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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 有关单位 的 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 6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 时至上午 11 时止 ( 延时除外 ) 在中拍平台( https://paimai.caa123.org.cn/ ) 对以下学校校园超市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如下清单:
| 标的号 |
标 的 物 概 况 |
起拍价 ( 万 元/年) |
竞买保证 金( 万 元) |
拟租赁期限(具体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
| 1 |
新昌县澄潭中学宿舍楼下校园超市房屋,面积约156平方米, 在校师生人数约2500人。 |
19.1 |
5 |
2026.8.20-2031.8.19 |
| 2 |
浙江省新昌中学学生宿舍楼下校园超市房屋,面积约135平方米, 在校师生人数约2400人。 |
17.8 |
5 |
2026.9.1-2031.8.31 |
| 3 |
新昌技师学院七星、沃洲校区食堂超市房屋,总面积约215平方米(沃洲115平方米,七星100平方米),在校师生人数约 2800人。 |
28.9 |
8 |
|
| 4 |
新昌县鼓山中学宿舍旁边校园超市房屋,面积约150平方米, 在校师生人数约1500人。 |
16.7 |
5 |
2026.9.1-2029.8.31 |
| 权属单位:1#标的为新昌县澄潭中学;2#标的为浙江省新昌中学;3#标的为新昌技师学院; 4#标的为新昌县鼓山中学。 备注:1.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等项目,项目可售商品需为一线知名品牌,上架货物品牌需经校方及家委会商定同意;2.学校为寄宿制学校,无法对外营业;3.竞买人在展示期内认真查看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如表述面积、数据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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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与看样:
即日起至202 6 年 7 月 27 日1 1 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
看样地址 : 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具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预包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等项目)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报名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 , 如需报名多个标的的,则需缴纳相应的多份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分批次缴纳( 例:需缴纳3份保证金,则须分3次缴纳), 保证金交款 名称 必须与竞买 人 名称 一致。
竞买人须于202 6 年 7 月 27 日1 1 时(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并在上述时间内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 以上材料 经过我公司审核确认,竞买人注册账户被激活后方可参加本次竞买。 注: 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报名 , 我公司可为意向报名企业提供报名咨询服务 。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网银转账名称:浙江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88002386
注:竞买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到账为准,不支持现金缴纳和第三方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无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每个标的 至少二 人 报名且有 人 出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 人 则竞买成功。竞买 人 不足二 人 的,则取消该标的拍卖。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 人 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本次拍卖标的加价幅度为0. 2 万元。
六、竞买保证金退款:
1 、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起退款。
2 、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扣,买受人按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应款项并提交所有权买卖合同后,由拍卖人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保证金退款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
七、拍卖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登录方式介绍:
1 、 PC 电脑端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首页( http://www.caa123.org.cn/main/index.jsp )→点击“中拍平台”→点击“拍卖企业”→点击搜索框搜索“浙江耀江拍卖有限公司”找到待拍标的。
2 、手机 APP 下载登录: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中拍平台”下载 APP →点击“搜索框”→点击“拍卖企业”→点击搜索“浙江耀江拍卖有限公司”找到待拍标的。
3 、请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页面仔细阅读查看平台相关网络竞价规则及操作流程,中拍平台客服电话: 400-898-5988 。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及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公司地址:新昌县人民西路164号3幢A区域22室
联系电话:俞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浙江耀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 6 年 7 月 20 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合格竞买人拍卖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简称“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届时正式拍卖开始时间以中拍平台电子拍卖系统时间为准。本次拍卖为无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拍卖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功能,即拍卖过程分为自由拍卖阶段和限时拍卖阶段,具体的网络拍卖操作方式以及出价规则、延时规则等拍卖规程务必详细查阅中拍平台帮助中心(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help/helpcenter_index.html)。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拍卖场所和拍卖工具。
三、竞买人应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报名申请参加拍卖,竞买人务必于网络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参拍。通过拍卖人的审核确认且注册账户被激活的竞买人,均可登录中拍平台拍卖大厅参与本次网络拍卖活动。竞买人因填写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冒充他人或以他人信息注册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账号为竞买人参与拍卖的唯一凭证,竞买人需妥善、谨慎保管,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账号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黑客攻击行为或者竞买人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盗用,拍卖人、中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拍卖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宽带、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拍卖活动,应该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拍卖系统。
