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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拍卖。
一、拍卖标的:
1、CLH-4000A沥青拌合站1套、沥青测试仪器1套、彩色沥青生产设备1台、纤维投料机设备1台,起拍价1416000元。
2、HZS180混凝土搅拌站2套、数显压力机1台、仪表仪器1套、气体压缩机1台、水泥罐2个,起拍价610100元。
3、一批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包括装载机2台、600型水稳层搅拌站、变压机、电子汽车衡、胶带输送机等,共计13项;电子设备包括空调、监控设备、投影仪、冷柜等。整体起拍价138200元。
4、鄂E23493中联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起拍价21910元。
5、鄂E24166新东日牌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起拍价14630元。
6、鄂EB215K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起拍价10270元。
7、鄂E1DJ16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起拍价18600元。
二、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每次竞价加价幅度设备类1000元,车辆类200元,竞买保证金为:1号标的15万元,2号标的10万元,3号标的5万元,4-7号标的每个1万元,设备类资料费300元,交纳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以到账为准)。
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夷陵支行,账号:1739 3301 0400 03763。
三、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3分钟。
五、拍卖标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7月1日工作时间在标的所在地宜昌市东临路宜昌公交集团伍家分公司附近、合益路386号鼎坚商品砼公司、合益路与橘乡路交叉处展示。
六、有意竞买者的竞买保证金请通过网银交存。相关竞买事项见本公司《竞买须知》《标的介绍》《重要提示》等资料,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七、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八、咨询电话、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林先生。
九、公司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18号。
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车辆以现状公开进行网络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网络拍卖规程-GB/T32674-2016》和委托拍卖文件等,在中拍平台公开举办的拍卖会而制定,竞买人须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权属声明:委托人承诺标的物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且不存在任何权益转让的限制性条件。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书中对拍卖标的的相关表述仅供参考,本公司和委托单位对标的质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等及可能的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特别说明:
1、本次交易对应款项,委托人按规定向买受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2、本次拍卖的标的资料均以委托人提供的现有的资料为准。
3、鄂E23493车辆无交强险、已不能正常检验,若无法办理过户,买受人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废手续。
4、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违章罚款、记分、补交交强险、车船使用税,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车辆过户环节增值税由委托人承担,过户、报废产生的其余所有税费、工本费、代办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须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于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后(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网络竞买手续,才能进入网络拍卖系统参加网络拍卖竞价。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竞买手续,还应向本公司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竞买人按《拍卖公告》要求向我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1号标的15万元,2号标的10万元,3号标的5万元,4-7号标的每个1万元,设备类资料费300元,我公司确认到账后为有效报名。
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夷陵支行,
账号:1739 3301 0400 03763。
六、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无异议,完全了解拍卖资料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已知的显性瑕疵或未知的隐性瑕疵(包括设备可能存在的内部缺陷),愿意承担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对自己按照标的物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
七、竞买账号安全:竞买人不得将其竞买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凡以竞买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的行为,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提请拍卖人予以应急处置。因黑客行为或竞买人故意、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3分钟。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买须知》《标的介绍》《重要提示》、图片资料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报名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其行为则被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拍卖会全部条款的约束。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网络故障〕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因电脑、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竞买失败的一切责任自负,且不影响本场拍卖会成交结果。拍卖过程中因拍卖人竞价系统遇到网络攻击、服务器故障、系统瘫痪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不能正常进行的,拍卖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公司可以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拍卖变更〕标的介绍、竞买须知、网络拍卖系统信息等相关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前通知竞买人,也可在拍卖会进行时修改或补充。凡竞买人应价的,均视为已知并自愿接受该修改、补充。
十三、〔拍卖撤回〕根据委托人撤拍要求,拍卖人可在拍卖过程中撤回拍卖并即时无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发现竞买人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法、违规参拍行为时有权直接撤回拍卖,由此给合法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参拍的竞买人承担。
十四、〔拍卖结算〕拍卖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我公司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向拍卖人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拆除搬运保证金、车辆过户报废保证金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佣金可在竞买保证金中扣收。
账户:户名: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夷陵支行,账号:1739 3301 0400 03763。
十五、〔标的移交〕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拆除搬运保证金、车辆过户报废保证金后,凭《电子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在拍卖标的物存放地与委托人办理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移交手续,按现场现状移交拍卖标的。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安全事故、违章处罚等全部风险与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办妥移交手续后15日内将成交标的全部搬出存放地;自行承担标的拆卸、运输费用并全程保障施工安全;在拆卸、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委托方其他设备设施和财产,否则需照价赔偿。买受人未按约定领受拍卖标的,未按期运走拍卖标的,每日须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的保管或违约费用(优先从保证金中扣收);逾期5个工作日未领取的,委托人、拍卖人可以直接取消买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
委托人向买受人交付车辆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过户转籍或报废手续。买受人将车辆过户至本人后,在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等法律、经济责任的情况下,凭新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旧机动车报废单位的回收证明及车辆管理部门报废手续,经委托人核实无误后,按流程办理车辆过户报废保证金退款手续。买受人未按约定领受拍卖标的,未按期办理完车辆转籍过户或报废手续的每日须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的保管或违约费用(优先从保证金中扣收);逾期5个工作日未领取的,委托人、拍卖人可以直接取消买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
十六、〔违约责任〕竞买人、买受人违约,所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及已付款项不予退回。因竞买人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标的物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买受人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
十七、〔违约情形〕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
(1)拒绝或拖延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2)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等相关款项的;
(3)不按时或拒绝提取标的物,或者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条件提取标的物的;
(4)未按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或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相互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拍卖会秩序的;
十八、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本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竞买人(原路返还),不计利息。
十九、本公司对本《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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