师告知,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修正条款,修正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价款、佣金及保证金处理

保证金转退规则 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买受人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及履约。待买受人完整办理标的移交、相关手续办结后 5 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拍卖会结束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出现违约、违规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付款时限: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款项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逾期视为违约。 佣金及平台费用: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买受人需各自按照标的成交总价的2%向拍卖人支付佣金。委托人佣金直接在成交款项内抵扣;买受人佣金须在付清成交价款时一次性付清,买受人还需按照中拍平台规定另行缴纳平台软件使用费。标的相关税费、过户手续费等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成交价款、佣金、平台费用一经缴纳,不因标的瑕疵、经营预期变化等任何理由申请退还、抵扣。

标的交付、运营及相关约定

买受人足额付清所有款项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拍卖人不参与现场交接。 租赁期内,标的运营产生的全部税费、日常维护费、安全管理费用、维修养护费用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买受人须自觉接受市容、城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拍卖人与委托方不负责办理广告发布审批、备案等手续,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及全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用途严格限定为户外商业广告发布,严禁改变使用性质、违规搭建、私自改造、转租转借。 初始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内严禁擅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租赁期满后,在买受人履约良好的前提下可有优先续租权。

违约责任

竞买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报名后无故缺席、恶意串通、恶意竞价、扰乱拍卖秩序的; 隐瞒自身资质、提供虚假资料参与竞买的; 违背本须知及拍卖规则其他约定的。 买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根本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另行处置,同时买受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成交后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文件的; 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不配合办理移交手续的; 接收标的后违反经营权使用约定、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 租赁期内出现违规经营、恶意损坏设施等行为,影响国有资产正常使用的。

网络竞价免责说明

竞买人自行负责账号、终端设备及网络安全,因自身操作、设备、网络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平台、拍卖人、委托方不对网络服务的连续性、安全性作出担保,因网络故障、黑客攻击、不可抗力等第三方问题造成竞价异常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竞买人自愿承担使用竞价平台带来的全部风险。

其他事项

本次评估报告(豫合正资估报字 (2026) 第 037 号)有效期至 2027 年 06 月 03 日,本次拍卖、签约工作须在评估有效期内完成,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 标的权属由沈丘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拍卖人仅负责组织拍卖活动,不对标的经营收益作出任何承诺。 若本次拍卖因无人竞买、竞价未达保留价发生流拍,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组织二次拍卖,竞买人需重新报名参与。 本须知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次《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执行。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昌建 MOCO 新世界 A 栋 2913 室

竞买人确认:本人 / 本单位已完整阅读、理解并同意本《竞买须知》全部条款,自愿承担竞买及履约过程中的全部风险与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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