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材料成型实验室建筑物拆除残值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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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委托,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材料成型实验室建筑物拆除残值。该处房产建筑面积为2604.7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顶棚及局部纯钢结构),层数:总层数为1层,所在层数为1层。拆除范围以委托人现场交付为准,标的物范围内所有动产均不在拍卖范围内。竞买人在开拍前,务必联系拍卖公司前往现场看样登记确认拆除范围,竞得人不得超范围拆除。

起拍价59960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7月27日。

  展示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集中看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拍卖机构联系预约看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企业法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报名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入本公告下方“标的列表”,点击意向竞买标的中的“报名”按钮进行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前,并来电至我公司报名登记。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4.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支付到账时间为准,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

  户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

  账号:81123*开通会员可解锁*81

  转账附言须填写:合工大屯溪路校区材料成型实验室建筑物拆除残值竞买保证金。

  5.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成功的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拍卖价款。在竞得人依约完成本次残值处置且经委托人确认无任何违约情形后,通过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无息退还至竞得人原付款账户。

  6.报名资料费:500元。无论成交与否,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

  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3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价款支付及竞价后相关程序

  1.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取竞得人成交价总额的0.15%)。

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均汇入如下账户:(户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账号:81123*开通会员可解锁*81)

  2.竞得人付清上述款项后持付款凭证、有效证件、有效授权委托书到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属于竞得人违约,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即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原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竞得人还应当补交。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4.成交后,成交价款由委托方开具非税收据。拍卖方和委托方仅提供由委托人开具的成交价款非税收据,不开具转让价款发票。

七、竞买说明、要求及特别提醒

  1.具体拆除均以交付竞得人时的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看样时拆除标的的具体位置、结构、面积、数量、空间、周边环境、设备、地表附属物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2.此次拍卖项目竞买人必须实地勘验标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面积、拆除标的质量及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3.此次拍卖标的拆除方式为机械拆除;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或与他人联合拆除,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并对竞得人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价款及佣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人身损害赔偿均由竞得人一方全部承担。

  4.竞得人须在本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施工资质和拆除处置方案,拆除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表、应急预案(风险源识别、处置流程)、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噪声、废弃物处置)等。拆除处置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委托方向竞得人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书,竞得人才可进场施工。竞得人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竞得人不得在未收到委托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进场施工。

  5.具体拆除时间等待委托方通知,竞买人应自行考量时间因素所带来的成本及风险,预估拆除启动时间在成交之日起半年以内。

  6.拆除施工期限为7天,自竞得人进场施工之日起算。如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工期延误的,竞得人须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竞得人必须自进场施工之日起7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拆除并清运完毕,运离现场;竞得人承担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7.本项目拆除作业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物由竞得人负责清运并妥善处理,竞得人须自行负责寻找建筑垃圾弃土场,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

  8.竞得人在拆除、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在用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若因野蛮施工导致周边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受损,竞得人须全额赔偿并承担修复责任。

  9.竞得人不得损毁和挖掘地面以下结构,如有损坏,竞得人须照价赔偿并将损坏部分恢复原样。本项目拆除工程涉及地面以下部分的,仅限拆除至地基部分。

  10.竞得人须在规定地点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操作。同时,竞得人需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围挡(建设标准不得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竞得人需对围挡落尘定期清洗,保证工地环境整洁)和喷淋设施,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如因竞得人原因造成环卫罚款等处罚,其费用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委托方如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11.竞得人须将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后净地交付,不得掩埋、留置任何建筑垃圾。竞得人须将地面拆除至正负零,资产处置后须使地块平整并通过委托方验收。

  12.竞得人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竞得人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竞得人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3.竞得人在拆除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刘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和委托方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或移交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标的、参考价、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详见拍卖公告和标的介绍。本次拍卖会文件所述金额均为人民币。

三、竞买人资格

  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企业法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四、竞买手续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竞买人须于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

  1.亲自实地查勘标的,认真查验、详细了解清楚标的现状。

  2.以竞买人本人的身份在中拍平台网站实名注册账户,报名对应的拍卖标的。

  3.缴纳各拍卖标的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

  4.与本公司联系审查报名信息、资料并获得竞买授权。

  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日3日前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拍卖成交后可认定竞买委托人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的相关手续,须由竞买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办理。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认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委托竞买材料需包括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或许可证明,个人须提供身份证。

五、收费方式及标准

  1.本次拍卖会的每个标的分别收取报名手续费,具体金额见拍卖公告或标的介绍。凡是报名参加竞买的,无论成交与否均须支付报名手续费。

  2.买受人须按成交总价的一定比例支付拍卖佣金,具体比例见拍卖公告或标的介绍。本公司仅提供佣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提供成交额发票。

六、保证金的退还

  1.若竞买成功,该竞买人即买受人,其在拍卖会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等应付费用。在买受人按期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办理交接手续、安全清运完毕、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本公司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原账户全额退还(不计息)。

  2.如未竞买成功,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报名手续费后原账户退还(不计息)。

七、拍卖方式与拍卖成交

  1.本次拍卖采用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有保留价拍卖。

  2.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倒计时仍可加价,倒计时结束,当出现最高应价且该价高于保留价时,拍卖成交,该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买受人。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交清成交总价款至指定账号,方可与委托方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成交总价计算方式如下:

  (1)若标的为总价拍卖,则成交价即为成交总价;

