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百和拍卖有限公司:固镇县水文站东侧至三八河范围内约8亩闲置用地租赁权公开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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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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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水文站东侧至三八河范围内约8亩闲置用地租赁权公开拍租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办网络竞价公开拍租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述

本次拍租标的为固镇县水文站东侧至三八河范围内约8亩闲置用地租赁权。起始价:30000元/年,租赁期限采用“3+2”模式(首期租赁3年,期满后可申请续租2年),租金按年收取,先付租金后使用,且不含水电费等其他未列明费用。

二、特别提示条款

1. 承租人使用场地开展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严禁非法经营,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因违法违规经营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场内所有原有设施、设备、构筑物、附属物均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改造。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正式通知为准,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就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3. 租金按年度足额收取,费用仅为土地租赁费用,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相关杂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 场地使用专项约定

(1)本场地规划用途为内部自用停车使用,严禁一切对外经营活动,承租人仅可停放自有车辆,不得对外收费、招揽外来车辆、开展摆摊、仓储、加工等任何经营行为。

(2)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场地,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堆放杂物、危险品。

(3)租赁期间需自觉维护场地原貌及环境卫生,损坏原有设施照价赔偿。

(4)承租人禁止修建永久性实体院墙,承租人如需搭设围挡、临时隔离、局部施工、调整布局等,必须提前向产权业主提交书面申请及方案,经书面批复同意后方可执行,未获批严禁动工。

5. 若因政府规划、公共利益、民生工程建设等政府原因需收回该土地使用权,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自行拆除在土地上建设的所有附属设施,委托方及拍卖机构不予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瑕疵告知

1. 竞租人参与竞拍前,应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尽职调查,全面核实标的权属、面积、使用限制等信息。如需查阅标的相关资料,需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询问,且仅以委托人书面答复作为竞租依据,审慎做出竞租决策。

2. 竞租人现场踏勘产生的交通、人员等所有费用,以及踏勘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未踏勘现场为由,提出撤销成交、减免租金、索赔等任何异议。

3. 竞租人须严格遵守中拍平台《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竞买人参拍须知》等相关规则,主动熟悉网络竞拍流程,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自身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网络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价的,全部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工作人员仅提供业务咨询与技术协助,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4. 竞租人缴纳拍卖保证金并成功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本公告所有条款、标的现状、承租条件及相关交易文件全部内容,自愿承担竞拍及承租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四、咨询、登记与展示安排:

1. 咨询报名:有意参与竞拍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竞拍报名手续。

2. 展示看样:意向竞拍人可自行或预约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查勘。看样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本公司及拍卖人不组织集中查勘活动。

3. 看样须知及安全责任:看样时请注意安全,严禁酒后看样,禁止翻越看样区域及院墙护栏等。请竞买人亲自现场查看标的物,并以现场看样结果为准。未至现场查验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认同标的情况。看样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意向竞拍人自行承担。

五、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以竞拍开始前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应汇入以下账户:户名:蚌埠百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淮上支行;账号:1209 8501 0400 16446。此外,报名费为人民币50元,以电子档网络形式出售服务,售后不退。

六、注意事项:

转账时请确保转账名称与报名人名称一致。凡参加竞拍者,均视为已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竞拍须知》、网络平台规则等相关拍卖文件及条款。

七、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蚌埠市天湖国际A3栋1505室

联系电话:韩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蚌埠百和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心编制,竞拍者务必细致阅读,全面理解其中各项规定。

二、本次拍卖活动秉承“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裁决、诚信为本”的原则,具备法律约束力。所有参与拍卖活动的人员及竞拍者均需严格遵守本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全部条款。若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未能符合国家或委托人规定的条件(无论出于故意、过失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顺利完成交接手续的,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拍租标的:本次拍租标的为位于固镇县水文站东侧至三八河范围内约8亩闲置用地租赁权。租赁期限为三年,采用3+2模式。标的以现状为准租赁移交、租金不包含水电费等其他未标明的费用。租金按年度收取。

四、竞拍方式: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租,成交需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即为竞拍成功者。竞价开始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本次拍租活动设置自由竞价时间为1小时,并设有2分钟限时出价功能。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后,若有竞拍人出价,系统将自动重置2分钟限时周期;此过程循环直至无新出价,2分钟倒计时结束后拍卖即告结束。

