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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延时除外)在 中拍 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进行养马岛莲花夕照景点经营权一宗的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养马岛莲花夕照 景点 2年 经营权一宗。
养马岛莲花夕照景点位于养马岛莲花夕照景区,具体运营范围详见拍卖规则。景点已具备基础观光条件,玻璃栈道等设施由甲方负责投资修复,修复后交付乙 方运营。
标的用途:该标的的经营业态定位为【观光门票销售、文创产品零售、旅游纪念品、轻餐饮(限预包装食品、冷热饮品)等符合景区定位的轻量业态】(乙方经营业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不得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放入租赁场所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委托管理标的安全的行为;不得对周边造成环境、噪声等污染;不得经营【车辆租赁(包括电动车、自行车、汽车租赁)、摄影服务、旅拍基地】等相关业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如需查看实物请联系 拍卖 人,按照标的管理单位各项要求组织展示。看样时间截止到202 6 年 4 月 16 日1 6 时前,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非法人组织或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拍卖价格 :
拍卖价格: 起拍价 :200 000 元 /年 ,保证金 :4 0000 元, 增价幅度: 1000 元(或 其 整数倍)。
五 、拍卖方式 :
(一)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 中拍 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 重大事项披露:
1 .支付方式:成交价款为第一年租金,买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软件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金额相当于3个月租金)及第二年租金,按照《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另行支付。
2 .支付时间:买受人应在 拍卖 成功后 3 日内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拍卖人处(请提前电话预约)签署 《 拍卖成交确认书 》 。
3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如买受人不按规定时限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不按规定时限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均将视为违约,买受人将无权取得拍卖标的,拍卖人将全额扣除买受人竞买保证金。
4.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启动情况等不做任何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人提供的 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使用,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5 . 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竞买人需要在拍卖开始前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调查,并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摊位有关的全部事项,一 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实际情况,自愿承担由于对拍卖标的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请竞买人知悉,谨慎参与本次拍卖。
七 、特别声明:
1.起拍价为第一年租金(租赁期限为 2 年)。 每年租金在成交价的基础上递增5%(详见《委托运营合同》)。
2.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于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二年租金按《委托运营合同》约定于第二年度开始前支付。另需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相当于3个月租金),该保证金由委托人按照《委托运营合同》约定返还。
3.支付时间: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3日内到出租人指定签约地点签署《 合作经营 合同》并完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拍卖佣金、 缴纳履约保证金 及相关 管理费 用 。
4 .竞买人在竞价前,可 向拍卖 人 咨询了解标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在 拍卖 前应对标的的现状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标的的状态、品质和价值。一经参与本次竞价即视同认可标的的现状,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和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委托人 对标的状态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拍卖 人 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5 .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同已对标的进行过尽职调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自愿承担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出租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6.本次拍卖的标的相关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拍卖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此公告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8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发生悔拍行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 缴纳 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拍卖活动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拍卖 人 有权对标的重新组织网上竞价,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
八 、 保证金 及软件服务费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竞价前 中拍 系统将锁定该笔款项 , 拍卖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须向 中拍 平台 支付软件服务费 。
九、拍卖费用
买受人须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 4 %(金额按整数向上取整)收取,买受人须在202 6 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支付。
十 、成交价款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功后3日内到拍卖人指定签约地点 签署《合作经营合同》、 完成支付成交价款 ,同时需要缴纳 拍卖佣金 (成交价款 *4 %)支付至处置机构账户 ( 账户: 烟台德轩信成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2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230;开户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黄务支行) , 否则 拍卖 人有权没收拍卖保证金,并将拍卖标的 做 另行处置。
十 一 、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买受人付清第一年租金、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委托人将按照《合作经营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交付通知。买受人应在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5日内与委托人办理委托管理标的的交接手续,并签署《委托管理标的交付确认书》。
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在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5日内拒不签署《委托管理标的交付确认书》,视为买受人悔拍,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作经营合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委托人有权对标的重新组织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若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未腾空、权属争议等),委托人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顺延交付期限,委托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也可选择解除合同,委托人无息退还已收款项。具体交付事宜以《合作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 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全面、仔细、完整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全部内容,竞买人参与竞价的,即表示完全认可《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十三、 竞价中止或终止
本次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 委托 人可以决定立即中止或者终止标的竞价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面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标的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终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四、 拍卖 人 拥有本次拍卖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 周 先生 xxxxxxxxx
王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烟台德轩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 6 年 4 月 10 日
线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