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2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两处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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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杭州萧山宁围新安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11时30分(延时除外)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index)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标的1、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都花园新宁路198#—214#店铺5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928㎡,起拍价440336元/首年,拍卖保证金80000元,履约保证金180000元。

标的2、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都花园新宁路230#-232#-234#店铺5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296㎡,起拍价140452元/首年,拍卖保证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60000元。

注:1、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租赁起讫日期以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不含免租期),免租期2个月,租赁期限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4—5年年租金相同。

2、房屋面积大小及状况以竞买人实际查勘为准;起拍价、成交价均指首年租金,按人民币计价,不含任何税费。委托人只提供浙江省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不提供发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萧山宁围新安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萧山农商银行宁围支行,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9)支付拍卖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4、标的经营要求: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危化品存储销售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

5、拍租标的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租。

6、标的目前均为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均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支付参拍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凡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存续的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四、标的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接受咨询、勘查标的及报名。

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点击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如为自然人报名则须上传身份证照片、《实地查勘确认书》;竞买人如为企业报名则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有)及《实地查勘确认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备原件核查。

拍卖保证金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0 1616 3350 5300 3425),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六、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白先生。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面了解,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本竞买须知之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标的信息

标的1、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都花园新宁路198#—214#店铺5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928㎡,起拍价440336元/首年,拍卖保证金80000元,履约保证金180000元。

标的2、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都花园新宁路230#-232#-234#店铺5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296㎡,起拍价140452元/首年,拍卖保证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60000元。

注:

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租赁起讫日期以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不含免租期),免租期2个月,租赁期限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和第五年的租金在首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二、竞买登记流程及报名

竞买人在参拍前必须严肃、认真、仔细的审看拍卖标的,一旦报名即表明本人已了解标的情况,认可并熟练掌握此网络拍卖方式全部流程,接受本竞买须知及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等公开发布的所有相关规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竞买人必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之前,将相应拍卖保证金交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办理完毕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上的所有报名手续。办理报名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报名方式请提前向我公司咨询。

1、竞买账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对使用此账号进行的所有事项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且只限本人使用,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并造成竞买人自身损失的,我公司及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过程中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公司及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加价阶梯、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3、网上报名流程

(1)以注册好的账号密码登录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后点击“交易大厅”;

(2)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马上申购”。

(3)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实地查勘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并在网页上下载《拍卖文件》附件、签字或签章后上传,表示认可其全部内容,方可确认参与竞买;

(4)确认参与竞买,点击“下一步”;

(5)阅读交易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6)选择资格审查资料上传(竞买人如为自然人报名则须上传身份证照片;竞买人如为企业报名则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附已确认到账的缴款证明并上传《实地查勘确认书》)。

(7)点击“提交”,对需要资格审查的资料,请提交后,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情况请自行关注审核结果。

4、网上出价

本次网上拍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11时30分(延时除外),竞买人登陆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login),在拍卖开始后,竞买人进入竞价大厅后按以下步骤参与竞价:

(1)在“我的待办”中点击对应的项目;

(2)点击进入“竞价大厅”进行竞价。

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竞买人可以选择相应倍数出价,也可以选择自行录入价格。每一次自行出价必须是系统认可的报价,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点击出价后,竞买人点击“确定出价”即认同此价。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系统确认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由于网络拍卖存在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举行或者拍卖标的非正常成交。经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确认,拍卖标的的竞价时段确实存在平台网络故障或网络不稳定等因素,非竞买人自身网络问题或操作不当,则拍卖人有权根据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确认结果及委托方要求暂停拍卖或撤销该标的的拍卖结果。重新拍卖的时间另行通知。

网络竞买人电脑显示的时间或许与拍卖时间不一致,为避免错过合理的出价时间,请尽早出价。

(3)委托报价:

打开设置委托报价界面设定好最高委托报价后系统自动出价,直到系统判定将报出的价格大于设置的最高报价时,系统停止出价。委托取消后也停止出价。

委托设置成功后系统自动发出委托协议书给竞买人。

委托报价期间竞价大厅页面锁死不能手动操作,委托报价服务终止或者取消以后方可进行手动出价及行权。

(4)优先权相关业务:

优先权用户在报价前已有其他用户报价的情况下,若优先权用户确认行使优先权的,直接点击【行使优先权】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报价出价。

优先权用户在报价前尚未有其他用户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用户将无法直接点击【行使优先权】,必须在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前点击【报价】出价。

