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沈丘县城区生态停车场车位经营权三次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7
发布于
河南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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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司定于2026 年 09 月 03 日上午 10 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沈丘县城区生态停车场车位经营权按现状公开网络拍卖。

本次拍卖说明:前期 4 处停车场已成交;高铁站西侧停车场、全家福广场停车场暂缓处置,不纳入本次拍卖。

本次拍卖标的为二次拍卖剩余流拍停车场车位经营权,及新增建设路北和谐新村南停车场经营权,各标的单处独立竞价、现状交付。

风险提示:新增标的尚未开发,无独立产权证,开发改造全部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完整风险及文件详见中拍平台。

展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竞买人自行踏勘,须登录中拍平台完成资格审核。 竞买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户名: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周口八一北支行 账号:41*开通会员可解锁*00501

竞买人完成平台实名认证,按要求上传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缴款户名须与平台实名一致,不接受现金缴款。

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昌建 MOCO 新世界 A 栋 2913 室

未尽事宜详见中拍平台《竞买须知》及《拍卖规则》。

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

沈丘县城区生态停车场车位经营权第三次拍卖 竞买须知

总则

本次沈丘县城区生态停车场车位经营权第三次网络拍卖,受相关单位委托,由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组织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原则。本《第三次竞买须知》、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标的现场现状共同构成本次拍卖完整交易约定。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全部条款,认可标的实物现状、权属现状以及全部已知、未知瑕疵,自愿承担竞买、建设、运营全流程全部风险与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为沈丘县城区剩余生态停车场车位5年经营权,单处停车场独立竞价;富都大道藏书羊汤门口、欧洲花园门口、沈之泉后面小游园、曙光电器城门口4处标的已成交,不再参与本次拍卖;高铁站西侧、全家福广场停车场暂缓处置,本次不拍卖,后续处置另行公告。 新增标的:建设路北和谐新村南停车场(18个车位),该场地现状尚未开发,存在绿化占用停车区域,无独立不动产权证书,产权由沈丘县城市管理局出具承诺函。 本次网络竞价设置保留价,单标的竞价未达到保留价则该标的流拍。拍卖人、委托方仅按标的现状展示、拍卖、交付,评估报告、图文资料仅作参考,不承担任何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本须知与拍卖公告内容冲突的,以本竞买须知为准。

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沈丘县城区剩余生态停车场车位5年经营权(含原二次拍卖流拍标的及新增建设路北和谐新村南停车场,单处停车场独立标的竞价)。 标的概况:本次拍卖标的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城区生态停车场车位经营权,租赁期限5年。本次出让标的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布设,进一步完善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部充电桩、配电、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均由竞买人全额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安装调试,并承担全部建设相关审批、施工、设备采购费用,建成后由竞买人全权负责后期运营、管护、维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展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展示地点:各停车场标的现场,竞买人须自行踏勘,未踏勘视为自愿放弃全部瑕疵异议权。 拍卖竞价时间:2026 年 09 月 03 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竞买人报名条件及流程

报名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均可参与本次竞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竞买的主体,须自行回避。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02 日 17 时;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足额到账,以资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单处标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竞买多个标的,须按标的数量足额缴纳对应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周口八一北支行

账号:41*开通会员可解锁*00501

平台操作:竞买人提前完成中拍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保证金到账后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线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获得竞价资格;缴款户名必须与平台实名信息保持一致。

委托竞买

竞买人可本人参与竞买,也可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竞价、签署文件,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双方完整身份证明;委托行为产生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络竞价规则

本次为网络增价拍卖,应价提交后不可撤回;标的设置保留价,竞价未达保留价的标的不予成交。 竞买人自行调试网络、终端设备,因自身网络卡顿、设备故障、操作失误、账号泄露等造成错失竞价、报价失误等损失,全部自行承担。 同一台终端同一时间仅允许登录一个竞价账号,严禁一机多号操作,违者取消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 竞价计时以中拍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因服务器故障、停电、网络攻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拍卖中断、暂停,拍卖人有权择期重拍,不承担竞买人损失。 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虚假抬价、无实际履约能力恶意竞价,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买资格,全额没收保证金并移交主管部门处置。 拍卖人可根据委托方要求补充、修正拍卖相关规则,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全部补充修正条款,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价款、佣金支付及保证金处理

保证金处置规则

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标的完整移交、全部手续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未竞买成功:本场拍卖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 存在违约、虚假报名、恶意竞价、逾期缴款等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付款时限

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足额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款项到账视为完成缴款,逾期视为根本违约。

佣金及其他费用

买卖双方各自按照标的成交总价2%支付拍卖佣金;委托人佣金从成交款中直接抵扣,买受人佣金须与成交价款同步付清,另需承担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经营权运营税费、场地运维、维修、充电设施建设、审批备案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已缴价款、佣金、平台费用一经缴纳,不得以经营亏损、标的瑕疵、审批受阻等任何理由申请退款、抵扣。

标的交付、特别约定

全部标的均为车位经营权招租,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现场移交手续,拍卖人不参与现场移交;全部标的按现场现状移交,委托人不负责场地修缮、清理、改造。经营权移交、运营过程中产生全部税费、管理费、运维费、维修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拍卖人、委托方不负责办理经营权相关备案、审批手续,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针对建设路北和谐新村南停车场专项约定 该标的场地尚未开发,存在绿化占用停车区域,评估报告未包含开发、清理、绿化移除、场地硬化、停车设施安装等一切费用,上述全部投入、行政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自行出资。 该标的无不动产权证书,产权依据产权持有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出具承诺函;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认可该权属现状,成交后不得以权属瑕疵、场地未开发、绿化占用、达不到预期使用效果为由拒付价款、拒签文件、要求退款。 买受人经营前,须自行完成所有行政审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对该场地能否正常运营做任何承诺。 买受人须在取得经营权后,按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标准、时限完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全额投资建设。全部充电桩、配电、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均由买受人全额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安装调试。若买受人未按要求足额投资、按期完成充电桩布设,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权租赁协议,收回全部车位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买受人全部经济损失。 经营权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内严禁擅自转租、分租、改变使用性质。租赁期满后,在买受人履约良好并且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前提下,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租赁到期买受人须按时完好交还场地及附属设施。

违约责任

竞买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报名后无故缺席、恶意串通、恶意竞价、扰乱拍卖秩序的; 隐瞒自身资质、提供虚假资料参与竞买的; 违背本须知及拍卖规则其他约定的。 买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根本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另行处置,同时买受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成交后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文件的; 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佣金及相关费用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不配合办理移交手续的; 接收标的后违反经营权使用约定,擅自转租、分租、改变停车场用途的; 租赁期内出现违规经营、恶意损坏设施等行为,影响国有资产正常使用的; 未按要求自行全额出资建设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未按期完成充电设施布设或擅自缩减充电设施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的。

其他事项

本次拍卖涉及两份资产评估报告:①原有标的评估报告豫合正资估报字(2026)第038号,评估结论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②新增建设路北和谐新村南停车场评估报告豫合正资估报字(2026)第03802号,评估结论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评估报告仅供价值参考,竞买人充分知晓评估时效,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降价、异议。 本次拍卖标的权属由沈丘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拍卖人仅负责组织拍卖活动,不对标的权属、后续经营收益作出任何承诺。 本次拍卖若标的流拍,委托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组织再次拍卖或者终止招租,竞买人对此无异议。 本《第三次竞买须知》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拍卖《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执行。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保君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昌建MOCO新世界A栋2913室

竞买人确认:本人/本单位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本《第三次竞买须知》全部条款,自愿承担本次竞买、场地开发改造、充电设施建设、5年运营全部风险、费用及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