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大翁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 清镇市大翁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名称)已由 清镇市人民政府 以 清府专议【2025】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鉴定进行竞争性谈判。
2.1建设地点:清镇市大翁林水库;
2.2安全鉴定服务期:45天。
2.4招标范围: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清镇市大翁林水库大坝项目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等复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收集水库相关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状况评价,提交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及相关图纸、附件等资料,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协调安全鉴定会,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能获得鉴定审定部门的认可。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资质或经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委托)承担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质, 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安全鉴定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竞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阳市观山湖区天一国际广场10栋8层803号(详细地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竞争性谈判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地点为 贵阳市观山湖区天一国际广场10栋8层803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逸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清镇市新华路153号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天一国际广场10栋8层803号
联 系 人: 杨昌明 联 系 人: 毛梦瑶、赵峰、田洪进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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