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佳和拍卖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旺采石场土石方(第二批次)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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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涉及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旺采石场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程产生的土石方(第二批次),重量约为80万吨。起拍价28元/吨(不含税),拍卖保证金300万元。

二、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建筑材料销售或建筑用石加工或建筑施工经营范围的企业(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日16:00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账号:394*开通会员可解锁*54;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于2025年 12月 12日16:30前由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六、咨询电话、地址:

*开通会员可解锁*(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鄞州区蕙江路567号5040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宁波佳和拍卖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锦绣东城5幢14号604

监管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详情及细则请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佳和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涉及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旺采石场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程产生的土石方(第二批次),重量约为80万吨。起拍价28元/吨(不含税),拍卖保证金300万元。加价幅度为0.5元/吨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建筑材料销售或建筑用石加工或建筑施工经营范围的企业(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2、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拍卖,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且为最小加价幅度的倍数,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展示看样:

1、有意向看样的竞买人,于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与拍卖公司联系并预约。

2、竞买人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状、数量、装货场地、装货过磅流程等)进行全面的实地看样和调查。同时,竞买人须自行了解与评估所有与运输相关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道路的等级、质量及承重限制;道路可能存在的施工、维修情况;任何已知或潜在的交通管制规定;运输途中周边村庄、社区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完全知晓并确认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五、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3、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过程中发生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等),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的风险,及时按提示进行报名和网上应价。如因竞买人操作差错、网络故障或电子设备故障等竞买人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使用,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标的特别约定和瑕疵申明:

1、本次竞拍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使用费及买受人在竞拍标的物交割、移交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拍卖标的实物目前尚未全部挖采,由委托人委托第三方实施挖采并堆放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旺采石场。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实地察看,仔细研究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标的物的品种、质地等以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实地勘察时须认真仔细对拍卖标的物的价值进行正确估计,拍卖人和委托人对其市场价值、使用价值、品质好坏均不作保证。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现状中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3、为了保证施工安全,买受人原则上不得组织铲车进场,须委托施工单位装车,买受人须另外向施工单位支付土石方装车费,具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和施工单位协商确认。该笔费用按80万吨计算,一次性收取,不多退少补。该笔费用于签订《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由买受人支付给施工方。

4、本次拍卖标的为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涉及的位于鄞州区五乡镇天旺采石场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程产生的土石方(第二批次),重量约80万吨,买受人以此数据缴纳总成交款(成交单价乘以80万吨),装运完毕后,委托人根据过磅数量作为结算总量,按成交单价乘以结算总量进行结算,成交款多退少补。

5、因土石方运输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清运作业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保障人员出行安全畅通的保障措施。

6、本次土石方装运涉及到村道运输的,由买受人自行与村里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若运输中发生道路或设施损坏的,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拒绝赔偿的,委托人有权垫付相关费用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7、买受人提货时要服从委托人管理,严格按委托人或施工单位安排的提货时间执行,装运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委托方或施工单位通知为准,土石方随工程进度逐步提供,买受人不得以装运时间延迟或装运期限长为由要求退款、减少成交款,也不得提出其它赔偿或补偿事项。

8、买受人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所有土石方须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装运完毕,如非买受人原因造成延误,则装运日期相应顺延。若买受人未及时清运的,经现场核实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然未装运的,违约金按10000元/日进行计算。买受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仍然未装运的,除需按成交总价的1%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委托人有权按市场价格租赁堆放场地,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场地租赁费、运输费、保管费等费用)及土石方毁损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有权从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就不足部分向买受人追偿。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为保证成交确认书约定事项的履行,买受人须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16时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300万元。待标的全部提货完毕并经双方结算确认,经委托人查实买受人无相关欠缴费用和其他应付未付款项或其他未履行事项后,履约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为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的条款和成交确认书双方履约情况,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10、对收取的成交款只开具单位收款收据,不再另行开具任何发票,双方交易的税费各自承担,具体税种、税费标准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11、买受人的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同时符合途经道路对车辆的要求;提货过程中需严格执行装车、遮盖、冲洗、道路运输等相关要求,应做好车辆限速限载、货物遮盖、禁止抛洒、扬尘控制等安全环保措施。因买受人运输车辆对途经道路、桥梁及周边建筑物、农作物损坏等引起的纠纷及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中相关责任、造成的危害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须按照当地管理要求做好集中清运期间的造成的额外环境卫生保洁、维修等工作。如提货过程中造成道路破损的,买受人须承担道路修补费用等。运输车辆所需经过路段的通行证及其他所需的证件均由买受人自行申报解决,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12、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认真仔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土石方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自愿承担各项风险。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对移交的土石方,买受人必须无条件全部接收。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等级、质量、品质、市场价值、利用价值均不作保证,以及对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13、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短信、微信告知竞买人,也可在网络拍卖会上由拍卖师以文字说明和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和补充。

七、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须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16 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鄞州区蕙江路567号504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

八、关于拍卖保证金的约定:

1、竞买人如未买受本标的,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保证金退还给竞买人(不计息),原则上将保证金退款至竞买人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内,原路返还。

2、拍卖成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拍卖保证金抵充成交总价。

九、拍卖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5 年 12 月 23 日16时前,将扣除拍卖保证金后的剩余成交总价款及全部交易服务费付至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开通会员可解锁*54,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2、标的交易服务费以成交总价(成交单价乘以80万吨)作为收费基准价,买受人须向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交纳相应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账户为: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账号:394*开通会员可解锁*54;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相关标准为:500万元(含)以下的,按2%收取;5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含)的,按1.5%收取;1000万元以上至2500万元(含)的,按1.25%收取;2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的,按1%收取;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含)的,按0.4%收取;10000万元以上的,按0.15%收取。最高限额50万元。交易服务费不按标的物实际过磅数量退补。

3、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按逾期部分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支付款项超过7天,视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所签署《成交确认书》视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十、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中拍平台0.15%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支付,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使用费的,拍卖人则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软件使用费的发票买受人可自行至自己的拍卖后台申请。

十一、标的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已签署《成交确认书》、《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且确认标的的拍卖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已按约定全额缴付到账后,委托人按照施工进度通知买受人进行装运、提货。

2、买受人上门提货,自备运输工具及人员,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在拍卖标的移交和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搬运、运输、人工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实物移交计量由委托人负责,计量的过磅地点由委托人确定。

4、买受人应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取标的,不得影响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的施工进度。买受人逾期装运、提货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自委托人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负有保管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安全风险责任及保管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法律责任:

1、买受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可单方面解除拍卖标的的《成交确认书》,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扣除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归委托人所有),已支付的拍卖成交款暂不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执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2)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4、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 《土石方交易成交确认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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