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分局)关于2026年 7月28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8
发布于
辽宁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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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灯塔市屿安动物医院店(个体工商户)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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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灯塔市屿安动物医院店(个体工商户)项目

灯塔市

灯塔市屿安动物医院店(个体工商户)

沈阳泽沣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灯塔市天福新城小区第五幢西侧546-547号门市,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350㎡,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两层商业门市房,建筑面积350㎡。一层设置诊室、药房、B超室、输液区、化验室、美容室、DR室、危废贮存点(3m2);二层设置手术室、准备室、VIP室、住院部、休息室、急救室、一般固废暂存间(6m2)等功能区域,并购置相关诊疗设备。项目配套3台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灯塔市天福新城小区第五幢西侧546-547号门市,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350㎡,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两层商业门市房,建筑面积350㎡。一层设置诊室、药房、B超室、输液区、化验室、美容室、DR室、危废贮存点(3m2);二层设置手术室、准备室、VIP室、住院部、休息室、急救室、一般固废暂存间(6m2)等功能区域,并购置相关诊疗设备。项目配套3台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二、原则同意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你单位还应按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等,做好环境管理台账。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排污许可制度的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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