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NTGY-2025-HW-BX-0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22万元人民币(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在本网页内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
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办公楼15楼1506开标室
七、其他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
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1.3采购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1.4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6项目限价:22万元人民币(含税)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订单进行供货,成交供货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
完成物资交货并安装
2.3交货地点: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2号线平东、幸福
车辆段或南通市其它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采购需求》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1年
2.6偏离情况:不允许负偏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3.5人员要求:/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7禁止情形: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8其他要求:
/。
4预约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预约方式:电子邮件预约,预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填写后的预约申请资
料(见“附件一、预约格式文件”)加盖公章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1614454577@qq.com。预约申请资料发送后请拨打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与代理机构确认是否预约成功。
4.2预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4.3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在本网页内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办公
楼15楼1506开标室
5.3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评审时间、地点和评审方法
6.1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评审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办公楼15楼
1509评标室
6.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6.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5评审方式:本项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评审会议。
7采购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南通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s://www.ntrailway.com/)
e车网(http://www.ecrrc.com/)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
8特别提醒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必须严格履行诚信承诺,出现违反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承诺函”的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本公司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南通轨道交通平东车辆段综合楼4楼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松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614454577@qq.com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B座14楼
监督部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检监督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南通轨道交通平东车辆段综合楼5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检监督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南通轨道交通平东车辆段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吴小松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16144545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
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采购文件
采购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评审方法.........................................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
第一章采购公告
-1-
第一章采购公告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1.3采购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1.4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6项目限价:22万元人民币(含税)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订单进行供货,成交供货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物资交货并安装
2.3交货地点: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2号线平东、幸福车辆段或南通市其它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采购需求》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1年
2.6偏离情况:不允许负偏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3.5人员要求:/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2-
3.7禁止情形: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8其他要求:
/。
4预约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预约方式:电子邮件预约,预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填写后的预约申请资料(见“附件一、预约格式文件”)加盖公章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614454577@qq.com。预约申请资料发送后请拨打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与代理机构确认是否预约成功。
4.2预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4.3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在本网页内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办公楼15楼1506开标室
5.3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评审时间、地点和评审方法
6.1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评审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办公楼15楼1509评标室
6.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6.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5评审方式:本项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评
-3-
审会议。
7采购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南通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s://www.ntrailway.com/)
e车网(http://www.ecrrc.com/)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
