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1月23日宁波市海曙区孝闻街109号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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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NBHSWCQ004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租赁权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孝闻街109号房屋五年的租赁权,租赁面积约12.06㎡,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均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起拍价:人民币11100元/首年,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信誉佳、资金支付能力强的自然人或企业;

(2)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2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2、标的物无免租期。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整体租赁给一方主体。

三、展示看样: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四、竞买登记:

1、意向竞租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查询记录等;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

2、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租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报名参拍,只要该竞租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六、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孙先生

七、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孝闻街109号房屋五年的租赁权,租赁面积约12.06㎡,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均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起拍价:人民币11100元/首年,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程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小时)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承租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3、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信誉佳、资金支付能力强的自然人或企业;

(2)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2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2、意向竞租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查询记录等;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开户行:农行宁波江东支行)。

3、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4、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5、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的实地察看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中拍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人参拍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①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②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承租人互不追究责任。

七、标的物瑕疵说明:

1、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整体拍卖。竞买人应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调查,并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房屋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事项、实际租户的一切诉求、纠纷、矛盾,是否已腾房、房屋使用现状等),一旦参加网络拍卖会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标的物无免租期。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整体租赁给一方主体。

3、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物业费、水、电、通讯、设备、网络、燃气(如有)、维修费、根据相关法律或政策对租赁房屋征收的税、费以及租赁合同未列明的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间,若因租赁房屋所在地块的规划执行、政府政策实施、政府征收征用等原因导致委托人需要提前收回房屋或租赁合同事实上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委托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该等情形不构成委托人违约。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通知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委托人交还房屋。

5、租赁期间,除租金外的所有费用支付,委托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6、标的物无产权证,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各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备案证、公安、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承租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八、标的的拍卖成交款、租赁押金、拍卖佣金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首年三个月租金,向上取整)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委托人提供租金发票。

2、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宁波市海曙安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68882298872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海曙支行

3、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照浙高法【2011】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向承租人收取(分段累加),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2.5%(5%×50%)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1.5%(3%×50%)收取……,拍卖佣金在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拍卖保证金不足支付拍卖佣金的,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差额。

九、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后,承租人的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待承租人按规定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余额不计息退还。

2、未成交者应妥善保管好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承租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到我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26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拍卖笔录》。

十一、标的移交规定:

1、房屋交付采用现状交付。鉴于承租人已全面接受房屋现状,委托人与承租人不再另行办理交付手续,承租人因房屋现状、相关争议、纠纷、矛盾、腾房等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2、本公司仅交付成交确认书。

十二、法律责任:

1、承租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标的,没收拍卖保证金,同时承租人应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关责任。

⑴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⑵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承租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三、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4、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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