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11月20日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两处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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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信息: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两处房产五年租赁权(具体如下表)。

注:1、标的1配地下负一层车位6个(车位号:217、218、219、220、221、222),标的2配地下负一层车位5个(车位号:214、215、216、 136、137),配套车位供买受人临时使用,暂不收费,待物业收费后或车位紧张时再按实际需求估价收费。

2、起拍价、成交价均为首年租金,租赁期为五年(含三个月装修期),实际租赁期起始日期以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标的租金逐年递增,第2年起每年递增上一年的1%,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装修期内缴清首年租金(首年租金,前三个月装修期租金减免)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在下一年租期开始前交付。租赁押金为首年租金的20%,在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支付后方可进行装修。

二、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425)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阮女士。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标的信息: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两处房产五年租赁权(具体如下表)。

二、标的特别说明

1、标的物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整性。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勘查,一旦进行拍卖竞价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标的租赁期为五年(含三个月装修期),租金逐年递增,第2年起每年递增上一年的1%,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装修期内缴清首年租金(前三个月装修期租金减免)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在下一年租期开始前交付。租赁押金为首年租金的20%,在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后方可进行装修。

标的装修期3个月,装修期间免租金;配套车位供买受人免费使用,免费期限至本物业车位启动收费之日止。届时,买受人若需继续使用,应按照委托方届时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协商买受人续用车位的具体事宜并签订补充协议。

3、拍卖成交后,为保证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买受人须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自然日内向委托人支付租赁押金(首年租金的20%),在租赁期满且买受人无违约的情况下的2个月内退还给买受人(一并退还按央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

5、标的租赁用途仅可作为商务办公、展览展示等使用,不得用作餐饮、娱乐、住宿、生产或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严禁转租房屋,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6、物业费由买受人支付。配套区域(公共卫生间、公共走廊等)水电费,由13层所有租户按各自套内实际用电量占该层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其中,买受人套内水电费以其单独安装的水电表计量数据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套内空调电费(整层空调电表计量),由13层所有租户按各自套内实际分电表用电量占该层所有分电表用电量总和的比例分摊。

7、在租赁期内,委托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标的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委托方与买受人在租赁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委托方负责(买受人使用不当除外)。委托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5个日历天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积极协助配合。买受人向委托方提出维修请求后,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买受人的装修装饰部分委托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8、买受人应合理和爱护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买受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买受人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应向委托方报送装修设计方案(包括装修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内容),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且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安全及房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有关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拍卖成交后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认可《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入场后的竞买人即认为已同意遵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10、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1、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未发现的瑕疵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存在着可能影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的,拍卖人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达到保留价),即可成交。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57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425)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

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阮女士。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拍卖款项及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拍卖成交手续并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5%收取,单次拍卖佣金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计取,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装修期内以转账方式支付拍卖成交款(首年租金,前三个月装修期租金减免)至委托方指定账户。租赁押金为首年租金的20%,在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支付至委托方账户,支付后方可进行装修。

2、拍卖结束后,未成交者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剩余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在签订完租赁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买受人须支付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4、买受人逾期未前来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或未支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八、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电子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参与标的竞价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十一、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4、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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