8特别提醒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必须严格履行诚信承诺,出现违反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承诺函”的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本公司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南通轨道交通平东车辆段综合楼4楼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松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614454577@qq.com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B座14楼
监督部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检监督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南通轨道交通平东车辆段综合楼5楼
-4-
附件一预约格式文件
1预约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5-
1预约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单位全称 | |
| 法人或授权人姓名 | |
| 法人或授权人联系方式 | |
| 电子邮箱 |
-6-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 | 采购人 |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
| 1.2 | 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2 | 项目名称 |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
| 1.2 | 项目编号 | NTGY-2025-HW-BX-014 |
| 1.2 | 交货期 | 按照采购人订单进行供货,成交供货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物资交货并安装 |
| 1.2 | 交货地点 |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2号线平东、幸福车辆段或南通市其它指定地点 |
| 1.2 | 质量及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 |
| 1.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 1.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9 | 分包 | 不允许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和形式 |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形式: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要求澄清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14454577@qq.com |
| 3.2.3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 3.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 |
| 3.4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9-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 3.7.5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本1份(存放U盘介质中,含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版本以及可编辑的word或excel版本) |
| 3.7.6 | 装订 | 需要,分册装订,响应文件第一册“资格审查”、第二册商务技术部分”和第三册“报价部分”单独装订,并分开密封,《电子文本》单独密封。 |
| 4.1.2 | 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 |
| 4.2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 4.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不退还 |
| 5.1 | 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 5.2 | 开启顺序 | 按供应商预约的先后顺序 |
| 6.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5人及以上单数 |
| 6.2.3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候选成交供应商 |
| 7.4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 8.1 | 监督部门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10-
1总则
1.1采购方式
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1.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1.4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
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及采购活动中获知的采购人商业和技术等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1.8踏勘现场
1.8.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
1.9分包
不允许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工作进行分包。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组成
本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1-
第三章评审方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根据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成功预约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逾期未通知采购人的默认为充分认可采购人发出的补充文件。
2.2.4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
(1)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商务技术部分
(1)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12-
(2)物资参数及品牌选用表
(3)业绩材料
第三册报价部分
(1)响应函
(2)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分项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和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税率。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项目实施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4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3.5资格审查
供应商应提供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的,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
-13-
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1.2响应文件封面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4-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响应文件
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5.2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纪检监督员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5)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中止。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委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5-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时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2.3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定标
按照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授权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合同授予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7.2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在“南通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s://www.ntrailway.com/)”发布成交公示。
7.3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5.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对响
-16-
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
8监督与异议
