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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上午10:0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
废旧园林机械设备一批(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视机、水泵、绿篱机、自卸式垃圾车、推草机、电动车、空调等),整体打包拍卖
一、标的展示时间:
2025.10.17—10.23(工作日9:00-17:00)
二、标的展示地点及联系电话:
郑州市郑东新区(因标的物存放较为分散,需联系工作人员带领查看)
孙经理 185 9561 5708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止
四、竞买登记手续: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账户,上传有效身份证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并申请参加网络竞价,经本公司审核授权后,取得网络竞价资格。
2、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1万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接受各项拍卖条款的约定(具体详见本次拍卖会《竞买须知》)竞买不成交者,于拍卖会结束2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3、竞买人同时支付报名费及资料费100元(不退)。
4、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河南天源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账 号:5831 6600 0018 0100 31957
(备注:汇款人和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保证金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
5、重要提示:
(1)自行在网络平台注册,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相关证件申请参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2)请仔细阅读我公司在中拍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一经在中拍平台注册并申请参拍本场拍卖会即表明同意并完全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并为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按3000元收取拍卖佣金,同时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1.5‰(千分之一点五)的软件使用费。
五、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518室
联 系 人:汪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河南天源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须知
本竞买须知由拍卖人依据《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网络拍卖规程》等,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上午10:00在中拍平台举行的“废旧园林机械设备一批(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视机、水泵、绿篱机、自卸式垃圾车、推草机、电动车、空调等)”拍卖会而制定,详见《拍卖明细清单》。
第一条 办理报名
1、网上注册与实名认证:
竞买人以个人名义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以企业法人名义报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并上传到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
2、竞买人在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网上办理竞买手续。经我公司审核授权后,方可进入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买。
3、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竞买须知》各项条款的约束,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第二条 注意事项
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拍卖标的按惯例依其现状拍卖,拍卖资料、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需要现场查看的,请提前工作日内联系工作人员。
此次以“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拍卖。
1、拍卖展示期间,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勘察核实该批废旧设备,其数量、规格、质量、型号、使用程度,以及零部件的废旧程度、缺损情况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充分了解拍卖资产的现状和瑕疵,现场举牌应价即表示接受。
2、该拍卖资产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范围以委托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拍卖资产自拍卖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转移完毕(若逾期未及时清理,由买受人自行与保管单位协商支付保管费),拆卸、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外另需支付清运押金1000元,我公司接到委托方书面清运完毕通知单、买受人提供车辆过户(或报废)手续后,2个工作日原路退还清运押金(无息)。
第三条 拍卖标的
废旧园林机械设备一批(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视机、水泵、绿篱机、自卸式垃圾车、推草机、电动车、空调等)。
(具体详见《拍卖明细清单》)
第四条 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1万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接受各项拍卖条款的约束(详见本次拍卖会《竞买须知》),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交者,于拍卖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河南天源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账 号:5831 6600 0018 0100 31957
(备注:汇款人和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保证金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3、本场拍卖会竞买人同时需要支付报名费及资料费100元(不退)。
第五条 尽职调查
1、竞买人必须凭借自身经验或委托专业人员对拍卖标的的现状、瑕疵及其价值进行判断。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无异议,完全了解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瑕疵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
2、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拍卖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拍卖标的按惯例依其现状拍卖,拍卖明细表、资料、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需要现场查看的,请提前在工作日内联系工作人员。
第六条 瑕疵声明
1.拍卖展示期间,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勘察核实该批废旧设备,其数量、规格、质量、型号、使用程度,以及零部件的废旧程度、缺损情况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充分了解拍卖资产的现状和瑕疵,现场举牌应价即表示接受。
2、该拍卖资产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范围以委托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拍卖的车辆为露天存放,停放时间较长,车辆存在无法正常启动、脱检、脱保等情况,以车辆现实状态为准,随车配件以移交时实际配备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展示期间详细查看车辆现状。
4、涉及到车辆的各项应缴税费(车船使用税、购置附加税、交强险、车辆年检等),均以车辆封存时交管部门登记期限为准。若需补交,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成交前,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罚款及驾驶员扣分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后发生的违法行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场拍卖标的信息所登载的各项事项仅供参考,实际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未发现的潜在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担保责任,提供的有关标的资料仅供参考,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实物为准。
竞买人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 竞买纪律
1、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拍卖会纪律,不得有妨碍、阻挠应价或串通、操纵、垄断等非法行为,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竞买人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凡以竞买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的行为,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提请拍卖人予以应急处置。因黑客行为或竞买人故意、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网络应价
1、网上竞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上午10:00。
2、竞买人根据中拍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根据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应价。
3、系统所记录的竞拍信息是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网络拍卖应价延时事项,请竞买人详查网拍平台的延时设定信息。
第九条 网络故障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因电脑、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竞买失败的一切责任自负,且不影响本场拍卖会成交结果。拍卖过程中因拍卖人竞价系统遇到网络攻击、服务器故障、系统瘫痪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不能正常进行的,拍卖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
第十条 成交确认
1、系统自动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应价予以记录,应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2、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和佣金后,持有效证件到我司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仅对买受人开具。竞买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姓名须与网络竞买报名登记姓名相符,不予变更。买受人如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拍卖一经成交,买受人则不得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退换货或减价要求。
第十一条 拍卖结算
1、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和佣金;拍卖成交款不含税金,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如需开具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开票机构纳税开票。
2、拍卖佣金:按3000元收取拍卖佣金。
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河南天源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账 号:5831 6600 0018 0100 31957
3、同时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1.5‰(千分之一点五)的软件使用费。
4、未中拍者,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原路退回(无息);
第十二条 资产移交
1、凭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收款收据,由委托人直接向买受人移交拍卖资产,移交后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拆卸、运输时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拆卸、运输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负。移交时由委托方指派专人到场监督,在指定范围内进行装运,不得夹带非拍卖范围内的物资,也不得破坏存放地周边公共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否则,由买受人负责按相应价值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视为放弃拍卖资产所有权,拍卖款项不予退还。
3、买受人逾期提取拍卖资产,造成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
(1)拒绝或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2)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的;
(3)不按时或拒绝接收标的,或者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条件接收标的;
(4)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5)相互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拍卖会秩序的;
(6)违反竞买号牌或网拍账号管理规定,对拍卖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违反拍卖法规、竞买须知和拍卖交易惯例行为的。
2、买受人不按相关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交纳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其它未尽事宜,由我单位在拍卖前或拍卖会场作出补充说明,与本《拍卖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拍卖监督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拍卖业监管机关。
监督电话:0376—6380150
河南天源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