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低空运输综合实训基地装修和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09-19
发布于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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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低空运输综合实训基地装修和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QCJS-20250902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低空运输综合实训基地装修和文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A包低空运输综合实训基地装饰工程70万元,B包低空运输综合实训基地文化建

设2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低空运输综合实训基地装修和文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低空运输综合实训基地装修和文化建设项目:

1、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

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原件备查)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

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信用记录。(提供本项目开标截至之日内相关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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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

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

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

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A包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B包采购标的按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负

责人相关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B包: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

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

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

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

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报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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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

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

七、其他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察,各投标人自行勘察,未勘察现场

或勘察现场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

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勘察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节假日除外,过时不候)

自行勘察地点:江苏省仪征市月塘镇石柱山路18号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校内

自行勘察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

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

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

【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1.3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

采购人负责答复。

7.6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8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纪检处。

九、联系方式

人: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址: 扬霍路一号江苏汽车技师学院院内

人: 李老师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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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翠岗路48号121-418

人: 缪晓庆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34983171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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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无人机研学基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无人机研学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

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无人机研学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

楼东前台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QCJS-20250901 号

项目名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无人机研学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 77 万元,最高限价 77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

件。

采购需求:项目包括无人机研学基地文案策划、展览陈列深化设计、多媒体互动深化设

计,装饰、安装施工,展览陈列制作,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等。系统呈现学院办学历史、行

业特色、凝练办学精神,打造集历史性、教育性、科技性、艺术性与互动性于一体的现代化

无人机研学基地展示空间。突出“围绕建校及行业特色”主题,融合交通行业元素与教育特

色。采用现代简约科技风,以蓝、白、橙为主色调。实现校史教育与文化传承;无人机展示

与互动体验;师生归属感与品牌形象提升。投标须同时提供对展厅设计方案的解读、文案策

划和布展概念设计方案。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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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原件备查)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以

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

记录。(提供本项目开标截至之日内相关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 供 应 商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3.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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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

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手项目证明。(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具

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近一年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如上述证书为带二维码的,可不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

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

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报名处(扬州市

翠岗路 48 号)登记报名,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

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 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 U 盘

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

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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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工作人员

联系。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5、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晓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二)采购单位: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扬霍路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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