8.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照本条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其他有关的情况。
-17-
在采购活动中,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
第三章评审方法
-19-
1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候选成交供应商。
2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资格审查
供应商未按照附件三“评审标准”中要求的提供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1.2符合性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密封或者未按规定密封,或有明显拆封现象的;
(2)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
(4)如需要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或未提供采购文件关键条款的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的;
(7)存在负偏离的。
2.1.3如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后续评审不再进行。
2.2商务技术评审
通过“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及“物资参数及品牌选用表”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2.2.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见附件三“评审标准”。
2.2.2本项目中的参考品牌,是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选择参考品牌,也可以选择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
-20-
参考品牌档次。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参考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自我阐述及宣传彩页等不作采信依据。供应商拟在参考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同时提交该品牌(产品)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技术白皮书、权威机构出具的品牌产品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参数、档次的推荐报告等材料),经评审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论证,确认该品牌产品(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论证没有通过的品牌不予接受,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未能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3报价评审
2.3.1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含税价格。
2.3.2报价评分计算方法见附件三“评审标准”。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4)按照本章要求对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
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
(1)报价出现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函填写的大写含税
-21-
价格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价格。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4评分与汇总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如有)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5评审结果
5.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5.2.1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候选成交供应商。
5.2.2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同的,以商务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商务技术得分也相同的,将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22-
附件三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章节 | 证明材料 | |
| 1 | 资格要求 |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 | 信誉要求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 | (1)提供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函(2)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 | 提供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函 | |
| 4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 / |
| 5 | 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表格 |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表格部分” | 满足评标办法的符合性审查要求 |
-23-
商务技术部分评分表(5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企业业绩 | 参选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工器具或仪器仪表类供货业绩的得5分。参选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工器具或仪器仪表的,须同时提供采购人加盖公章的采购设备清单或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5分 |
注:通过“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及“物资参数及品牌选用表”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24-
报价部分评分表(95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取供应商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参选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95分 |
|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 偏差率=100%×(参选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报价得分=95-偏差率×100×E1;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报价得分扣完为止。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
-2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按照下述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及伴随服务。
1.合同标的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货物清单》。
2.合同价款
2.1本合同价款是指乙方在指定地点交货并履行完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保险、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
2.2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不含税金额为¥ 元,税额为¥ 元,适用税率为 %);
2.3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增减货物清单中任何一种货物的数量,以及在货物交付前要求乙方延迟交货。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据实结算。
2.4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受政策、法规变化以及汇率浮动、物价指数浮动等影响。但条款2.5的情形除外。
2.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对涉及税的相关税率进行调整的,则执行最新的规定,以原不含税合同价*(1+新税率),计算合同总价或未履行部分金额。其中原不含税合同价应以原合同价按旧税率换算得出(税率低于3%的合同不适用)。
3.合同支付
3.1本合同按照第②种方式付款。
①无质保金: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资料经审核无误后,60日内支付至当批货物结算价款的100%。
②暂扣质保金: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资料经审核无误后,60日内支付至当批货物结算价款的95%,其余5%作为售后服务质保金并于全部货物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60日内予以支付。
-27-
(1)乙方出具的本次支付申请;
(2)乙方出具的送货清单(签字、盖章);
(3)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单或验收合格证明;