  (2)若标的为单价拍卖,则成交总价先按成交单价乘以预估数量计算得出;准确金额至实际测量或称重结束后,以成交单价乘以实际测量或称重的数量得出,原缴纳金额多退少补。

  4.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材料,并交清拍卖佣金及报名手续费至指定账号。

  5.买受人逾期支付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报名手续费等任一笔应付款项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将未付款的标的重新拍卖,未按规定付款的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转移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标的移交

  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款项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买受人逾期未办理接收手续,则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毁损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所有货物须在拍卖成交后 规定时间内完成清运。买受人须满足委托人的工期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将所有标的物运出委托人存放区域,如有延期,按每日1000元的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5日,拍卖人有权对买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全部没收不予返还。

  3.拍卖标的物的交割、过户、办证、拆除、破碎、清理、运输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在对标的物拆除、装运过程中,如需动火、切割,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并安排持证人员上岗操作;产生的垃圾、固液体废物、油污及污水应采取合规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履行相关处置程序,不得堆放在存放区。

  5.自标的移交时起,因该标的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法律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6.在对标的物进行拆除、装运时如发生工伤事故、车辆运输事故、吊装事故、人员伤亡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7.买受人对其竞得的拍卖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纠纷和法律责任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8.若买受人在对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有利用欺瞒、电子干扰等不法手段的盗窃、诈骗等行为,拍卖人和委托人将扣除买受人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和预付款作为赔偿金而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九、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对标的物作任何担保,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意向竞买人须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提供任何有关质量保证,请竞买人认真查验标的,谨慎竞拍。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前,应充分了解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时间、拍卖流程、付款、移交、清运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详细了解清楚标的现状,审慎考虑标的蕴含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竞买人一经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二)标的物相关说明:

  1.拍卖标的物的参考价、起拍价、成交价是否为含税价,详见拍卖公告、标的介绍的标注。标注为含税的,成交价即为包含相应税率的价格,标的物原产权业主单位开具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原产权业主单位开具为准;标注为不含税的,成交价即为不含税价格,原产权业主单位不开具发票(若有特殊情况原产权业主单位开具成交额发票时,买受人需承担并补交税费,具体税率和金额以原产权业主单位要求为准,具体发票类型以原产权业主单位开具为准)。

  2.拍卖标的物仅限于拍卖标的物本身,不包含标的物上的附属物、附着物及其他一切物品。

  3.机器设备类标的,均不保证原有零配件、耗材等齐全、完整、无损,不保证能按原有功能继续使用,不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实际型号、质量、数量均以现状为准。

  4.机动车类标的,均不含车牌,不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车辆交接前的违章、脱审、保险过期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车辆已达强制报废条件,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型号、质量、数量均以现状为准。

  5.其他废旧物资类标的,实际型号、质量、数量均以现状为准。

  (三)关于拍卖标的介绍、条件要求及其他拍卖相关事宜,如有特别说明,则以特别说明为准。

十、瑕疵声明

  (一)标的有关数据来自相关材料,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为准。

  (二)拍卖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是对标的的概括性描述,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为现状拍卖,有关凭证及其他材料均系复印件,仅供参考。拍卖人不保证标的不存在其他瑕疵,不承担因未知而未告知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竞买人应认真、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应价应谨慎,一经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竞买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组织拍卖活动,网络竞买人凭注册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中拍平台,进入相应拍卖场次参加竞买。

  (二)在网络拍卖开始后,竞买人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竞买人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谨慎操作,成熟叫价,一经出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出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三)建议竞买人用系统提供的加价幅度加价,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若因竞买人坚持采用输入数字的方式报价或因输入错误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在自由竞价时间开始时方可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进入限时竞价倒计时仍可加价,倒计时结束,当出现最高应价且该价高于保留价时,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五)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方缴纳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买受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竞买人必须选择网速快的网络上网参加拍卖,如因竞买人网速慢或网络故障而造成无法加价,后果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八)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他人用其竞拍号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当出现网络平台各种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拍卖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拍卖,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拍卖人向竞买人、买受人发出通知时,均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因此要求竞买人、买受人必须保持手机信号处于正常接收状态。

  (十)竞买人知悉,由于网络、设备、操作等原因使得网上竞价可能存在着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当出现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情形,拍卖人和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未能审核、未取得竞买账号用户名及密码使其无法参与竞价的;

  2.竞买人自身原因使得竞买账号用户名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的;

  3.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竞买人未按规定正确操作的;

  5.因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的;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报价中断的;

  6.委托人、拍卖人暂停或终止拍卖的;

  7.竞买人手机或通讯网络故障,使其无法得到本公司的通知信息的。

  (十一)意向竞买人应在保证金缴纳前,向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递交相关资料审核,确保具备竞拍资格,如因不具备竞拍资格且未审核,导致拍卖会无效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须付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再次拍卖的,若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该竞买人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一)如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违约。

  1.买受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买受人串通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秩序的;

  3.买受人拒绝在《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上签字的;

  4.买受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的;

  5.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应当办理而不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标的接收、清运等有关手续的;

  6.买受人应付未付其他款项、应办未办其他手续的;

  7.买受人无论何种原因悔拍、弃标的。

  (二)买受人违约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买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预付款全部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2.拍卖人有权对未按本须知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诉诸法律,要求其履行约定义务,并赔偿拍卖人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且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若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违约方将被拍卖人纳入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失信人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公司任何拍卖活动;

  5.按《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三、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竞买须知》,或于拍卖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修改和调整。

十四、竞买人一经报名参加本次拍卖会即表明同意遵循本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竞买须知》解释权归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本公司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上对拍品所做的文字图片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等力求详实,仅供参考。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刘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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