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南城县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抚财农指〔2025〕47号)和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我县承担了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目标是放流经济物种123万尾,为减少因长途运输产生的应激反应,保证苗种的存活率,本次遴选采取取近舍远的方式遴选符合要求的苗种供应单位。为妥善用好渔业资源保护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以及在项目遴选主体时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苗种供应单位遴选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苗种供应单位已在“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公开(),供应的放流苗种应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

2.苗种供应单位需提供省级(四大家鱼)良种场证明、瑞昌原种场的引种证明以及鳜鱼、团头鲂(原种场)的引种证明。

3.苗种供应单位需入驻电子卖场。

4.苗种供应单位需完成经济物种123万尾放流任务,其中四大家鱼84万尾、鳊鱼16万尾、鳜鱼7万尾、团头鲂16万尾,苗种规格≥3㎝(其中30%苗种规格≥10㎝)。依据苗种生产季节,10cm以上的鲢、鳙及5cm以上鳊鱼苗种需要在今年立冬后至明年立春前放流,3cm以上的鲢、鳙、鳊鱼及6cm以上鳜鱼苗种需要在2026年的6-7份才能生产供应,所有增殖放流苗种需要分两批次采购。

5.苗种存活率≥90%。

二、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不超过34万元,含运输费、公证费、宣传费等其他费用。

三、报名方式

1.参加报名的苗种供应单位需要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报价单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南城县农业农村局。

2.报名时间:2026年 1 月26日—2月6日。

3.报名地点:南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南城县建昌镇富民西路农业农村局三楼309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