(4)该批次货物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应标明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货物明细信息,若供货项目较多发票上无法全部列示可附带销售货物清单。
3.3乙方应开具与合同义务相符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发票内容、税率有误,发票认证超期等原因甲方有权拒收。
4.履约担保(本项目无)
5.预付款(本项目无)
6.交货和验收
6.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联系电话: (按实际)
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分批交货,落地交货。
6.2交货时间: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25日内完成物资交货并安装。
6.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如未遵循送货规定,由此引起的遗失或损坏等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乙方送货时应附有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详细的《送货清单》,内容应包括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数量等。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交货时同时提供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书或者出具出厂合格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等文件,相关技术性能参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6.5当乙方选择第三方物流/快递公司承担运输交货工作时,除需遵照包装、包装标志及环境保护在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做出相关标记外,另需在包装箱内附上详细的送货清单,具体内容参照交货和验收相应条款执行。甲方在清点货物时发现的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名称、数量和规格型号等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7甲方应当在到货后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性能是否满足要求,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合格证、使用/安装说明、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
-28-
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6.8货物验收按甲方的规定进行(政府有强制验收要求的按政府规定办理),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换货的,不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6.9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外观验收、开箱检验、质量验收、技术资料验证、数量核对、上线测试等方式。验收方式:到货后甲方组织需求专业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6.10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货清单,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但货物本身质量引起的除外。
7.保密
乙方应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加强保密性教育,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外传甲方任何文件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保密甲方的生产信息,坚决杜绝无事生非,造谣生事现象的出现。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8.知识产权
8.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元素、字体等,均系自主研发、设计或者经过第三方合法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乙方除应更换新的设计方案、货物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律师费、诉讼费、赔偿款等)。
8.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本合同项下设计方案/货物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该货物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的,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为甲方免费更换所涉及的货物等,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9.包装、包装标志及环境保护
9.1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应采用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乙方应对包装不妥造成的货物残损及其他损失承担责任。包装材料应采用可回收材料并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29-
货物标识必须明确规范,标识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携带要求标识和危险品警示标识等。
9.2乙方在交付货物时,需确定货物外包装上注明有:生产日期、质保期等信息。如果货物包装上没有该类信息,或信息会导致歧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证明性文件加以说明。如果甲方有需要,还可要求乙方提供货物的货源证明。
9.3如货物需要甲方协助装卸,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质量保证与质保期
10.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非长期积压(注:到货验收合格后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小于产品标识有效期的70%)的库存商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有假冒伪劣产品,除换货外,还应给予甲方该货物合同价2倍的赔偿。
10.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对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获得3C认证证书及标志,否则甲方将不接收相关货物。
10.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缺陷、其它内在缺陷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出售的产品如因内在的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
10.5质保期
10.5.1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2个月为质保期。(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或国家有期限规定的,其有效期大于质保期的,从其规定)
10.5.2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在10天内完成修复或更换,无法修复或经过两次修复仍出现质量问题,予以换货,退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5.3若处于质保期的备件损坏需要更换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到期时需要对备件功能进行测试,备件功能完好才能出质保。
11.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如有请适用)
11.1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5日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及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的服务(如有)。
-30-
11.2在安装调试期间对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甲方换货需求,乙方应予以满足。
11.3在安装调试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自身工作人员安全管理;乙方工作人员自身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除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的情况外,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甲方可扣除未交付货物金额5‰作为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交付,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逾期超过20日仍不能交货的或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要求的时间内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交货检验过程中,如不合格率低于2%,则更换不合格品,且处以不合格品价值10%的违约金;如不合格率高于2%,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货物,乙方按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更换不符合品。