五、标的成交手续

1.成交后,买受人需当日领取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完成《成交确认书》签署后,需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起10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租赁年限总额5%的拍卖佣金,全额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蚌埠百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淮上支行;账号:1209 8501 0400 16446)。另行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额0.15%软件使用费(具体见中拍平台收费规则)。

2.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严格遵循委托人的要求,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并及时缴纳所需款项。若买受人未能如约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全额支付款项,则视为违约行为。在发生违约后,原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买受人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严格依据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金额执行,如因租赁使用权承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未征得委托人同意擅自进行搭建、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剩余部分也将不予返还。待合同期满,且承租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并将标的物完好无损地交还给委托人后,委托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七、标的交付及使用管理

1.承租人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全额支付款项后,将根据委托人的通知,按现状接收标的物。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的通知为准。自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法律纠纷均由租赁使用权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日常清洁、车辆有序停放,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原有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赔偿责任。所从事的行业需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要求,严禁从事违反相关规定及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或活动。承租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存储危险物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违章搭建。如委托人发现承租人存在违法行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 承租人仅可将场地用作自有车辆停放,承诺不开展任何对外使用、转租、分租、合作使用、仓储、加工、摆摊、广告投放、人员集散等使用性及非停车类活动。不得堆放货物、杂物、设备,不得设置摊位、休息室、办公点,不得留宿人员。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植、标线、围挡、地面附属物等全部保持现状,严禁私自拆除、改造、损毁。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需新建或安装设备、设施,需提前书面告知委托人,并在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合同到期、委托人原因、国家政策调整、城市规划或土地权属变更等原因需解除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清场,逾期未完成清场的,新建资产将由委托人处置,清场费用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及税费与委托人无关。承租人需负责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及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

6.在管理、使用期间,如承租人损害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权益,或因不当使用导致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受损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人使用时需充分了解使用条件,确保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超出规定范围及要求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租,违约者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9.禁止行为清单

(1) 禁止对外收费停车、招揽外来车辆、从事停车经营业务;

(2) 禁止私自改动、移动、拆除场地内任何原有物品及设施;

(3) 禁止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搭设围挡、搭建临时建筑、改造场地;

(4) 禁止转租、转借、联营、改变租赁用途;

(5) 禁止利用场地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八、责任和违约处理

1.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堆放杂物、危险品。若发生此类行为,将被视为承租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标的,同时,承租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自第二次租金缴纳日起,若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需承担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支付租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否则,同样视为承租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标的,同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3.在租赁期满或合同因故提前终止时,承租人需承担清场责任,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交还标的,同时搬出其所有可移除的物件(需提交需移除物品清单供委托人审核),且不得对标的的基础设备设施造成破坏。若逾期未交还标的,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搬出的物件,视为承租人放弃其所有权,由委托人处理。此外,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在标的物上进行的不可移除的装修、设备等,在租赁合同终止后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对此类装修、设备的费用及维修费用进行补偿。未经书面审批私自搭设围挡、改造场地、移动原有设施,业主有权要求立即恢复原状,并按约定收取违约金;拒不整改的,立即终止租赁。损坏场地原有设施、物品的,承租人须原价赔偿并恢复原貌。

4.若因政策性因素、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承租人需无条件服从,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天内交还标的。已缴纳的租金将根据实际占用时间进行结算。在双方账目结清且租赁使用权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委托人将全额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交还标的,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5.对于存在违约行为的买受人,委托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标的进行另行处置。在此过程中,买受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首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拍卖人缴纳的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将作为对委托人的补偿。同时,委托人有权继续追偿买受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在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参与竞价租赁的各方均需在正式竞价前亲自进行现场勘查,以明确竞价租赁标的的具体范围,并确认标的物的当前状态及竞价租赁的各项要求。在此,委托人与拍卖人郑重声明,对于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均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所提供的所有标的介绍及说明资料仅供参与者参考之用。若竞拍人因未充分了解情况而引发任何后果,其责任将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十一、委托方有权要求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或撤回本次拍卖。

竞拍人郑重承诺:本人自愿参与本次拍卖会,已全面阅读并深刻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自成功在平台报名之时起,即视为本人自愿加入全场拍卖活动,并全面接受网站公示的瑕疵说明及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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