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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尖南沙里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11时(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拍卖企业:舟山市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对位于浙江舟山普陀区朱家尖南沙里房屋(合成一个标的)10年租赁权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普陀区朱家尖金沙大道2269号南沙里5号整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857.12m2;23号商业楼201S室、202T室,建筑面积1164.84m2;23号商业楼103J室、104K室、105L室,建筑面积209.32m2。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提供完备的房屋装修设计方案。
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在标的坐落地展样(需预约),联系电话:0580—6677888。
二、竞买人须是我国境内注册的自然人独资企业、独立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登记,上传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司账户(舟山市嘉德拍卖有限公司,3305 0170 6245 0000 0046,建行舟山檀枫支行)交付竞买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须由竞买人打入,不可代交。
3、竞买人完成上述事项后,须来本公司(浙江舟山定海临城翁洲新村A区6幢二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节假日除外),方可参加网络竞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三、拍卖设置了延时出价功能,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人出价,自动延时5分钟。
四、竞买人竞价前请仔细阅读中拍平台本标的所有拍卖资料。
舟山市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 卖 规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并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
二、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本公司在平台公示的拍卖标的其它拍卖资料,并对自己参加本次拍卖的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有关规定中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一旦进入平台竞价现场,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并自愿遵守本拍卖规则,且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凭有效身份证明来我公司现场填写竞买登记表,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买。
六、委托人按照《拍卖法》规定撤回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当及时退回竞买保证金。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撤回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买资格。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平台确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八、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九、买受人未按规定缴付拍卖价款、买受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或拍卖成交后悔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拍卖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竞买人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能有恶意串通、恐吓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委托人所有,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有关事项详见标的《拍卖特别规定》和本公司在平台公示的拍卖标的其它拍卖资料。当本规则与《拍卖特别规定》和本公司在平台公示的拍卖标的其它拍卖资料有矛盾时,以《拍卖特别规定》和本公司在平台公示的拍卖标的其它拍卖资料为准。拍卖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前通知竞买人。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接受此修正;若不同意拍卖资料的修正或补充,视作竞买人放弃竞买。
舟山市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朱家尖南沙里房屋10年租赁权拍卖特别规定
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11时(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拍卖企业:舟山市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对位于浙江舟山普陀区朱家尖金沙大道2269号南沙里房屋10年租赁权进行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现就有关网上竞拍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特别规定》作为对《拍卖规则》的补充,与《拍卖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特别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等文本的各项条款全部内容,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概况及要求:普陀区朱家尖金沙大道2269号南沙里5号整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857.12m2;23号商业楼201S室、202T室,建筑面积1164.84m2;23号商业楼103J室、104K室、105L室,建筑面积209.32m2。
以上房屋合成一个标的进行租赁权拍卖。
各处房屋的范围和面积以委托人确定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本次拍卖及拍卖成交价。
特别提示: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委托人提供上述房屋规范完备的房屋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效果图、平面图、装修施工图、机电水电线路图、消防管道线路图等设计文件)。2、房屋内的装修由委托人负责实施,委托人承担装修费用的80%。但委托人承担的装修费用设有上限,其中5号楼装修费用上限386万元,若不足386万元,委托人根据实际数额按80%承担;23号商业楼201S室、202T室装修费用上限116万元,若不足116万元,委托人根据实际数额按80%承担;23号商业楼103J室、104K室、105L室装修费用上限21万元,若不足21万元,委托人根据实际数额按80%承担。买受人承担各房屋装修费用上限内的20%和超过上限部分的装修费用。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以标的第一个租赁年的年租金额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即为第一年租金,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六年租金比第三年递增5%,第七、八、九年租金比第六年递增5%,第十年租金比第七年递增5%。
2、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第一年租金起拍价193.8万元,每次加价幅度5000元或5000元整倍数。租金以人民币计。
3、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4、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内,来本公司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记录上签字按印。
五、拍卖费用及相关费用缴付:
1、买受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拍卖人支付3万元买受佣金(向中拍平台支付第一年租金0.15%的软件使用费包含在内,由拍卖人代付),否则,拍卖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支付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无论租赁合同是否签订或履行,买受佣金均不予退还。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凭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2、租赁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50万元竞买保证金即转为租赁保证金(由拍卖人转付委托人),同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到期结清水、电等费用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腾退房屋后十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委托人处退还。
3、有关税费:拍卖成交后,因租金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或政府规定由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和因营业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门前三包费、排污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租金支付方式及租期起算:
租金支付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半年一付,买受人须在实际交房时,将首期(第一个半年)租金全额付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舟山蓝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6030,中国农业银行舟山朱家尖支行),以后每年租金在下一半年租期起算前1个月前付清。
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逾期未超过30天(含)的,每逾期一天须向委托人支付逾期部分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拍租房屋租期时间统一以5号楼房屋移交之日起算,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赁合同起止时间及租金支付时间。
瑕疵担保责任:
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装修及相关约定:
买受人提供的房屋装修方案和店招牌装修方案(包括广告牌的材质、颜色、位置等)应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及环保、卫生、消防等的规范要求,并须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同意。
九、房屋维修、保养责任:
租赁期间,房屋内(包括门窗)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配电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中央空调、水电管线老化故障、房屋漏水等问题)的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屋顶、外墙面的维修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其他相关约定:
1、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将标的转让、转租、转借、分租、互换给他人;不得以租赁的房产、承租权对外办理抵押、担保、融资。
若买受人违反本条第1款,委托人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已付房租及买受佣金等均不予退还,并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责任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水、电等费用)。
2.位于普陀区朱家尖金沙大道2269号南沙里的房屋已聘用物业管理公司,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按时支付各种相关费用(目前住宅楼物业费为1.6元/m2/月,商业楼物业费为3.4元/m2/月),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管理公司对大楼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规范。
3、装修工程报批手续由买受人办理。若买受人的装修方案延迟提供(包括装修方案未能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或委托人审批同意),导致交房时间延迟,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4、买受人若中途退租,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退租,租赁保证金、买受佣金及物业管理公司等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不予退还,租金及水电费等按实计算,同时委托人对买受人承担的装修费用不作经济补偿,无偿归委托人。
5、买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而退租的,租赁保证金、已付租金及其他已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佣金、物业管理公司等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不予退还,委托人并可向买受人追索其他经济损失。买受人在标的内的所有装修及摆设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6、若政府规划或景区建设需要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委托人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买受人,买受人须无条件按要求腾退,租赁合同终止,委托人、买受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水电费用等按实计算。
7、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委托人、买受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其他如水、电等费用按实计算。
8、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第三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9、租赁期满或因故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而退租的,按本条第5款执行),房屋内的装修物及不可移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消防、卫生设施,墙面、地面附着物等)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且对买受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0、买受人若需车位,可与委托人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协议。
11、买受人未按约定归还标的,每逾期一天,须按最后一年租金的日平均租金的双倍向委托人支付房屋占用费。
12、租赁期间,买受人应对委托人房屋及其它财产足额投保财产险,若买受人不投保,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追索损失的权利。
13、租赁期间,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监督,并落实整改。
14、租赁期间,委托人有权对外出售该房屋(包括部分房屋),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不影响本标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特别规定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冲突或未涉及内容,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后方可领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提供租金发票、租赁保证金收据,拍卖人提供佣金普通发票。
十三、未尽事宜由委托人、买受人、拍卖人协商解决。
舟山市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人承诺:对本次拍卖标的已实地查看,对标的物已经了解且无异议。本人收到《拍卖规则》、本《拍卖特别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等拍卖资料,无条件遵守上述资料所列条款,并自愿参加标的竞拍。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