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受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环路东侧吴江市海成纺织有限公司房屋及部分设备拆除权,房屋面积约9560.34㎡,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拍卖保证金30万元。
二、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四、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拍卖日前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集中看样
五、报名条件:1、竞买人须为苏州市区范围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2、提交竞买人在苏州市范围内两年内的拆除工程有效合同(包括拆除工程协议书、整体拆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均需原件);3、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报名、竞拍;4、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6时前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公章到本公司签署竞买须知等文件并缴纳拍卖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竞拍,拍卖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缴纳,收款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动迁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地址:吴江区流虹路678号三楼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线上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线上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线上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线上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标的以实际现场现状为准,线上所提供的文字、数据、图片、图示、音影、图像及语言表述等,均仅供参考。拍卖人对有关于标的所作的介绍、描述、评价等等,不代表拍卖人对竞买人关于标的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已知事项及瑕疵已作告知和声明,但不排除该标的还有拍卖人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四、本次拍卖的是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环路东侧吴江市海成纺织有限公司房屋及部分设备拆除权,房屋面积约9560.34㎡,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四周围墙及厂区内水泥路面须保留,不在拆除范围内。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看样并详尽勘察了解,一经竞价即表示对标的实际状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日内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和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即可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完成。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佣金及拍卖成交价款后,已支付的30万元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付至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逾期按违约处理,即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并按《拍卖法》相关条款依法追究违约者的经济赔偿责任,拍卖人有权重新线上竞价,重新线上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用于结算拆除期内因买受人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待买受人拆除完毕、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全部或部分无息返还。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报备和拆除工作。买受人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拆除手续,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和委托人书面通知方可进场拆除,委托人通知后二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违约;买受人需购买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一切意外险,同时需办理相关的报备和审批手续,手续不全施工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除须补齐全部手续外还要承担履约保证金20%的违约金;拒不补齐手续的,视买受人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该标的拆除权后由拍卖人再行拍卖,买受人已交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还。
八、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交割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现场交接后,对现场进行水、电、燃气、蒸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拆除现场符合拆除施工要求;建筑物附属各类通讯基站及管线通知相关单位尽快拆除并妥善处置,如发生安全及经济纠纷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实现标的移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拍卖人有权重新线上竞价,重新线上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在拆运标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拆除过程中如发生现场作业以及拆除物资运输过程中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外运土方、偷倒建筑垃圾等进场的,所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施工现场以现状交接为准,如现场存有固废、危险化学品等需由买受人委托具有固废、危险化学品处理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合法处置(按照相关部门对固废、危险化学品处理要求进行合法处置),一切处置费用、安全、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须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拆除工作并移交,如拆除工期届满,买受人未按约完成拆除工作并交付场地的,每逾期一日,买受人须按人民币5000元缴付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承担因延迟交付场地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协议等材料,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除,标的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交付之日的现状为准,以拆除建筑物范围为界,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的四周围墙及地面,买受人不得擅自拆除及破坏,因买受人超越拆除范围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买受人须恢复原状、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次拆除范围内的附属物等具体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拆除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拆除、运输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
1、现场无临时用水用电,买受人需自行解决;施工做好防护安全工作,现场悬挂文明标识、安全宣传标语、工地简介、安全员证件等资料;
2、本次拆除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四周围墙保留,门窗及其他附属设施以现场为准,地块土地平整后地面不得高于拆除前地面,基础承台一并挖除,拆除地块内水泥面挖至水泥块为止(道渣根据委托人要求处理);
3、根据《吴江区住建领域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方案》吴住建施(2024)35号)及(《关于加强吴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吴住建施(2022)10号)文相关规定,拆除施工单位在工程备案(安监备案)需提交拆除垃圾处置备案证明,并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施工中如存在私自运输、偷倒垃圾等情况,影响恶劣,受到综合执法、住建等相关单位处罚的,所处罚金(包括建设单位)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委托人可扣除相应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4、该项目中产生的所有拆除垃圾(包括原有垃圾和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需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机关的要求、规定由买受人作为处置主体进行处置,涉及到的行政审批处置相关手续及一切处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及承担;
5、买受人和委托人签订移交协议后才能进场,进场后由买受人负责看管现场,做前期拆除准备工作,但不能施工。现场内一切安全及物品等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备案结束后才能施工;
6、施工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在场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及委托人(监理单位)要求进行拆除。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备案方案执行,如有违反进行相应处罚,每次计5000元;
7、施工现场作业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建筑物拆除时需采取措施控制扬尘(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及委托人(监理单位)要求配备中型及以上可用的抑尘雾炮车1辆以上,抑尘雾炮车一定要到现场,施工作业时必须开启)。如行政主管部门有进一步要求,按监管要求执行。施工过程中因环保措施不到位,因此产生的处罚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违反前述拆除标准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除了要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须向委托人承担履约保证金30%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买受人应加强工作纪律要求,安全平稳开展施工,不得恶意、故意拖延执行;
2、拆除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如有偷倒现象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买受人如在标的拆除过程中造成周边房屋、周围电线等损坏的,由买受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拆除过程中,买受人须采取防止扬尘、震动、噪音措施,因施工而造成对周边产生影响的,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上访等的情况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处罚,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5、拆除过程中车辆、机械等进出需遵守相关交通道路要求,临时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不得在标的现场进行粉碎作业;
7、买受人不得将本拆除工程转包、分包(买受人违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线上拍卖)。
买受人违反上述任一要求,除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行政责任外,还须向委托人承担履约保证金10%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三、如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恶意拖延、罢工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企业代买受人进行拆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参拍视为对本条约定已知悉并同意执行,无异议。
十四、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线上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2分钟时,2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2分钟。
十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线上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含委托人和买受人在交易中需要承担的国家税费及佣金。买受人如需办理拍卖成交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并承担一切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线上竞价须知的规定,并对使用竞拍号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按照《拍卖法》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通知拍卖人撤拍、延期拍卖或拍卖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拍卖人有权在线上竞价开始前、线上竞价过程中,中止线上竞价或撤回线上竞价。对于此类情况,拍卖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竞买人应配合拍卖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八、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苏州市华轩拍卖有限公司、中拍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人线上竞价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线上竞价前应如实向中拍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拍卖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拍卖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苏州市华轩拍卖有限公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