12.4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交货时间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合同项下货物价格150%的违约金。
12.5在乙方承诺的质保期内,如经乙方2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还所退货物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所退货物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12.6乙方在质保期内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或要求承担5%违约金。(如有质保金,违约金比例与质保金一致)
12.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8乙方违反合同交货和验收条款的,甲方扣除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9对于合同中所列的违约金和赔偿款,甲方有权从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所有违约金和赔偿款的支付,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各个条款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并列适用。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需另行承担相应的赔偿。
-31-
13.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13.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3.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3.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3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30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4.合同的变更、终止
14.1除非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情形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2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合同。
14.3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履约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该解除(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亦不影响合同既有债权、债务的依法处理。
14.4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有甲方不能接受的转让行为,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5本合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自动终止:
(1)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
(2)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3)合同约定的总金额/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4)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出现。
15.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及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2-
15.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16. 合同生效条件及其他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年或以货物清单中产品数量额度用完止,以先到者为准。
16.2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合同附件;
2)成交确认通知书;
3)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
5)其他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16.3 本合同(包括附件)一式拾份,正本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下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附件1:货物清单
附件2:廉政合同
甲方(盖章):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运营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地址: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平东车辆段
电话: 电话:
-33-
附件1
货物清单
合同号: 乙方:
*特别提醒:
乙方应保证供货物资与后续下达的订单一致,否则,甲方将拒收并可视为乙方不能按合同供货,甲方有权按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制造商/品牌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注:⑴“货物清单”所列的数量为预计数,具体需求数量以甲方当批交货通知的数量为准。甲方未发出交货通知,乙方进行备货/发货的,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则价格按不含税价与新税率进行重新核定(税率≤3%不适用)。
-34-
附件2
廉政合同
甲方: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采购工作、招标代理管理、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文件,自觉按合同(协议)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接本项目工作有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35-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的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运营分公司纪检监督部负责监督,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运营分公司
-36-
第五章采购需求
-37-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满足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设备及器具类物资相关服务,主要包括探照灯、测试仪及检测仪等物资(详见需求清单),要求性能优良、使用方便、运行安全可靠的全新合格产品,包含供货及相关服务。
报价申请单位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性能须不低于需求清单技术参数要求。
二、项目及服务周期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服务周期:完成本项目所有订单供货,且达到质保期限。
三、货物交期及送货地点
交货期限:按照采购人订单进行供货,成交供货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物资交货并安装。
交货地点: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2号线平东、幸福车辆段或南通市其它指定地点。
四、需求清单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品牌及图例 | 备注 |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6 | 移动一体式空调 | 空调功率≥1.5匹,冷暖类型:单冷,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制冷功率≥1345W,循环风量≥410m³/h,制冷量≥3500W,工作噪音区间不大于60dB(A) | 个 | 4 | 格力、美的、海尔 | |
| 2 | 180103-000025 | 扭矩扳手 | 精度±2%,扭力范围:1.5-30Nm,(数显)固定棘轮头,50000次机械测试,满足高频率使用要求;5000次测试,精度均在ISO国际标准范围内 | 把 | 2 | Facom、世达、史丹利 | 送货提供检测报告 |
| 3 | 180104-000011 | 转辙机接点组测试仪 | (0-20)iv,用于ZDJ9转辙机 | 个 | 2 | 安路信、陕西锐奥、西安晶海 | 送货提供检测报告 |
| 4 | 180104- | LCR表 | 可测电容200pF~20mF,电感20μH~2000H, | 台 | 1 | 优利德、 | 送货提 |
-38-
| 000048 | 电阻20Ω~200MΩ,误差范围±(0.5%+5) | 福禄克、德力西 | 供检测报告 | ||||
| 5 | 180201-000148 | 梅花形螺丝批 | T8 | 把 | 9 | 史丹利、世达、得力 | |
| 6 | 180201-000321 | 磁吸批头拐角器 | 适用于正常3-12V手电钻,总长不超过70mm,口径6mm | 个 | 20 | 绿林、卡夫威尔、际工 | |
| 7 | 180201-000322 | 断丝取出器组套 | 适用范围包含0#-5#螺丝,高强度钢,适用于电动扳手 | 套 | 10 | ||
| 8 | 180201-000323 | 内六角套筒 | φ8,套筒深度不低于30mm | 个 | 16 | ||
| 9 | 180201-000324 | 套筒套装 | 内六角直径14-24mm,11件套,套筒连接口径1/4 | 套 | 2 | 绿林、史丹利、宝工 | |
| 10 | 180201-000325 | T型阀门扳手 | 碳钢材质,长度1m,四角扳手内径32mm,手柄长度350mm | 个 | 19 | ||
