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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在线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租赁权:
一、拍租标的: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隆巷1号1号楼第一层部分区域(原花店、原超市、新开楼梯、原物业处)、第二层裙楼部分商业用房十年租赁权,拟出租总建筑面积约2971.45㎡。起拍价:1280309.25元/年,保证金:100万元。
竞买人资格要求: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竞价。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竞买人应未出现如下任一情况:1、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其他社会信用管理平台的失信名单的情况;2、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行为;3、有拖欠租金、物业费、水、电、燃气等费用还未结清的;4、擅自转租、未及时腾退交房、改变房屋结构行为的;5、提供虚假、伪造资料参加出租房公开招租行为;6、有拒不配合管理部门对承租房屋进行管理行为的。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到*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00止可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预约看样。
三、竞买登记:申请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00前自行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902 0018 3407 7362,开户行:民生银行镇海支行,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并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报名参拍的竞买人须提交承诺书,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四、拍租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租本次拍租标的,若单个标的物只有一人报名参拍,只要该竞租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五、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陆
六、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579号中山银座B605
七、监管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郊街道办事处
未尽事宜详见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网络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
一、拍租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隆巷1号1号楼第一层部分区域(原花店、原超市、新开楼梯、原物业处)、第二层裙楼部分商业用房十年租赁权,拟出租总建筑面积约2971.45㎡。起拍价:1280309.25元/年,保证金:100万元。
竞买人资格要求: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竞价。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竞买人应未出现如下任一情况:1、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其他社会信用管理平台的失信名单的情况;2、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行为;3、有拖欠租金、物业费、水、电、燃气等费用还未结清的;4、擅自转租、未及时腾退交房、改变房屋结构行为的;5、提供虚假、伪造资料参加出租房公开招租行为;6、有拒不配合管理部门对承租房屋进行管理行为的。
二、拍租方式:
1、本次租赁权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长(上午9:00至11:00)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长(2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三、竞买登记:
申请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00前自行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902 0018 3407 7362,开户行:民生银行镇海支行,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并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报名参拍的竞买人须提交承诺书,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四、展示看样:即日起到*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00止可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五、拍租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大厅(中拍平台),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平台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为法人组织,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买受人互不追究责任。
七、特别约定和瑕疵申明:
1、本次拍租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租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标的物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2、拍租标的租赁后的具体用途必须符合规划、工商、城管、消防、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
3、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数字电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如因买受人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情形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委托人概不负责。
4、租赁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等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5、拍租标的物中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影响买受人对拍租标的的使用或行使权利的,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6、标的物按房屋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第一层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98 m2,具体范围包含原花店(约50m2)、原超市区域(约48 m2)、原物业处(约40m2)及新开楼梯间(约60 m2);第二层出租建筑面积约为2773.45 m2。内部可移动物品均不在本次拍租范围之内,租赁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租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成交价款不予多退少补。
7、出租人对现有房屋正常的安全设施和主体结构与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承租人对承租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对标的的使用、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仅限于承租人自己之用,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租赁用途,不得将标的以任何形式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
9、承租人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需经委托方同意;标的装饰、装修免租期为四个月,第一年免租二个月,第二年免租二个月。
10、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租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人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11 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公司负责,拍租标的移交由委托方负责
12、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短信、微信告知竞买人。
八、拍租标的的佣金、成交款的支付方式:
1、拍租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十年租金总额3%的拍租佣金。拍卖人可自成交时在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内自行扣除。
2、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即转为定金,定金用于抵扣应付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结算时按实际金额多退少补。
九、标的拍卖成交后,房屋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1、拍卖成交价即为一年的租金,租金半年一付(第二期租金四个月,第四期租金四个月)。
2、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租金金额,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
3、租金支付期限: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
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付款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惊驾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农商银行鄞州支行,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311。
十、标的拍卖成交后,租赁合同的签订及场地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则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3、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委托人确定。
4、拍卖人在确认买受人支付完毕首期租金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后,即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房屋实物交付。
5、出租房产内部垃圾移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清理。
十一、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须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时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身份证明原件到我公司(中山东路579号中山银座B座605)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
根据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收取软件使用费及签署新版《中拍平台使用协议》的公告”,中拍平台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向拍卖标的买受人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使用费的,拍卖人则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软件使用费的发票买受人可自行至自己的拍卖后台申请。
十三、买受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标的,拍卖佣金及定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2、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佣金及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3、买受人未按约定与业主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的效力,不因本合同无效而失效。
十四、特别声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4、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人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人始终保留解释权。
附件:《2026年房屋租赁合同》为租赁合同模板,实际签订的合同会有一些细节内容的调整(均为本网络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