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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保证金:
拍卖标的为西青岭脚老旧工业点企业搬迁拆除的机器设备,1台行车钢架(包括行车电动葫芦),重量约25吨。
起拍价:计人民币51000元。保证金:10000元。未中拍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以上拍卖标的质量和重量按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二.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时止。
三.标的展示: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西青塘汽车培训学校西边。(也可联系拍卖公司工作人员获取地址)。
四.报名方式:中拍平台线上报名。
五.拍卖方式:采用线上平台增价拍卖的方式,以最高应价者成交。
六.拍卖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
七.拍卖地点: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以网络拍的形式进行网上拍卖。
八.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户名: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 浙江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2.
中拍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九.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详见《拍卖须知》。
十.更多详情请咨询拍卖公司或见本场拍卖会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胡经理
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玉环市玉城街道处置设备-行车钢架拍卖会
拍卖须知
本公司受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起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以“网络拍”的方式公开拍卖下列标的,为使拍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司拍卖规则,特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保证金
1、本次拍卖标的为西青岭脚老旧工业点企业搬迁拆除的机器设备,1台行车钢架(包括行车电动葫芦),重量约25吨。
2、起拍价为人民币51000元;
3、保证金:10000元。未中拍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第二条、报名程序
1、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注册并实名认证。
2、在中拍平台搜索浙江华凯拍卖公司,进入本场拍卖会,点击对应标的进行线上报名。
3、线上报名后,竞买人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2。保证金存入后再联系拍卖公司工作人员申请报名审核。
4、拍卖公司对报名者身份、保证金到账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
5、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可联系本公司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第三条、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止。
第四条:标的展示
展示时间:和报名时间同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拍卖公司人员获取地址)。
第五条、拍卖程序
本次拍卖在中拍平台上以“网络拍”的形式进行公开拍卖,相关规则详见中拍平台帮助页面。(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help/helpcenter_index.html)
第六条、成交确认
1、限时竞价结束后,竞拍页面所显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以最高应价获得该标的,最高应价为该标的成交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和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仅作为本公司拍卖后期备案资料及买受人确权依据,拍卖成交的法律有效性依本须知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确立。
第七条.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天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方,收取拍卖成交款时,委托方只向买受人提供普通往来款收据,不开其他含税发票。
2、成交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名: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帐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09313。
3、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总价的5 %计算。
佣金汇入下列账户:户名: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 浙江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2。
4、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买受人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使用费10万元封顶。详细方式见中拍平台《关于收取软件使用费及发布《平台收费规则》的公告》(点击可查看)。
第八条、标的交付
拍卖标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直接交付。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7天内必须将拍卖成交标的物提取完毕。买受人负责拍卖成交标的物的切割、装卸车、运输、安全等工作,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约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依约履行后续的交易义务,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对违约者,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若此标的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差价部分由违约者补足;本次拍卖委托方的佣金(如有)由违约者承担。
第十条、免责声明
1、本次拍卖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和图片仅供参考,拍卖人声明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人仅对本次拍卖标的价格做出确认,买受人自行承担后续交易可能遇到的损失和风险,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赔偿责任。
3、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细致考察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其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
第十一条、本次拍卖会所有文件均以发布在中拍平台上的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在拍卖会开始前在中拍平台竞拍页面上以拍卖师发言的形式发表,视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拍卖师发言中对起拍价、加价幅度及其他事项作出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内容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第十三条、本须知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诸多详细的规定,可视为要约合同。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一旦报名参拍,即表明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须知的所有内容,愿意履行和承担本须知规定的法律义务,并在拍卖成交后享有本须知约定的各项权益。
浙江华凯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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