多个优先权人的以“时间优先”确定行权人,一优先权人行权后,其他优先权人不可在相同价格下再行权。

4.限时竞价:

在报价截止前按照系统设置的限时竞价时间(此项目为5分钟),系统开始轮循。如果在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一人出价则顺延一个限时竞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报价,系统自动确认成交结果。

5.竞价结束后,返回首页,可在“交易文书”中,查看成交通知书。

本次网络拍卖,自由竞价时间为2小时,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数,(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前5分钟有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间点内无新的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如有新的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的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只有一人报名出价的,如满足成交条件,也可成交拍卖标的。

本公司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标的特别说明

1、标的房屋出租面积大小及状况请竞买人自行查勘,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起拍价、成交价均指首年租金,按人民币计价,不含任何税费,不包括买受人(承租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的佣金,也不包括买受人(承租人)应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 。委托人只提供浙江省村经济联合社统一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如买受人需要发票或税务部门要求开具发票,就该租金征缴税费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收到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开具收款收据。

2、竞买人资格条件:凡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存续的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萧山宁围新安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萧山农商银行宁围支行,帐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9)支付拍卖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4、标的经营要求: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危化品存储销售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

5、租赁标的仅作商铺使用,买受人应确保合法合规使用。未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以及通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租赁期间,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出借或提供给第三人,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6、租赁期内,物业费、水费、电费、空调费、通讯费、网络信息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按照物业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自行承担,并结清。买受人应当配合物业公司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协议。使用租赁标的需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其他各类费用,包括申领证照、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劳资纠纷、消防设施等,与委托人无关;如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7、非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需要维护、维修的,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由委托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因未及时通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租赁期间,买受人应妥善维护租赁标的及设施,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的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损毁的,买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标的的日常维护,包括房屋渗漏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一切所需费用。租赁标的内部设施(包括门窗、水电等)和买受人自行装修、装饰、添置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8、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可对租赁标的室内进行装修、装饰、添置新物,装修必须符合宁围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装修前,买受人应向委托人提交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租赁期满后,房屋租赁权重新公开拍卖,买受人无条件退还房屋,房屋内一切装修都归委托人所有。

装修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包括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朝向、公共设施、已吊房顶、水电布局等)、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影响租赁标的房屋质量安全。房屋外设立广告牌的,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对已改变的房屋结构必须在房屋租赁到期后恢复原样。

9、租赁期间内,买受人须确保租赁标的、配套设施设备以及人员安全,用电不能超负荷,不能破坏原有电路,禁止在租赁标的内存放危险品,消防、安全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委托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租赁标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买受人应配合委托人工作,并听取委托人意见。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租赁标的、第三方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0、租赁期间内,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出店经营,如需安装空调的,室外机一律不得放置在临街一侧。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1、不得在租赁标的内从事违法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12、租赁标的腾退

租赁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租之日、本合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解除之日,买受人应按下述标准将租赁标的交还给委托人:

(1)买受人应当将租赁标的内属于买受人的可移动部分(包括设备等)搬迁完毕,并撤离人员,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标的正常使用,未搬离的物品,视为买受人放弃所有权,委托人有权对滞留物品作出任意处置;

(2)买受人不可拆除装修、改善增设物或其他不可拆除部分,均无偿移交给委托人,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交还标准为确保租赁标的具备良好、清洁和适于出租的可正常使用的状况及条件(正常磨损除外);

(4)买受人确保已按本合同约定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

13、本次拍租房产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由竞买人签字的《实地查勘确认书》表明竞买人已事先完全知晓租赁房产的情况和现状。拍卖公告及本竞买须知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拍卖标的拍卖成功后可能存在的面积差异等的责任,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14、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委托人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并认可《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入场后的竞买人即认为已同意遵守《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调整合同条款;经委托人同意调整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以最终与委托人签订时为准。

15、本次拍卖会标的以展示现状进行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漏水、墙体开裂、门、锁损坏等情况,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查勘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审视标的现状,如出租面积与现状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总价款。

16、《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为同一人。

17、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时30分-11时30分(延时除外)。

2、拍卖地点(网络平台):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xiaoshan.gov.cn/xe/index)。

五、款项的支付与拍卖标的的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拍卖成交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萧山宁围新安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萧山农商银行宁围支行,帐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9)支付拍卖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后续每期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佣金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按成交价*5%计取),剩余拍卖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额成交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拍卖成交后,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六、买受人责任

1、买受人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本须知要求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参与标的竞价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拍卖公司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七、特别声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查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因本《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4、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工作人员咨询。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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