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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厍西路1515号(原苏州鸿运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块房屋建筑物、附着物、部分设备设施、绿化苗木等残值拆除清理权,有证面积约5741.85㎡,无证面积约4354.74㎡;具体以委托人移交时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保证金:50万元。
注:本次标的分两个阶段进场拆除:第一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进场拆除清理;第二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左右进场拆除清理。具体每个拆除阶段交付时间由委托人书面通知方可进场。
二、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
拍卖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电话预约、集中看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止;
四、预展地点:即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地点及事项:吴江区松陵街道体育路136号院内东4楼(竞买人须线下、网络上同步同名注册、报名);
六、竞买人要求:1.仅限企业报名。须提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提供自本拍卖公告之日起前二年内签订的房屋整体拆除5000㎡(含)以上的拆除工程有效合同(包括:拆除工程协议书、整体拆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工程一切意外险等保险公司保单(均需原件)。3.提供标的物拆除、清运及平整方案;4.保证金以本票或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苏州苏德拍卖有限公司。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单位。
七、详见拍卖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凭有效证件:持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我公司办理审核和竞买登记手续,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以实际到帐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须知及拍卖特别规定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厍西路1515号(原苏州鸿运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块房屋建筑物、附着物、部分设备设施、绿化苗木等残值拆除清理权,有证面积约5741.85㎡,无证面积约4354.74㎡;具体以委托人移交时实际现状为准。
注.本次拍卖标的拆除过程具有特殊性:标的场地内当前仍有部分租户未完成搬离腾空,拆除全周期内可能出现各阶段进场时间调整、作业范围分批移交、对应工期顺延等不确定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方关于腾退进度、拆除安排相关的工作要求,不得就前述情形提出任何异议、费用索赔、违约主张或解除合同要求。本事项为参与本次竞买的前置必备条件,竞买人完成报名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理解并完全接受全部约束。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线上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线上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线上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线上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标的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交付之日的现状为准,线上所提供的文字、数据、图片、图示、音影、图像及语言表述等,均仅供参考。拍卖人对有关于标的所作的介绍、描述、评价等等,不代表拍卖人对竞买人关于标的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已知事项及瑕疵已作告知和声明,但不排除该标的还有拍卖人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四、本次拍卖标的: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厍西路1515号(原苏州鸿运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块房屋建筑物、附着物、部分设备设施、绿化苗木等残值拆除清理权,有证面积约5741.85㎡,无证面积约4354.74㎡;具体以委托人移交时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看样并详尽勘察了解,一经竞价即表示对标的实际状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当日内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全额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残值评估价的1%一次性收取。买受人依《拍卖法》规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佣金及拍卖成交价款后,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款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逾期按违约处理,即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并按《拍卖法》相关条款依法追究违约者的经济赔偿责任,拍卖人有权重新线上竞价,重新线上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用于结算拆除期内因买受人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待买受人拆除完毕、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全部或部分无息返还。
七、特别注意:
1.本次拍卖标的拆除分为两个阶段:标的拆除范围、拆除期限:第一阶段为2号楼办公楼地块房屋、附着物、部分设备设施、绿化苗木等拆除清理权。厂区主道路和围墙第一阶段保留,不得拆除破坏。拆除工期须在进场之日起两日内完成办公楼拆除,*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拆除、运输及清理工作;第二阶段为院内剩余地块房屋、附着物、设备设施等残值拆除清理权,标的拆除后须设立3米高绿色彩钢板围挡。第二阶段进场时间约*开通会员可解锁*左右,拆除工期须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拆除、运输及清理工作。作业期自签署每个阶段的《移交协议》之日起算。每个拆除阶段交付时间须由委托人书面通知方可进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拆除间隔期间,标的以内的管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第二阶段厂区未搬离腾空期间,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厂区的正常生产,导致厂区不能正常生产而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此要求为参加竞买拆除标的的附带前置条件,竞买人参拍视为已知悉且同意执行,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如给拍卖人及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处罚的,亦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扣除履约押金。鉴于标的场地存在未完成腾退的租户,委托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腾退进度,单方调整各拆除阶段的进场时间、分批次移交作业范围及对应工期要求,实际工期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的进场之日起算,对应节点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不得主张任何停工窝工损失、额外费用补偿或其他权利。该要求为本次竞买的前置约束,竞买人参拍即视为已完全知悉并同意遵守,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采伐林木项目由买受人自行联系苗木绿化公司。涉及的全部手续均需进行采伐、移栽前办理完毕;如无证采伐,所涉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给拍卖人及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处罚的,亦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扣除履约押金。
