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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Q2025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寨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9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退水资源管理工程:新建五星河、仓基河保水控水闸坝各1座,改造爱乡
河、仓基河原有闸坝各1座;农田退水直排口建设河道液位控制装置及叠梁闸6座;农田退水
直排口封堵4处。(2)过剩养分控制工程:内部河塘清通疏浚总长约5365米,支流清通疏浚
总长约2940米,同步实施岸坡整形和基底修复;新建水质多参数在线监测仪4套、微纳米曝
气系统6套、低碳生态修复膜堆系统4套、生态膜堆进水系统4套;现状回用泵站升级改造,
现状农污智能化生态改造。(3)农田生态恢复工程:内部河塘、支流及大寨河内种植水生
植物、布置碳素纤维草;内部河塘及支流放养滤食性鱼类螺类、贝类等底栖动物;生态护坡
修复及播撒革籽花卉;建设底泥捕捉井8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在线监控系统22套、
工程介绍展牌、远程控制系统软硬件;设置监控室及配套设备;两年植物及设备运维;用电
开户8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寨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寨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检测: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
案类)。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江苏
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
书》。
./tmp/b766f508-8929-4c6d-97a5-796a8e7f388d-html.html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
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
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
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
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
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
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
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
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
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
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获取方式: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三楼东咨询处。现
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标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七、其他
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总分 100 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tmp/b766f508-8929-4c6d-97a5-796a8e7f388d-html.html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瑞祺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
联
系
人: 方小燕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
系
人: 赵凌云、陈秋萍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3766711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