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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标的:1、杂铁一宗,起拍价:2000元/吨;2、废电缆一宗,起拍价:3.5万元/吨。拍卖范围以交付为准,成交数量以过磅数量为准。
竞买人须为具有拍卖标的相应经营资质且未被委托单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报名并将每标的5万元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户名: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025634;开户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展示时间、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19-24日的工作日,标的所在地展示;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阳光盛景园小区B座商业楼4楼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 买 协 议
签约地点:济宁 签约时间:2026年 月 日
拍卖人(甲方):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报名参与竞买甲方组织拍卖的废旧物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标的:1、杂铁一宗,预估数量260吨,起拍价:2000元/吨;2、废电缆一宗,预估数量12吨,起拍价:3.5万元/吨。拍卖范围以交付为准,成交数量以过磅数量为准。
二、乙方须为具有拍卖标的经营资质且未被委托拍卖单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应提前1天提供单位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预约登记报名展示看货,登记竞买单位及个人信息,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及有关资料,详细了解了拍卖标的现状和交割清运要求,甲方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范围、数量,甲方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乙方不得有阻碍他人参与拍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发现竞买人有传播虚假信息、威胁阻碍他人看货、串通压价等违法行为的,将取消竞买资格,所交纳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列入委托人和拍卖人黑名单后依法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展示期间,乙方有权详细了解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了解拍卖标的范围,自我判定拍卖标的物价值和交易交割风险。
五、签署本协议即表明乙方完全认可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已了解标的的来源、范围、品质、真伪、现状、瑕疵和成交后应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装卸、清运等工作产生的机械、人工、材料等费用及安全和环保责任。对《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理解有误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同意按照拍卖公告规定交纳每标的5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照规定交付清运完毕成交资产,交割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委托人验收合格且乙方将过磅单及结算发票扫描件发送给甲方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如竞买不成功,甲方于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七、乙方进场清运前,须签署《销售合同》,按照预估数量交纳成交价款后须应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按照每标的5万元交纳安全交割保证金;如存在违法违规或处置成交资产措施不当或操作人员不具备上岗操作资格等不接受管理等行为的,除接受行政机关处罚和赔偿第三方损失外,委托人有权扣收乙方交纳的安全交割保证金。
八、甲方是中介服务机构,如委托人拍卖前依法撤拍,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若乙方竞买成功,则:1、乙方应于拍卖成交2日内与甲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有关资料并与委托人签署《销售合同》,成交废旧物资采取先收款后发货的方式交割结算,乙方于签订《销售合同》当日按照预估数量向委托人预交拍卖标的成交价款,预交价款不足的,买受人在预交价款剩余金额不足时,按照委托方要求,再次补交成交价款,预交款项根据交割资产价值多退少补。乙方逾期签订或者拒不交纳的,承担每日2000元的违约金,逾期3日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买受人资格,成交确认合同自动取消,乙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须向委托人和甲方各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甲方经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作为违约方承担甲方和委托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专家咨询费、诉讼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2、成交资产的范围和界限以委托人确定和实际交付的范围为准。委托人有权留用部分可利用物资,乙方无权干涉。拍卖标的中均不包括报废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电设备和物资,委托人根据过磅结果确定成交数量,拍卖成交价是过磅交割数量和成交单价的乘积,成交标的中含有不易分割的杂物或垃圾的,一起过磅计量结算。
3、交割顺序按照拍卖标的成交价格由高至低依次交割;乙方在接到委托人进场交割通知的当日须组织人员、机械和车辆进场清运提取成交拍卖标的,5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成交资产,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可顺延合同内全部清运完毕所有成交资产。每天16:00前清运成交标过磅结算数量不少于预估数量的1/5,逾期进场交割或者逾期未清运完毕的,按照逾期每日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拒不支付的,委托人和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收。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逾期2日(含)以上未进场组织清运或中途暂停清运的,视为自动放弃买受人资格,甲方组织再行拍卖,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和预交价款不予返还。装卸、清理、挪移、运输等清运活动只准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工作时间为8:00---16:30),夜晚不得作业,若因国家重大活动、政府政策、应急环保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清运施工进程及施工作业时间需调整的,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实施。
4、清理、挪移、装卸、运输等清运活动只准在工作日进行,夜晚不得作业。
5、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厂区前,应按照委托人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依据出门证出门。乙方须按照委托人要求装运过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委托人做出的清运顺序、清运范围、清运界限、过磅、复磅、过磅次数、过磅类型(地磅或者吊磅)等决定。
6、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如发现有采取诸如在计量器具上安装控制元件遥控计量器具等非法手段侵占委托人物资的,立刻中止交割,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安全交割保证金作为违约和赔偿金不予返还,同时,扣留预交价款和乙方涉案资产,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自成交资产移交之日起,成交拍卖标的看管、挪移、吊装、装卸、处置等施工管理、安全、环保、消防、现场清理、运输等相关责任及清运资产所产生的所有人工、机械、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委派专人全权负责成交资产交割清运工作,委派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具备安全装卸清运施工经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和委托人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环保和安全措施,如给委托人生产经营、仓储办公设施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待乙方结清所有赔偿款项后,再行交割,乙方所交款项和安全交割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委托方和第三人损失。
9、乙方进场前向委托人提供车辆驾驶、机械操作人员、委派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相关作业证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吊装作业证、吊车证件),提交进场运输车辆和装卸机械车辆牌号及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拖欠工人工资和劳动报酬。乙方吊装、清运施工等过程产生的安全、环保等风险均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交割清运过程中,不属于本次拍卖成交的物资不强行装车,不挑选装车,乙方应将所成交物资全部装运过磅结算;不在拍卖范围的设备物资按照要求清理摆放到指定位置。
11、乙方须按照安全、环保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时间做好防尘、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间进入场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大型吊装运输车辆取得环保备案、重型吊装、运输车辆排放标准符合当地市场监管和环保部门要求,装卸运输清理过程中如发现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的,由买受人依法合规转移和处置。
12、成交范围界定不清的,乙方应及时请示委托人,待委托人确定范围界限和处置方式后再行清运。
13、乙方于成交资产交割完成后2日内按照拍卖成交总成交价款百分之三支付甲方佣金,逾期未支付的,优先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取;乙方需要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
十、乙方不按期付款、不履行买受人义务或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反悔违约的,甲方和乙方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解除,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作为违约方承担甲方和委托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专家咨询费、诉讼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乙方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乙方应当补齐差额。
十一、本协议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组成部分,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当事人双方、监督部门、委托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地址:济宁高新区吴泰闸路阳光盛景园 地址:
小区B座商务楼4层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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