八、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完成职能部门(城管、住建等部门)申请办理拆除备案手续,同时提供拆除方案由委托人审核,审核通过并得到职能部门的备案批准方可拆除施工,委托人有权根据场地腾退进度调整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待甲方通知后两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等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合规处置,涉及的处置费、运输费、绿化苗木移植、砍伐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标的起拍价:人民币为 ¥16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拆除工程费、建筑垃圾处置费等由委托人按照编制的标底价合计人民币:¥1563045.06元(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叁仟零肆拾伍元零陆分整支付给买受人,于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后60日内支付给买受人,具体实际发生费用(无论多少)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须购买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一切意外险,同时需办理相关的报备和审批手续,手续不全施工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除须补齐全部手续外还要承担履约保证金20%的违约金;拒不补齐手续的,视买受人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该标的拆除权后由拍卖人再行拍卖,买受人已交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还。
九、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交割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现场交接后,对现场进行水、电、燃气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拆除现场符合拆除施工要求;建筑物附属各类通讯基站及管线通知相关通讯单位尽快拆除并妥善处置,如发生安全及经济纠纷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实现标的移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拍卖人有权重新线上竞价,重新线上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在拆运标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拆除过程中如发生现场作业以及拆除物资运输过程中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外运土方、偷倒建筑垃圾等进场的,所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施工现场以现状交接为准,如现场存有固废、危险化学品等需由买受人委托具有固废、危险化学品处理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合法处置(按照相关部门对固废、危险化学品处理要求进行合法处置),一切处置费用、安全、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在拆运标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必须待甲方书面通知方可进场。本次拍卖拆除范围: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厍西路1515号(原苏州鸿运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块房屋建筑物、附着物、部分设备设施、绿化苗木等残值拆除清理权。厂区内放在地面上的石头、石条、石槽等石材约90吨,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施工时不得损坏,如若损坏,受相关部门追责由买受人全责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标的拆除后须设立3米高绿色彩钢板围挡。建筑垃圾清运干净,清运路线须按当地相关部门指定路线运输。并在进场后30日内完成工期。如在约定拆除工期届满,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按约完成拆除工作并交付场地的,每逾期一日,买受人须按人民币5000元缴付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承担因延迟交付场地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因委托人方租户腾退、现场管控等非买受人原导致进场延迟、工期调整或分批次移交的,对应工期相应顺延,不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不得就此主张任何额外费用、损失赔偿或其他权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协议等材料,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除,标的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交付之日的现状为准。以拆除建筑物范围为界,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厍西路1515号(原苏州鸿运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块房屋建筑物、附着物、部分设备设施、绿化苗木等残值拆除清理权。厂区内放在地面上的石头、石条、石槽等石材约90吨,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施工时不得损坏,如若损坏,由买受人全责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建筑物附属各类通讯基站及管线通知相关通讯单位尽快拆除并妥善处置,如发生安全及经济纠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擅自拆除及破坏标的以外的建筑物及设施,因买受人超越拆除范围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买受人须恢复原状、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向委托人承担履约保证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次拆除范围内的附属物等具体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拆除、运输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
1、现场无临时用水用电,买受人需自行解决;施工做好防护安全工作,现场悬挂文明标识、安全宣传标语、工地简介、安全员证件等资料;施工方购买保险生效、完成安全备案及环保备案等相关手续,方可向委托人(监理单位)申请拆除。
2、根据《吴江区住建领域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方案》吴住建施(2024)35号)及(《关于加强吴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吴住建施(2022)10号)文相关规定,拆除施工单位在工程备案(安监备案)需提交拆除垃圾处置备案证明。施工中如存在私自运输、偷倒垃圾等情况,影响恶劣,受到综合执法、住建等相关单位处罚的,所处罚金(包括建设单位)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委托人保留扣除相应买受人缴纳的拆除保证金。