五、本次拍卖 每个 标的至少两名竞买人,如不足的,则取消该标的拍卖,由此对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负。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本次拍卖一旦有人应价,就可以成交。
七、参与标的竞价的竞买人为原承租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八、参加竞买的人员应当遵守网络拍卖的规定,有下列扰乱交易秩序之一的,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还将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1、提供伪造或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2、相互串通或采取诋毁、排挤、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或非法阻碍他人竞买的;
3、向相关利益当事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拍卖活动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九、竞买保证金退还:
1、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起退款。
2、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扣,买受人按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应款项并提交租赁合同后,由拍卖人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保证金退款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
3、买受人未按规定支付相关款项,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 6 年 7 月 28 日17时前(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浙江耀江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人民西路164号3幢A区域22室)签置《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拍卖资料。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 须向中拍平台另行 支付软件使用费 , 按成交价的 0.15% 计算, 单个标的软件使用费上限10万元 (注:由买受人登录中拍平台后点击“个人中心”,选择软件服务费选项,根据中拍平台生成的支付订单,自行选择使用“微信”、“支付宝”及网银的方式交纳。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收费规则”)。因买受人逾期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标的不能顺利交接的后果均由该买受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佣金按拍卖成交价 租赁期 全部 租金 总和的 1 .2 % 计算。买受人应于202 6 年 7 月 31 日17时前一次性付清第1年 成交款 和 5 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佣金。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款项由买受人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耀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支行
帐 号: 19-*开通会员可解锁*881
十一、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或不按约定线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拍卖资料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成交款低于原拍卖成交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原拍卖中的委托人及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
十二、委托人在收到全部相应款项后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若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税费和拍卖佣金。
十四、在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十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客观存在的任何缺陷、瑕疵,本公司不作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同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十六、本次拍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拍卖中断等问题。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意外或不可抗力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有关网络风险,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拍卖人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七、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网络公示拍卖文件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竞价开始前以线上变更调整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附件等内容告知竞买人。凡竞买人应价,将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故竞买人须在拍卖出价当日再次查询线上拍卖文件。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八、重点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若因印刷、拷贝或摄影等原因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现状和有效证件为准。
2、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是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拍卖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买受人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3、标的 应缴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超市经营 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超市经营 期 间 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网络通讯等其他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做好物价、防火、门前三包、依法纳税。必须安全使用水、电 、 煤气 等,按规定配备好消防设施,如出现安全及其他一切事故由 买受人 自行承担。
4、剩余 款项 支付方式: 每个超市租赁成交款 剩余 款项 由买受人在每年 租赁期 开始前1个月内向委托方缴纳。
5、标的买受人需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日17时前与 委托方签订合同,如未按规定签订的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标的 租赁 期满无违约行为 合同 履约保证金 五万元 退还(不计息),如 租赁 期间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标的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按期移交给买受人。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无法按期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则起始时间以实际移交时间为准。
7、标的买受人在 租赁 期间对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标的结构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有损坏,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租赁 期满后,装修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可移动饰物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拆除。