| 11 | 180205-000044 | 转辙机手摇把 | 用于ZDJ9转辙机;总长度35cm,套筒长23cm | 个 | 25 | 鑫宏、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
-39-
| 12 | 180206-000103 |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 1.防爆标志:ExdiaⅡCT62.额定电压:14.8V3.额定容量:2Ah4.适配光源:LED5.光源功率:9W6.平均使用寿命:100000h7.电池寿命:约1000次循环8.连续照明时间:≥7h(强光),≥13h(工作光)9.充电时间:<5h10.外壳防护:IP6811.重量:<1kg | 个 | 26 | OK海洋王、莱德雷神、德国菲尼克斯 | |
| 13 | 180206-000104 | 除静电风扇 | 有效范围:40cm*90cm;离子平衡度±10V以内,除静电时间≤2s | 个 | 2 | ||
| 14 | 180206-000106 | 工业热风枪 | 双档无极调温,600W,温量低温:0~400℃,高温:60~590℃ | 把 | 2 | 德力西、宝工、世达 | |
| 15 | 180214-000037 | 工业除湿机 | 额定电压380V,除湿量≥240(L/D),适用面积≥180㎡,额定功率≥2600W | 台 | 17 | 扬子、美资森美、新飞 | |
| 16 | 180216-000008 | 空心针组套 | 不沾锡,不锈钢,专拆针脚元件,8支装 | 套 | 2 | ||
| 17 | 180301-000002 | 接触线除冰杆 | 适用于带电情况下,CTA120接触线覆冰处理杆,长度不小于5m | 根 | 8 | 南京普泰德、南京腾达、西安铁建 | |
| 18 | 180400-000113 | 工业烘干箱 | 电热恒温,可调节温度10~100℃,温度分辨率1℃,可调节时长1-9999min,箱内两个隔 | 台 | 1 |
-40-
| 板,带鼓风功能,门上带玻璃窗可观察箱内情况,电源220V,内部尺寸60(±10)cm*60(±10)cm*65(±15)cm | |||||||
| 19 | 180400-000115 | 光纤端面检测仪 | 支持UPC+SCAPC公/母头,参数相当于KIP-600V | 套 | 2 | 赛纤、EB-LINK、博扬 | |
| 20 | 640108-000278 | 缺口检查棒 | 用于ZDJ9道岔2/4mm缺口检查,一头2mm,一头4mm,长度约200mm,宽度不低于4mm,高强度钢,耐磨,硬质不可弯曲 | 个 | 32 | ||
| 21 | 640108-000291 | 穿线器 | 光缆电缆穿管器电工穿线器引线,8*100m,手提加厚架 | 个 | 1 | ||
| 22 | 640108-000292 | 角尺 | 15*30cm,钢直角尺,双面刻度 | 把 | 6 |
说明:
(1)“需求清单”所列的数量为预计数,具体需求数量以采购人的当批交货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未发出交货通知,成交人进行备货/发货的,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根据本项目中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报价申请单位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种税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包装费、专利费、检验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五、质量要求
1、成交供货商应保证所有商品的规格、材质、数量、技术要求、设计和制造标准均为技术先进、优质的全新合格产品,并且是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的完整性产品项目。
2、成交供货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
-41-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5、成交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成交供货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7、成交供货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全部责任。
六、运输和仓储
本项目货物的运输及仓储费用均由成交供货商承担,成交供货商应对运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在此过程中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应由成交供货商承担全部损失。
七、器具送检标准
1、参选人中标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要求,按照国家、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实施计量检定和校准检测等工作,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出具的有关检定、校准证书必须符合相应的规程、规范的要求。
2、需要送检的计量器具,送货时需提供具有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附带CNAS的合格证书(非标类仪器除外),或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证书的内容须真实有效。
3、需保证交货时计量器具检定报告未超出有效期的2/3,校准证书不得超过对应检校规程建议有效期的2/3。如产品有有效期要求,到货验收合格后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小于产品标识有效期的70%。
八、质保及售后
本项目货物的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因产品设计缺陷、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成交供货商应免费维修、更换。
-42-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3-
响应文件封面
(粘贴于各册封袋上)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
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电子文本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
正本/副本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
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响应文件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5-
目录
(1)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6-
1承诺函
承诺函
致: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我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承诺如下:
一、我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证明和陈述材料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司未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二、我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
三、我司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四、我司未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五、我司未以他人名义参与本项目;未与采购人及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串通;
六、我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七、我方保证无“附件三供应商负面清单”所列的不良行为;
上述承诺如有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主管部门;我方放弃成交资格,已签订的合同无效,并放弃今后暂停期内参与你方采购活动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7-
附件三
供应商负面清单
一、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暂停12个月;
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暂停12个月;
三、存在以下视为串通投标情形的,暂停12个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多处内容相似或雷同、存在错误的地方一致或其他可认定异常一致的情形)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递交时间截止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或评审过程中出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弃标的,暂停12个月;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暂停12个月;
六、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暂停12个月;
七、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的,暂停12个月;
八、年度评价被列为不及格供应商的,暂停12个月;
九、被集团公司或所属分(子)公司暂停参与采购活动的,从其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8-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9-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先生/女士,系本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0-
4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的采购活动。
