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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排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丹寨县排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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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丹寨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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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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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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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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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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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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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8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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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长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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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7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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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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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78.9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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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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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72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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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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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73.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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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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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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