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14号1幢1单元1楼1号住房一套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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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

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14号1幢1单元1楼1号住房一套及相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参考建筑面积:81.23㎡,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22㎡(划拨土地)。参考价:18.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自即日起在原址展示,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同本公司联系并查阅相关资料,同时在中拍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线上报名程序,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6时。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54号临园商务大厦六楼六号

本公告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myyhpm.com)查询。

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协议书

竞买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为维护本次拍卖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特制定本次拍卖会的拍卖竞买协议: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14号1幢1单元1楼1号住房一套及相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参考建筑面积:81.23㎡,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22㎡(划拨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绵房权证涪城字第201500636号。

(注:具体权属面积以职权部门实核颁证为准,以上标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

二、拍卖方式、时间、网址:

1、拍卖方式:有保留价增价式网络竞价拍卖。

2、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

3、网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网络竞买相关事宜见《网络拍卖规则及须知》。

三、保证金及处理

1、本次拍卖需按拍卖人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若竞买人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物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竞买人。

2、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通知的时间、网址准时入场参加竞拍,逾期作弃权处理,退还所交保证金。

四、拍卖佣金、网络拍卖平台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竞买人通过拍卖人网络拍卖会竞得标的物后即为买受人。双方自愿约定拍卖人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款百分之四点八(4.8%)的佣金。

2、应付的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3、买受人需按网络拍卖平台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具体金额以缴纳时实际金额为准,可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代扣代缴。

五、拍卖成交及价款支付

1、拍卖成交是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最高应价必须大于或等于保留价),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和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的移交及手续办理

1、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会同拍卖人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实物及相关法律文书、资料等,移交时已发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结清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逾期未移交的,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

2、根据《拍卖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拍卖标的物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委托人提供协助。涉及所有权转移时间的,以办理完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除特别约定外,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划拨转出让的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涉及到拍卖日前的欠费(包括水、电、气、网络、收视费等)由委托人承担,水、电、气、网络、收视费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人申明

1、拍卖人须将公告上公告的标的物在约定的时间内依法公开拍卖。若遇特殊情况,委托人可以随时予以中止、延期、终结、撤回委托拍卖,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按“套”整体拍卖。拍卖人公示的信息仅作参考,拍卖成交后,无论面积、数量增减与否,均不影响成交结果(包括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3、拍卖人仅就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的有关情况是从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中摘录,仅供参考,本公司对此不再加以解释和说明,也不承担任何瑕疵(包括未知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通过图录、展示、现场横幅、微信及网站宣传、现场介绍、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拍卖标的之描述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的任何承诺。

4、竞买人有权且应向拍卖人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有权查阅有关拍卖标的物的资料,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并实地查勘核实确认拍卖标的物后,认可《竞买协议书》、《网络拍卖规则及须知》相关条款并在拍卖平台完成报名程序,交付保证金。竞拍成交后的买受人视作已行使该款权利并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瑕疵、风险,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拍卖成交后,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涉及到的分割、拆除、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通过拍卖人转付的成交价款,拍卖人不负责提供非经营性统一结算票据或成交价款税务发票(只提供暂收收据)。

7、标的移交买受人后,所有风险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买人承诺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竞买人已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协议载明的全额保证金(依法可以不预交保证金的除外)。并据实提交了有关身份信息及参拍条件的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竞买人系凭有效身份证明完成中拍平台账户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在完成报名程序前已认真参阅标的《评估报告》、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网络拍卖规则及须知》、《竞买协议书》等拍卖文件,并接受文件所约定的交易条件且无异议。

4、竞买人在拍卖会前,标的物的展示期间,已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履行了瑕疵探明义务,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瑕疵、风险。

九、违约责任

1、竞买人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即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会记录表、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若买受人拖延及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则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的保证金一律不再退还。

2、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逾期不按约定交足成交价款的,构成实质性违约,拍卖人将按买受人所占资金额每天收取2‰的资金占用滞纳金,同时可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物,所交保证金一律不再退还。拍卖人可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按规定将标的物再次拍卖。

3、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按相关法律之规定原买受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因买受人违约而提起诉讼的,买受人除应赔偿拍卖人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损失外,还应赔偿拍卖人因每件诉讼所发生的代理人薪酬、误工费、差旅费等项固定额度的损失。

十、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仅以四川众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众益房评估字第(2025)第23号《房地产评估报告》所限定的内容为拍卖范围。不属于限定的范围和第三人添附物不在拍卖之列。实物与评估报告有可能不符或存在误差,本次拍卖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务必查验清楚,成交后不得以此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异议。

2、本次拍卖标的所在宗地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14号,共有使用权面积666.66㎡,土地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绵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分摊明细表》,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14号1幢1单元1楼1号的成套住宅用房的分摊土地面积为20.22㎡。

3、本次拍卖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拍卖成交后,转变土地类型和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应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让金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约定

1、在拍卖成交后涉及《租赁合同》未到期的,除特别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参与竞拍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在拍卖过程中,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当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应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明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场拍卖会当场表示是否优先购买,否则视为放弃。

3、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提供任何更改买受人姓名的服务。

4、双方共同确认,拍卖人所提供的《网络拍卖规则及须知》及相关书面文件是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除双方协议剔除外,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按该规则执行。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经协商同意,因本次拍卖所发生的纠纷不能自行和解的,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以上协议约定条款,拍卖人与竞买人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自愿签订,双方已详细阅读,并全面接受且无异议! 因本次拍卖为网络拍卖,本协议经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成功即生效。

拍 卖 人: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竞 买 人: 年 月 日

网络拍卖规则及须知

一、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通知的时间进入网站参加竞买,逾期视为对竞买资格的自动放弃,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到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充分查阅拍卖标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状况,自行对标的的位置、现状、配套、权属、面积、数量、租赁、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查勘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必须自觉维护拍卖会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能有串通、操纵、垄断拍卖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四、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在拍卖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登陆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竞买协议》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拍卖人及指定的竞价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拍卖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按时参加拍卖的;

②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拍卖的;

③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④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司法部门、政府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方式。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会现场情况调整竞价幅度。

六、竞买程序

1、竞买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后,进入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拟竞拍标的。

2、注册成功后直接进入实名认证操作;或者竞拍前,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提交信息认证。

3、网络竞价时间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前,如果有新的出价,则从新的出价时间起延长2分钟,若在延长的2分钟内又有新的出价,则从新的出价时间起再延长2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限时竞价时间结束没有新的出价,则竞价结束。

所有时间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4、竞买人可根据系统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选择按钮出价,也可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等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系统记录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竞买人一经成功出价,不得反悔撤回。

5、在网络竞价时间内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标的买受人,该最高价即为标的成交价。该价格不含任何税、费、佣金。

6、若竞买人的最高出价低于标的保留价,或无竞买人响应标的起拍价,标的流拍。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若买受人拒签上述文件则视为违约,以其所缴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四川绵阳银海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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