该代理人在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该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响应文件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1-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52-
第二册商务技术部分
正本/副本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
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响应文件
第二册商务技术部分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3-
目录1、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2、物资参数及品牌选用表
3、业绩材料
-54-
1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1 | |||
| 2 | |||
| 3 | |||
| … |
注:
1.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发生负偏离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没有偏离的则填“无”。
2.供应商承诺:除本表列出的偏差以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5-
2物资参数及品牌选用表
物资参数及品牌选用表(此表放入商务技术文件中)
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品牌及图例 | 响应物资描述 | 响应品牌 |
| 1 | 移动一体式空调 | 空调功率≥1.5匹,冷暖类型:单冷,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制冷功率≥1345W,循环风量≥410m³/h,制冷量≥3500W,工作噪音区间不大于60dB(A) | 个 | 4 | 格力、美的、海尔 | ||
| 2 | 扭矩扳手 | 精度±2%,扭力范围:1.5-30Nm,(数显)固定棘轮头,50000次机械测试,满足高频率使用要求;5000次测试,精度均在ISO国际标准范围内 | 把 | 2 | Facom、世达、史丹利 | ||
| 3 | 转辙机接点组测试仪 | (0-20)iv,用于ZDJ9转辙机 | 个 | 2 | 安路信、陕西锐奥、西安晶海 | ||
| 4 | LCR表 | 可测电容200pF~20mF,电感20μH~2000H,电阻20Ω~200MΩ,误差范围±(0.5%+5) | 台 | 1 | 优利德、福禄克、德力西 | ||
| 5 | 梅花形螺丝批 | T8 | 把 | 9 | 史丹利、世达、得力 | ||
| 6 | 磁吸批头拐角器 | 适用于正常3-12V手电钻,总长不超过70mm,口径6mm | 个 | 20 | 绿林、卡夫威尔、际工 | ||
| 7 | 断丝取出器组套 | 适用范围包含0#-5#螺丝,高强度钢,适用于电动扳手 | 套 | 10 | |||
| 8 | 内六角套筒 | φ8,套筒深度不低于30mm | 个 | 16 | |||
| 9 | 套筒套装 | 内六角直径14-24mm,11件套,套筒连接 | 套 | 2 | 绿林、史丹 |
-56-
| 口径1/4 | 利、宝工 | ||||||
| 10 | T型阀门扳手 | 碳钢材质,长度1m,四角扳手内径32mm,手柄长度350mm | 个 | 19 | |||
| 11 | 转辙机手摇把 | 用于ZDJ9转辙机;总长度35cm,套筒长23cm | 个 | 25 | 鑫宏、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 ||
| 12 |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 1.防爆标志:ExdiaⅡCT62.额定电压:14.8V3.额定容量:2Ah4.适配光源:LED5.光源功率:9W6.平均使用寿命:100000h7.电池寿命:约1000次循环8.连续照明时间:≥7h(强光),≥13h(工作光)9.充电时间:<5h10.外壳防护:IP6811.重量:<1kg | 个 | 26 | OK海洋王、莱德雷神、德国菲尼克斯 | ||
| 13 | 除静电风扇 | 有效范围:40cm*90cm;离子平衡度±10V以内,除静电时间≤2s | 个 | 2 | |||
| 14 | 工业热风枪 | 双档无极调温,1600W,温量低温:60~400℃,高温:60~590℃ | 把 | 2 | 德力西、宝工、世达 | ||
| 15 | 工业除湿机 | 额定电压380V,除湿量≥240(L/D),适用面积≥180㎡,额定功率≥2600W | 台 | 17 | 扬子、美资森美、新飞 |
-57-
| 16 | 空心针组套 | 不沾锡,不锈钢,专拆针脚元件,8支装 | 套 | 2 | |||
| 17 | 接触线除冰杆 | 适用于带电情况下,CTA120接触线覆冰处理杆,长度不小于5m | 根 | 8 | 南京普泰德、南京腾达、西安铁建 | ||
| 18 | 工业烘干箱 | 电热恒温,可调节温度10~100℃,温度分辨率1℃,可调节时长1-9999min,箱内两个隔板,带鼓风功能,门上带玻璃窗可观察箱内情况,电源220V,内部尺寸60(±10)cm*60(±10)cm*65(±15)cm | 台 | 1 | |||
| 19 | 光纤端面检测仪 | 支持UPC+SCAPC公/母头,参数相当于KIP-600V | 套 | 2 | 赛纤、EB-LINK、博扬 | ||
| 20 | 缺口检查棒 | 用于ZDJ9道岔2/4mm缺口检查,头2mm,一头4mm,度约200mm,宽度不低于4mm,高强度钢,耐磨,硬质不可弯曲 | 个 | 32 | |||
| 21 | 穿线器 | 光缆电缆穿管器电工穿线器引线,8*100m,手提加厚架 | 个 | 1 | |||
| 22 | 角尺 | 15*30cm,钢直角尺,双面刻度 | 把 | 6 |
*注:
1.参选时必须同时明确注明提报物资的品牌,未按要求注明品牌或品牌为国产或国产优质等相应描述均视为无效响应。
2.序号须与第五章“采购需求”需求清单序号一致。
3.本项目中的参考品牌,是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选择参考品牌,也可以选择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参考品牌档次。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参照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自我阐述及宣传彩页等不作采信依据。供应商拟在参考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同时提交该品牌(产品)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相
-58-
关证明材料(含技术白皮书、权威机构出具的品牌产品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参数、档次的推荐报告、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经评审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论证,确认该品牌产品(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论证没有通过的品牌不予接受,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未能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59-
3业绩材料
企业业绩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附页。
-60-
第三册报价部分
正本/副本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
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响应文件
第三册报价部分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1-
目录1响应函
2分项报价表
-62-
1响应函
响应函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我司已仔细阅读研究了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元)的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一、本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
二、我司认为贵司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还认为贵司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响应供应商。
三、我司愿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四、如我司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司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贵司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所有有关报价响应文件、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的函电,请按下列联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公司邮箱:
年 月 日
-63-
2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1、2号线设备器具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TGY-2025-HW-BX-014)
| 采购物资描述 | 响应物资描述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响应物资描述是否与“物资参数及品牌选用表”内一致 | 单价(含税) | 合价(含税) | 质保期(月) | 备注 |
| 1 | 是否/ | ||||||||
| 综合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增值税税率 % | |||||||||
注:
1、序号须与第五章“采购需求”需求清单序号一致;
2、本项目计价方式固定单价,采购人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