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门面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7
发布于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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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房屋租赁经营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位置 建筑面积(㎡) 出租年限(年) 拍卖参考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1 月湖琴声D1栋2层10室B1铺 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199号 196.38 2 82488.00 10000.00

注:房屋免租期为1个月,不引进生鲜和健身为经营业态的商户。

二、竞买(租)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持有效证件报名参加竞买(租),但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租)。

三、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并以《拍卖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竞买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以前,持有效证件到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恩施市松树坪长源轴承厂服务室)获取《拍卖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实名注册,按规定交纳竞买(租)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取得竞买(租)资格。竞买(租)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租)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交纳;若未成交,竞买(租)保证金无息退款,成交抵款。

五、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

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承担拍卖佣金,并另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款0.15%的软件使用费。

七、联系人及电话:谭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租)须知

重要提示:本须知为中维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经营权《竞买(租)须知》,请竞买(租)人认真阅读本须知,一旦签字确认,即构成法律文件,作为拍卖活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一、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受中维地产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对以下房屋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竞买(租)须知》,请各位竞买(租)人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二、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拍卖人,主持的拍卖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进行,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竞买(租)人须按规定和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交有关文件方能参加本场网络拍卖会。

三、标的概况: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位置 建筑面积(㎡) 出租年限(年) 拍卖参考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1 月湖琴声D1栋2层10室B1铺 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199号 196.38 2 82488 10000.00

房屋免租期为1个月,不引进生鲜和健身为经营业态的商户。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拍卖人已于 2026年 4月 17 日在《消费日报网》发布了《拍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持有效证件报名参加竞买(租),但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租)。

竞买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交纳;

交纳竞买(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23 日 17 时(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为准)。竞买(租)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帐户:

户 名: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恩施农商行高新区支行

账 号:82*开通会员可解锁*940

五、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6年 4 月 23 日 17 时前到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长源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列室提交书面申请,包括:

1.竞买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

2.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竞买(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4.签署《竞买(租)协议》等以确定竞买资格。

六、答疑及现场查勘:

拍卖人不另行专门组织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和情况介绍,有意竞买(租)者可在展示期间自行到现场仔细查勘拍卖标的。如对拍卖标的有疑异的,可现场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咨询,拍卖人及委托人的回复仅供竞买(租)人参考,竞买(租)人一旦签署《竞买(租)协议》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和瑕疵以及《竞买(租)须知》、《竞买(租)协议》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特别说明:

1.参与竞买(租)者应于拍卖会前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自行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若竞买(租)人由于自身疏忽,对拍卖标的物未认真查看,或者不到现场查看的,竞买(租)后不得以未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为由拒绝成交。

2.标的物质量及数量以现状为准。竞买(租)人一旦进入电子拍卖会场点击应价,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完全接受《竞买(租)须知》等《拍卖文件》内容和标的物现状、瑕疵,认可拍卖规则,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现场标的物在数量、面积及质量上与《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等描述有差异的,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竞买(租)人一旦成为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悔拍,应当按照约定足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其交纳的竞买(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人予以扣收,不予退还。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本次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其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本次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拍卖人作为委托人、竞买(租)人和买受人(中标承租人)的中介代理机构,对委托人、竞买(租)人和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网络拍卖规则

本场拍卖会采取网络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时间由【自由竞价时间与限时竞价时间】组成,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便进入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为一个限时周期),循环往复。拍卖人协调网络平台设定拍卖自由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增价幅度,拍卖师点击“开始竞拍”按钮启动拍卖程序,竞买人点击“应价”按钮表示应价,当网上报价出现最高报价且在限时竞价时间内无其他竞买人再加价时,拍卖师点击“确认成交”按钮以示成交。最高应价者为本项标的的买受人。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且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拍卖师有权撤回标的。拍卖成交后网络平台自动生成《电子成交确认书》。竞买人须于拍卖会结束后2日内到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笔录》和《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各执一份。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初次登记的竞买人应对初始密码及时修改,如因未及时修改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须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及应价行为负责,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自己的行为,由竞买人自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黑客攻击行为或者竞买人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盗用,拍卖人、中拍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宽带、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竞价活动,应该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时间不同步等)而出现竞拍暂停及无法正常竞卖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人及拍卖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竞买人参加竞拍属自愿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在竞拍前委托人或拍卖平台因故暂停或取消有关竞拍,拍卖人尽可能提前通知竞买人;若竞拍取消,拍卖人则按时向已交付保证金的竞买人退还保证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九、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未达到保留价本次拍卖不能成交。

本次竞价以年租金竞拍。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拍卖时间:2026年 4 月 24 日 10 时(延时除外)。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若竞买(租)人竞买(租)成交,成为买受人(中标承租人)后,须与拍卖人(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不得以没有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等理由拒绝成交;若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人予以扣收,不予退回。

十一、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款支付

竞买(租)人成为买受人后,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总成交价款(年租金乘以出租期限)1%的拍卖佣金及前三个月租金,佣金直接从竞买保证金中抵扣,差额部分由买受人补齐。前三个月租金由中标承租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到出租人(中维地产武汉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买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应按应交年租金每天2‰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滞纳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达15天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人有权取消拍成交结果,买受人交纳的竞买(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人予以扣收,不予退回。

出租人账户:

单位全称:中维地产武汉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18963T

地址、电话: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342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崇仁支行 *开通会员可解锁*014775

十二、拍卖标的物移交

买受人付清佣金和三个月租金后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中维地产武汉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标的移交时间及其他事宜。若买受人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人予以扣收,不予退回,拍卖人有权取消拍卖成交结果,买受人另应按照拍卖成交总价款(年租金乘以出租期限)的20%向委托人支付补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的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所造成的损失。

十三、拍卖人和竞买(租)人之间、竞买(租)人与其他竞买(租)人之间,均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租)资格,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须特别告知竞买(租)人及买受人(中标承租人)的事项

1、上述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出租人)为中维地产武汉有限公司。

2、买受人(即承租人)在取得租赁权承租期间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3、租房保证金(押金)为一个月的租金,由中标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转到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合同期满,中标承租人若无违约和损坏设备设施等情形,出租人凭收据全额无息将租房保证金退还给中标承租人;若有违约和损坏设备设施等情形,出租人从租房保证金中扣除应由中标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及赔偿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中标承租人;若租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设备设施损失金额,由中标承租人另行赔偿)。

4、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中标承租人租赁期内的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5、出租人按现状进行招租,包括房屋、供(排)水、供(用)电等设施设备等均按现状招租。相关约定、权利和义务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

6、承租人自接收房屋之日起,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环卫费(含化粪池清理费)、网络通讯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职能部门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故意损坏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经营产生污水、烟雾、有毒气体、异味以及噪声污染等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8、位于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199号月湖琴声D1栋2层10室B1铺,房屋免租期为1个月,不引进生鲜和健身为经营业态的商户。

9、出租人若将上述房屋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继续对外出租,可于租赁合同期满前60天内,依法委托拍卖机构重新拍租,在同等价位、同等条件下本次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本次承租人在重新拍租时中标,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若房屋实际面积与拍卖招租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本次拍卖招租成交价格不受影响,不予调整。

十五、湖北楚灿拍卖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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