3、该项目中产生的所有拆除垃圾(包括原有垃圾和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需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机关的要求、规定由买受人作为处置主体进行处置,涉及到的行政审批处置相关手续及一切处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及承担。
4、施工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在场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及委托人(监理单位)要求进行拆除。
5、标的建筑物四周围挡需按照安监备案和委托人要求用绿色彩钢瓦进行封闭围墙,同时张贴文明安全标语等(符合安监备案及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要求,沿街要求用绿色彩钢瓦进行封闭)。拆除区域的围档封闭和加固由买受人按照安监备案、综合执法和委托人要求进行作业封闭并承担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
6、施工现场作业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建筑物拆除时需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每处拆除工地需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及委托人(监理单位)要求配备可用的抑尘设备,抑尘设备一定要到现场,施工作业时必须开启)。如行政主管部门有进一步要求,按监管要求执行。
7、标的地块土地平整后地面不得高于拆除前地面,基础承台一并挖除,拆除地块内房屋水泥面挖至黄泥为止,不得留有混凝土块及垃圾,地面整平后正负不得超过20厘米,待委托人等相关单位节点验收后盖绿色防尘网。
因买受人违反前述拆除标准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除了要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委托人承担履约保证金30%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三、其他违约情况
买受人应严格按照上述约定执行,不得恶意、故意拖延履行,更不得在委托人、拍卖人正常办公场所喧闹、滋事妨碍正常办公。否则,委托人、拍卖人有权上报公安机关并要求买受人承担履约保证金50%的违约金。买受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被相关行政部门及执法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委托人将在后期也有权作出相应处罚,每次买受人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及执法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买受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从拆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不封顶)并保留追诉买受人其他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买受人应加强工作纪律要求,安全平稳开展施工,不得恶意、故意拖延执行。
2、拆除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如有偷倒现象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买受人如在厂房拆除过程中造成周边居民房屋破损,由买受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因噪音、扬尘等问题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上访等的情况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处罚。
4、拆除过程中,按照委托人要求采取防止扬尘、震动、噪音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碎石工作(机械施工、抑尘设备、临时水电自行处理费用),配备抑尘设备,噪音控制为不可连续性噪音超出60分贝。因施工而造成对周边产生影响的,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5、拆除过程中车辆、机械等进出需遵守相关交通道路要求,临时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不得在标的现场进行粉碎作业。
买受人违反上述任一要求,除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行政责任外,还须向委托人承担履约保证金10%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五、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收到未成交方开具的有效的退款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十六、如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恶意拖延、罢工的,则履约押金不予退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企业代买受人进行拆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参拍视为对本条约定已知悉并同意执行,无异议。
十七、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参加拍卖会视为其对本约定上述所有内容均已知悉且无异议。若本约定与委托人和买受人达成的最终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最终协议内容为准。竞买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合法、有效,并对自己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八、本次线上拍卖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线上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2分钟时,2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2分钟。
十九、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线上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含委托人和买受人在交易中需要承担的国家税费及佣金。买受人如需办理拍卖成交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并承担一切税费。
二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线上拍卖竞价须知的规定,并对使用竞拍号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一、按照《拍卖法》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通知拍卖人撤拍、延期拍卖或拍卖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拍卖人有权在线上竞价开始前、线上竞价过程中,中止线上竞价或撤回线上竞价。对于此类情况,拍卖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竞买人应配合拍卖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十二、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苏州苏德拍卖有限公司、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人线上竞价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线上竞价前应如实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拍卖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拍卖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须知由拍卖人制定并解释,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修订。
竞买人声明:以上内容本人(本单位)已查阅并同意严格执行。
竞买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