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宁夏贺兰县洪广镇洪鑫苑农民新居64套房屋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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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名称

贺兰县洪广镇洪鑫苑农民新居64套房屋

拍卖项目编号

2025-49

拍卖机构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所在地区

贺兰县洪广镇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贺兰县洪广镇洪鑫苑农民新居64套房屋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注册地(住所)

贺兰县洪广镇洪运东路1号

法人代表

张树军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贺兰县人民政府

三、拍卖标的简况

贺兰县洪广镇洪鑫苑农民新居2#、11#、12#、23#、24#、35#、36#楼商业房共计64套房屋,于2016年建成 ,钢混结构。商业房所在层多数为1-2层,具体每套房屋楼号及价格详见下列明细表。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成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每套价格详见评估报告(商业房单价2269元/㎡)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起拍价

序号

房屋楼号

建筑面积(㎡)

起拍价(元)

1

洪鑫苑农民新居2号楼商业01

172.24

390813

2

洪鑫苑农民新居2号楼商业09

84.71

192207

3

洪鑫苑农民新居11号楼商业06

84.57

191889

4

洪鑫苑农民新居11号楼商业09

84.57

191889

5

洪鑫苑农民新居11号楼商业10

84.57

191889

6

洪鑫苑农民新居11号楼商业13

84.57

191889

7

洪鑫苑农民新居11号楼商业14

84.57

191889

8

洪鑫苑农民新居11号楼商业17

84.57

191889

9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04

84.83

192479

10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07

84.83

192479

11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08

84.83

192479

12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11

84.83

192479

13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12

84.83

192479

14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15

84.83

192479

15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16

84.83

192479

16

洪鑫苑农民新居12号楼商业19

84.83

192479

17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1

83.22

188826

18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2

95.02

215600

19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3

95.02

215600

20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4

83.22

188826

21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5

83.22

188826

22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7

95.02

215600

23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8

83.22

188826

24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09

83.22

188826

25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10

95.02

215600

26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12

83.22

188826

27

洪鑫苑农民新居23号楼商业13

83.22

188826

28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1

84.57

191889

29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2

96.55

219072

拍卖起拍价

序号

房屋楼号

建筑面积(㎡)

起拍价(元)

30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3

96.55

219072

31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4

84.57

191889

32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5

84.57

191889

33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6

96.55

219072

34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7

96.55

219072

35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8

84.57

191889

36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09

84.57

191889

37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10

96.55

219072

38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11

96.55

219072

39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12

84.57

191889

40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13

84.57

191889

41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14

96.55

219072

42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15

96.55

219072

43

洪鑫苑农民新居24号楼商业16

84.57

191889

44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1

84.74

192275

45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2

96.75

219526

46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3

96.75

219526

47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4

84.74

192275

48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5

84.74

192275

49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6

96.75

219526

50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7

96.75

219526

51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8

84.74

192275

52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09

84.74

192275

53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10

96.75

219526

54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11

96.75

219526

55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12

84.74

192275

56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13

84.74

192275

57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14

96.75

219526

58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15

96.75

219526

59

洪鑫苑农民新居35号楼商业16

172.31

390971

拍卖起拍价

序号

房屋楼号

建筑面积(㎡)

起拍价(元)

60

洪鑫苑农民新居36号楼商业14

101.99

231415

61

洪鑫苑农民新居36号楼商业15

101.99

231415

62

洪鑫苑农民新居36号楼商业16

101.99

231415

63

洪鑫苑农民新居36号楼商业17

101.99

231415

64

洪鑫苑农民新居36号楼商业18

101.99

231415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

事项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标的物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并追偿相应的违约责任。

6、本次拍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评估价格中未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8、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具体咨询拍卖人。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万元/套

交纳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

交纳账户名称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

农行银川金凤支行

交纳账号

29*开通会员可解锁*5054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

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

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3月31日

展示地点

贺兰县洪广镇洪鑫苑农民新居

拍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时

拍卖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中拍平台)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拍平台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座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要提示

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标的物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并追偿相应的违约责任。

6、本次拍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评估价格中未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8、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具体咨询拍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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