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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在中拍平台公开拍卖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西游客服务中心部分房产3年租赁权。即日起现场展示标的,竞买人请在中拍平台报名并将保证金交付[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亭县支行/ 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2****(后四位请联系拍卖公司咨询,此账号为本次拍卖唯一保证金缴纳账号)]后携带有效证件于3月30日17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唐山市唐旺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 买 须 知
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00,通过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电子竞价方式按现状公开整体拍卖 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西游客服务中心部分房产3年租赁权 。
为规范网络拍卖行为,维护电子竞价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次拍卖是按该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拍卖,当竞买人进入中拍平台指定竞价交易系统,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并认可该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标的简介:拍卖标的位于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西游客服务中心,标的共1幢房产,总层次1层,出租部分所在层数为1层,总出租面积约为100平米,外墙刷涂料,室内瓷砖地面,内墙及顶刷白。拍卖出租的房屋均以现状为准。
本场拍卖标的起拍价为45000元(3年租金一次交清)。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元(转账时付款人名称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和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的约定。并对自己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拍平台报名,并将保证金交付[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亭县支行/ 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2****(后四位请联系拍卖公司咨询,此账号为本次拍卖唯一保证金缴纳账号)]后携带有效证件到唐山市唐旺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第三条 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四条 竞买人首先在中拍平台以个人或企业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后参拍。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并向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登录中拍平台等待网络拍卖会开始。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拍平台竞价系统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本次拍卖会采用在中拍平台网上进行电子竞价的拍卖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中拍平台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拍卖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开始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每次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进行加价递增;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3分钟)和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两阶段。
第六条 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显示“已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标的物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第七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拍卖会后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凭有效凭证由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款(不含利息)。成交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并按协议要求交付租金后由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款(不含利息)。否则属于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关于电子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
1、中拍平台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通过中拍平台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宽带、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2)电子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电子竞价拍卖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2、电子竞价免责提示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有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的;
(2)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不能正确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3、电子竞价拍卖会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报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临时决定本次电子竞价拍卖会暂停或择日重新拍卖。
第十条本次拍卖会所涉标的物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仅对标的物现状(包括瑕疵)进行网络拍卖,对标的物不构成任何担保。拍卖人仅以电子竞价的方式确认买受人。
第十一条 在买受人付清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而后买受人与委托人按拍卖法第55条及有关规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支付拍卖佣金、不按要求签订租赁协议和不交付成交价款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特别说明:
1、资质要求:竞买人必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税务工商要求的证照。
2、经营范围:李大钊纪念馆文创产品 、乐亭文化特色产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图书等。具体经营范围须经出租方同意。买受人若未经出租方同意,使用成交标的经营其它行业视为买受人违约,出让方有权收回成交标的,已经交纳的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3、相关费用:承包者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规定的各种证件,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4、承包者必须服从李大钊纪念馆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纪念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生盗窃、安全事故等,责任自负,李大钊纪念馆概不承担责任。
5、承包者经营实行自负盈亏,即使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购物店亏损,由承包者自行负责,纪念馆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期间所有设施、物品等损坏由承包者维修。
6、作息时间必须遵守李大钊纪念馆的规定,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成交的3年租金总和的5%)交付拍卖公司。而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协议(据租赁协议条款要求,将租金交付委托人指定账号),请竞买人于竞买前向委托人查询,一旦竞买,即视为理解并同意与委托人的有关租赁协议条款。
8、买受人拒付成交价款或未按本规则约定期限付清全款的,视为违约。买受人违约后,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亦可取得委托人同意后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9、标的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内容,完全同意所有条款,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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