8、标的买受人不得擅自将 将 标的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给其他人 ,否则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等后果。
9、标的物在 租赁 期限内 如遇政府重大政策调整或经教体局批准需停办学校校园超市 ,则 买受人 应无条件配合 、 服从,委托方 不做任何补偿。如有已支付的剩余 款项 ,按实际 超市租赁 期多余部份无息退还。
10、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如有违反本拍卖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情形的,委托方有权收回使用权,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1、本次拍卖标的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由拍卖方提交合同复印件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备案。
12、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损失责任。
十九、学校超市经营要求
1、买受人 必须经销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食品和学习用品,并需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可,三证齐全 。 不得经营烟、酒、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果壳类、自制食品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所禁止的商品种类 ,所售商品需满足浙卫办〔2026〕2 号文件《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园超市食品营养健康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规定的要求。 项目可售商品需为一线知名品牌,上架货物品牌需经校方及家委会商定同意。
2、买受人 必须按照新昌县“校园放心店”创建要求实行连锁模式直营,即:必须实行“六统一”规范化管理(即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台帐、统一管理和统一形象),做到“按制度经营、按要求进货、按规范管理”。
3、买受人 自行办理所有手续(牌、证),因经营所产生的规费及水、电、气、通信、网络等费用均由 买受人 承担。
4、 学校提供营业场所 , 所有经营设备、设施由 买受人 负责配备;装修格调必须 整洁有序 ,符合规范 , 装潢附着物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
5、 为方便学生, 学校 统一进行刷卡消费 , 保证所有消费经POS机录入电脑。学校 校园超市 必须实行电子监管,实行刷卡消费,建立电子台账,为方便学生,统一进行刷卡消费,禁止现金交易。消费卡一律采用学校现有学生校内食堂IC卡,保证所有消费经POS机录入电脑。
6、 商品按超市平价供应 , 买受人 提供大型超市商品零售价目录, 学校 审核备案 ,商品价格不得高于 县内大型超市零售价,不得擅自提价;鼓励企业让利销售。
7、项目可售商品需为一线知名品牌,上架货物品牌需经校方及家委会商定同意。 在服从学校规定允许销售商品品种的基础上,保证商品品种和价格的相对稳定;商品价格允许在报学校同意后,根据县内大型超市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8、 校园超市 应制度健全,证照齐全,用工规范,文明经商; 买受人 负责经营场地和周边的卫生 并 自觉接受教体局、学校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 校园超市 经营时间由学校决定,遵守学校的作息, 买受人 不得自行决定。
10、 学校可组织对入校 校园超市 的履约情况,经营产品价格、范围、质量等进行检查, 买受人 必须无条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1 1、买受人 必须保证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市场监管、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商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三分之二时间内,超过时间须撤下货架,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1 2、买受人 必须统一投保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费用由 买受人自行 承担。
二十 、 学校超市经营 责任
1 、 买受人 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体、市场监管、卫计、质监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教体局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检查。
2 、 买受人 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行,学校或管理部门依照 法规有权 对 超市经营企业 进行抽查及处分。
3 、 如因学校 超市 违反相关规定销售不合格食品、商品引起的重大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 买受人 全部承担;学校 超市 因质量问题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买受人 应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 学校 没收 买受人 全部 合同 履约保证金,双方合同自行终止,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 、 买受人 应做到用工规范,学校 超市 职工的劳动合同应规范签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均由 买受人 独立承担。
5 、 买受人 在校内运输物品,应遵循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确保师生安全。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 买受人 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
6. 、 所有商品由 买受人 配送、连锁直营,并达到商品准入标准要求。严禁配送的学校 校园超市 到其它地方进货,凡查实学校配送商店有其它渠道进货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 买受人 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超过时间内未缴纳, 学校 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高标准的保险费并代缴。
二十一 、 学校超市 服务要求
1 、校园超市 内经营商品价格明码标价,凡有意不明码标价、随意哄抬商品价格的,每次 扣除 1000元。
2 、校园超市 应对所提供的价格的真实性负责,如标价和实际支付价不同,一经发现按销售商品的售价十倍 扣除 。
3 、 加强员工管理,服从学校监督;根据师生作息,合理制订营业时间;门前店内环境清洁卫生,店内商品陈列摆放整洁。做到文明经商,保障商品供给,根据有关规定建好台帐。
4 、 学校 校园超市 与超市配送中心实行联网管理。
5 、 如无特殊情况没有在当天将商品销售额录入电脑,发现 一次扣除 1 000 元;如故意操纵设备弄虚作假或在帐目上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 10000 元整。
6 、 买受人必须 及时办妥有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企业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在开业时间(202 6 年 8 月 1 日)无法正常营业,每延迟一天 扣除 2000元。
7 、校园超市 的开设,应充分考虑学生需求与经济承受力,不得以利润高低取舍商品销售。
8 、校园超市 不得 移作他用或 将 其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含其他组织) , 随意关停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并取消经营资格。
9 、校园超市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制度和作息时间,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不得在校内出现与超市经营无关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如赌博、酗酒、吵架、斗殴等),一经发现,学校有权适当扣除保证金或提出辞退要求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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