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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上(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租赁权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合兴路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幢8楼整层房屋六年的租赁权,房屋租赁面积约1228.10㎡,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务金融,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租金每两年递增2%。首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537907.8元,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二、注意事项:
1、标的物租赁用途限办公使用;租赁房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等高危产业、产生污染、噪声或破坏生态环境及扰民的行业,以及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环境保护条件。
2、标的物享有三个月装修免租期,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三、竞买人资格:
1、标的物限企业竞拍。
2、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员工或其近亲属不得竞拍或变相竞拍该资产租赁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拍前可至标的物所在地实地看样,意向竞买人应认真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登记手续:
有意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并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六、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七、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孙先生
八、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合兴路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幢8楼整层房屋六年的租赁权,房屋租赁面积约1228.10㎡,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务金融,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租金每两年递增2%。首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537907.8元,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程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小时)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承租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3、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资格:
1、标的物限企业竞拍。
2、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员工或其近亲属不得竞拍或变相竞拍该资产租赁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拍前可至标的物所在地实地看样,意向竞买人应认真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拍卖保证金的交付:
有意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9*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并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中拍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人参拍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①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②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承租人互不追究责任。
八、标的物特别说明:
1、标的物按房屋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内部可移动物品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租赁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成交价款不予多退少补。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查考、鉴定,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标的物享有三个月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间,租金半年一付,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具体支付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标的物租赁用途限办公使用;租赁房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等高危产业、产生污染、噪声或破坏生态环境及扰民的行业,以及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环境保护条件。
4、承租人在使用前须对本次拍租的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维修和更换工作,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必须确保房屋在噪音控制、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若发生扰民情况或因上述问题被投诉责令停产,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房屋现状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公司进行清理、维修和赔偿。
5、拍租成交后,标的房屋交付过程中的所有关系协调(如与相邻方、管理部门沟通)、事项处理(含进出道路通行、隔墙建设或拆除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租赁期间,委托人与承租人须严格遵循《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全面、诚信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7、本公司通过印刷资料、新闻媒体等任何形式对拍卖标的进行的介绍及描述,仅作为参考性意见。若上述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且不涉及价款调整,承租人不得以描述不符为由拒绝支付拍卖成交款。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瑕疵、潜在未发现瑕疵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瑕疵),无论是否影响承租人对标的的使用,本公司及委托人均不就瑕疵问题作出任何承诺或提供担保。
九、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我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资料。
十、标的的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方式:
1、承租人自拍卖成交后15天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账号:9301*开通会员可解锁*6)。支付时间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具体签订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若买受人不按期支付该成交款项,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委托人支付成交款总额万分之八的逾期违约金。
2、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应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差额累进收费率计算,即佣金分段计算后再累加,收取比例为:
标的物成交价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3%收取;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2%收取……。
拍卖佣金从承租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拍卖保证金不足支付拍卖佣金的,承租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差额。
十一、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向未成交者退还拍卖保证金。
2、拍卖成交后,承租人的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待承租人按规定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扣除佣金后不计息退还。
十二、标的移交规定:
1、承租人在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拍卖人交付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由委托人负责交付给承租人,具体移交时间由委托人确定。拍卖成交时间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2、标的房屋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结清;自标的房屋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燃气、通讯、设备开通费,以及物业管理、治安维护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涉及的水表、电表(含配电设备)等配套设施使用,以及开户、转户、重新安装、增容、扩容等手续办理,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解决。上述事项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办理成本、欠费补缴等)由承租人承担。具体政策、流程及费用标准,承租人应自行向水务、电力、市政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
十三、法律责任:
1、承租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拍卖人可自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标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扣除应支付给拍卖人的拍卖佣金、拍卖平台软件使用费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拍卖人将再次组织拍卖。
⑴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⑵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承租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四、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4、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