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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制作与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CCGZB-202504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制作与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
税费政策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根据年度税收工作重点部署,
拟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的机构,制作推广系列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通俗易
懂的税收宣传产品,通过纳税人学堂、微信公众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进行投放。同时,
结合税收业务工作需要,购买专业影像信息采集和影像素材专业集成处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制作与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制作与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
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磋商当年成立的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tmp/f1aa3259-f3c4-4ac1-9243-f6f42520aea9-html.html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获取方式:联系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七、其他
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的委托,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国家税务总局
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制作与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
用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制作与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ZB-2025047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制作与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预算金额:5.2万元
5.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
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磋商当年成立的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tmp/f1aa3259-f3c4-4ac1-9243-f6f42520aea9-html.html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五、开启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8号
联系人:谈鍌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为提升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
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采购融资业
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
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
./tmp/f1aa3259-f3c4-4ac1-9243-f6f42520aea9-html.html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
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一、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
复。
2.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的信息。
4.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8号
联
系
人: 谈鍌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联
系
人: 曹俊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